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泛娱乐化”现象,指的是一股以
消费主义、
享乐主义为核心,以现代媒介(电视,戏剧,网络,电影等)为主要载体,以内容浅薄空洞的方式,通过戏剧化的滥情表演,试图放松人们的紧张神经,从而达到快感的一种
文化现象。
简介
媒体无序竞争成为“泛娱乐化”倾向的触媒
泛娱乐化是
资本控制下
信息全球化的必然产物,一方面资本的趋得性要求媒体最大限度地占有受众,另一方面信息全球化的必然结果是信息的利益
相关性降低——传统的高利益相关性信息受
地理环境的制约,信息全球化打破了这种制约。利益相关性直接影响到大众的
信息获取动机,而娱乐是最能与大众建立一定利益相关性的传播内容。
主要影响
首先,市场化竞争带来的压力迫使新闻媒体千方百计迎合受众的各种需求,甚至是格调不高的需求。多年来全国各地的电视台掀起了“选秀造星”的热潮,这些“选秀”节目的成功至少从两个方面对公众进行了消极引导:一是对“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的肯定、刺激与鼓励;二是对“
追星族”狂热的追捧行为予以积极的评价和赞赏。
第二,媒体对
收视率、发行量的过分追求使得
新闻策划逐渐走入了“误区”。高收视率、高发行量意味着丰厚的广告回报,可以带来可观的
经济效益。在利益的驱使下,“新闻策划”这个被广大媒体所运用借以提高
新闻报道的质量,避免
新闻活动盲目性的
合法行为,成为个别媒体进行商业行为的
挡箭牌。从对新闻事件的导演、参与到对娱乐节目的低俗炒作,无所不用其极。
第三,在新的形势下,原有的传媒
管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在媒体节目泛娱乐化、泛低俗化的风潮中愈来愈显示出它的苍白与乏力。我们需要一个能保证中国新闻媒体健康发展、引领群众积极向上、和谐共处的
制度体系。通过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国家
法律法规,通过
他律与自律全面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自身修养。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需要新闻传媒发挥其作为舆论引导的作用,承担起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的责任。
反思
精英阶层话语权的缺失 打开电视,各类娱乐节目让人目不暇接,翻开报纸,血腥暴力的凶杀描写、畸形变态的
情感故事随处可见。网络中,各种恶搞的视频短片屡见不鲜。我们在感叹媒体“什么都可以开涮”、“什么都可以恶搞”、“什么都敢娱乐”、“什么都可以拿来娱乐”的时期,我们在批评媒体对利润的追求犹如苍蝇逐臭之恶时,我们在埋怨普通民众的品位如此“不堪”时,可曾意识到知识分子精英群体的集体
失语。
优秀知识分子既承担着知识传承道德教化的重任,更有引导社会
人文精神向着真善美前进的义务。在真正意义上的
新闻纸尚未出现的古代,
中国知识分子有“冒死进谏”以求封建统治者广开言路、俯顺舆情的勇气;新闻报纸的出现,让知识分子有了主导舆论、臧否时事的舞台,并见证推动了近现代
中国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正因为与精英知识分子的结缘,成就了
新闻媒体“富贵不能淫,
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铮铮风骨。一个由优秀知识分子话语主导的媒体,才能远离媚俗,视正气与尊严为生命,只有这样的媒体才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过程中发挥积极的舆论引导机制,真正做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处”,这也是我们的目标与希望!
“
泛娱乐”有些贬义,就是责怪一些不可、不宜娱乐的事物也被娱乐了。这确实有一定道理。制作娱乐节目,需要有亮点、需要煽情、需要悬念、需要高潮、需要互动、需要夸张,这些是制作商业节目的规则,但是也需要一种责任。责任是很约束人的,如果抛开责任,就一切可以变得轻松了。责任有自我责任、团队责任、
社会责任三个层次。娱乐节目是面向公众的,社会责任是首先要承担和考虑的。企业经常指责政府管得太宽,其实政府更多是代表
社会公众意志来行使管理职责。“泛娱乐”容易把文化导向为低俗。艺术与市场、文化与经济都存在对立统一的
辩证关系。通俗和庸俗、低俗也是存在界限的,国民
文化素养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娱乐节目的制作一味地迎合部分观众的喜好,就会形成低俗文化的泛滥。
意义
积极意义
大众传播的娱乐化,也有其积极意义所在。首先,大众传播的娱乐化,是对受众心理需求的满足,是对受众合理要求的积极回应。我国的
大众传媒,不可能再倒退回从前单一的为党和国家政策作
宣传工具的时代,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和历史,大众传播的娱乐化也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葛红兵认为:“泛娱乐化不会害死人,也不会真的危害社会,一个洋溢着自由和欢笑的社会总比一个拘谨和压抑的社会更好。”其次,大众传播的娱乐化,是“
看不见的手”即市场在起调节的作用。通过
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娱乐化趋势,是符合了
市场需求的产物。通过市场的合理化配置与
资源整合,有助于
电视媒体不断发展壮大,形成规模和产业。所以,立足当代社会,无论是商业化、市场化还是娱乐化,都对大众传媒本身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危害
渤海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
硕士生导师赵雅文在《大众传媒媚俗化的成因及其遏制》一文中指出,大众传媒泛娱乐化的危害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降低受众的文化品位”;二是“减弱受众的
社会责任感”;三是“弱化媒介的社会职责”。
作为
负面影响,笔者认为:首先,对于泛娱乐化的大众传媒,尤其是对于受众面最广、泛娱乐化程度较高的电视等媒体而言,其降低的,不仅仅是受众的文化品位,连受众的基本
判断能力都将受到了损害。受众不断地受到泛娱乐化
传媒产品潜移默化的影响。久而久之,在浓厚的娱乐氛围下受众对善恶美丑的概念都会变得模糊不清,怎么区分高雅与低俗的能力都将丧失。而大众传媒将会用更低俗的产品占领市场,取悦受众。这将是一个极其可怕的恶性循环。
其次,将本身极其严肃的东西,用娱乐的方法加以加工再向外传播。这种泛娱乐化大众传媒的惯用的做法将会使整个社会缺乏必要的责任感。赵雅文在《大众传媒媚俗化的成因及其遏制》一文中认为“……如果受众长时间陷入刺激、猎奇之中而不能自拔,就会减弱人们对社会的关心和热情,使受众丧失‘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社会责任感和
使命感……”笔者并不认为整个社会和广大受众会丧失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却很担心泛娱乐化大众传媒对诸多问题是非曲直的混淆和重新定义,很可能使得人们所自认为的责任感、使命感乃至背后的价值观,异化为一种非传统意义上的、带有娱乐性质的错误观点。如果连责任都变成了一种娱乐,将是整个
人类社会的悲哀。比如香港“古惑仔”电影的盛行,使得人们对
黑社会违反
律法、戕害社会的威胁视而不见,反而去推崇“江湖义气”、利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价值观。其对受众本身的价值观的影响极为消极。
大众传媒应该不断地反省,受众判断能力和欣赏品位不断下降和社会上诸多不和谐因素,是不是因为大众传媒片面追求效益而不断的泛娱乐化所造成的。大众传媒除了实现自身利益和价值以外,对整个社会负担的责任和义务应该如何的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