康熙五十五年(1716),擢升
广东巡抚。康熙五十七年(1718)正月疏言:沿海官员向有
游巡之例,请轻装减从,由
粤东至
浙江、
江南等处查勘海道,上特允所请。四月,疏言:
雷州府属
遂溪、
海康二县近海洋田万顷,设堤岸包围,因年久未修,致潮溢侵田,海康人、现任
福建巡抚陈璸奏请修筑,敕臣查明。臣查二县东洋塘堤岸十七处、水闸十三处向用土筑,今请改木石工,免随时修筑之劳,从之。先是广东
巡盐御史常保奏撤盐政,交督抚专管。至是法海奏广东盐务紧要,不可无专辖之员,请仍遣御史。会抚臣督徵下部议行。八月,上览法海请安奏摺语意似病癫,命
九卿询明议,奏议法海患
噎膈,不胜封疆重寄,请革职。诏赴
西宁军营效力。
雍正元年(1723),召还,命
提督江南
学政。雍正二年(1724)十一月,授
浙江巡抚。六月,疏言吴
上大夫伍员、唐武肃王
钱鏐、宋安济公
张夏实为浙江江海保障之神明,
绍兴府知府汤绍恩创建
三江闸有功,其地请各加封修庙,岁春秋致祭。得旨,伍员封英卫公,钱鏐封诚应武肃王,张夏封静安王,汤绍恩封宁江伯。八月,谕曰:法海操守颇好,但为人性情偏执,于外任不相宜,着调来京。是月,署
兵部尚书。十二月,授
左都御史。
雍正四年(1726)二月授
兵部尚书,充,乡试正考官。七月,命协理
礼部事兼
内务府总管。十二月,谕曰:法海本无能之人,康熙帝加恩
擢用,嗣因获罪,革职发往军营效力。伊至
西宁,遂与
允禵私相交结,允禵贪纵不法之事,法海并不劝阻,朕即位后,令允禵来京,法海乃效力
废员,未奉朕旨即潜至京师,且謟附
年羹尧称为天下豪杰,其所言之狂悖如此,朕近命法海往西宁搬
塞思黑家口,伊竟不请训旨,冒昧前往。及至
保定,又不候朕旨,擅将塞思黑家口带领来京,强交内务府收管,种种不法悖乱妄行,着革职挐问。
雍正五年(1727)闰三月,王大臣等议照大不敬律拟斩决,特旨从宽免死,发往察罕托辉在水利处效力。雍正九年(1731)十二月,命回京。乾隆元年(1736)五月,给
副都统衔协理
咸安宫事务。乾隆二年(1737)五月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