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田真道(
英语:Mamichi Tsuda,1829~1903)
日本德川幕府末期、
明治初期的官僚、
启蒙思想家,
唯物主义者。通称真一郎。
生于
美作国(今
冈山县)津山藩士家庭。他从小好学,22岁脱藩到
江户(今
东京),向箕作阮甫、
佐久间象山、
伊东玄朴等学习
西学。1857年(
安政四年)任藩书调所教官。1862~1865年受
幕府之命与
西周同时留学
荷兰,在莱登大学师从费塞林格学
法学、
经济学以及A.
孔德和J.S.密尔的
实证主义哲学等。回日本后,在开成所任教授。将他在荷兰的听课笔记出版,取名《
泰西国法论》。他为这本书写的序言《泰西法学要领》,被认为是日本人写的最初的
法学通论。后任幕府骑兵军官,在
大政奉还时为
德川庆喜设计了以德川家为中心的立宪方案。
明治维新后,历任
征士、司法省刑法官等。参与《新规则纲领》的编写,建议禁止买卖人口。1871年(明治四年)任外务权大丞,缔结《日清友好条规》时任特命全权副使。津田担任新法律的编纂工作,作为
明六社成员致力于从事
启蒙运动。有条件的赞成《成立民选议员建议书》。后在
陆军省任军法官。以后又任
元老院议官、
学士院会员、晚年,他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男爵爵位。在1890年(明治二十三年),第一次
众议院议员大选时作为东京八区候选人当选,任第一届众议院副议长、
贵族院议员等职。曾从事《陆军刑法》、《新律纲领》,以及《
民法》的编纂工作。
他是在日本传播西方近代学术思想的先驱之一。1873年他参加启蒙学术团体“
明六社”,在《明六杂志》上发表《论推进开化之法》、《希望人权自由论》等,主张振兴
实学,提倡
民主主义,要求废除
刑讯逼供,禁娼,实行贸易、出版自由等。他在《东京学士会》杂志上发表有关
唯物主义的论文多篇,对明治初期的日本哲学界产生过一定的影响。在那些论文中,他提出多种元素论,认为“万物之本”是60多种物质
元素;主张
无神论,批判
有神论,否定鬼、神、造物主的存在。津田的主要著作有:《性理论》、《如是我观》、《论本不在一》、《
唯物论》、《
怪说》、《天狗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