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奸臣·胡惟庸传>载:惟庸惧,乃与
御史大夫陈宁、
中丞涂节等谋起事,阴告四方及武臣从己者。十二年九月,
占城来贡,惟庸等不以闻。中官出见之,入奏。帝怒,敕责省臣。惟庸及广洋顿首谢罪,而微委其咎于
礼部,部臣又委之
中书。帝益怒,尽囚诸臣,穷诘主者。未几,赐广洋死,广洋妾
陈氏从死。帝询之,乃入官陈
知县女也。大怒曰:“
没官妇女,止给功臣家。文臣何以得给?”乃敕法司取勘。于是惟庸及六部堂属咸当坐罪。明年正月,涂节遂上变,告惟庸。御史中丞商暠时谪为
中书省吏,亦以惟庸阴事告。帝大怒,下廷臣更讯,词连宁、节。廷臣言:“节本预谋,见事不成,始上变告,不可不诛。”乃诛惟庸、宁并及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