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澳门回归,是指1999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
历史背景
中国固有领土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位于珠江三角洲南岸,毗连广东珠海,与香港分处于珠江口伶仃洋东西两侧,两地相距仅40海里。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岛路环岛,总面积为16.52平方公里。古时为船舶岀入港口,故称澳;又因其地两山相对,故又称澳门;旧属广东香山县管辖,又被称为香山澳、濠镜澳、濠镜等;又因其同妈祖神庙有关,历史上澳门也称妈阁。
据公元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申良翰纂修的《香山县志》,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统一岭南以后,在岭南设置南海等7郡,澳门属南海郡,这是澳门有文字可考的建置之始。秦末赵佗据南海郡等地,称南越王,置番禺县,澳门属番禺县。公元420年(东晋元熙二年),置新会郡,下辖封乐、封平等12县,澳门属封乐县。公元590年(隋开皇十年),澳门重属南海郡。公元757年(唐至德二年),澳门属东莞县文顺乡。公元1152年(南宋绍兴二十二年),属广州府香山县。明清时期,澳门仍属香山县管辖。
明朝时,澳门还只是一个小渔村,随着明末经济的发展,外贸增多,南洋各国的商船开始到澳门进行贸易。16世纪前期,葡萄牙殖民主义势力扩展到远东,葡萄牙曾派遣一艘船来到中国,打听明政府是否允许他们来做买卖。由于明朝的严词拒绝,葡人尚未入居澳门。早期来华的葡萄牙人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殖民掠夺,不可避免地与明朝政府发生了军事冲突。16世纪初,明朝军队先后在屯门之役、新会西草湾之役和双屿港之役打败葡萄牙人。
公元1535年(明嘉靖十四年),明朝将广州市舶司迁到澳门,允许外国商人到此入泊和经商贸易,澳门从此“开埠”。各国商人在此接受中国官员检查,遵守抽盘(即徵税),就船交易,市毕即去。货物迟迟不能脱手而需要登陆者,也只许搭盖茅屋暂住,交易完毕后必须撤屋离去。公元1549年(明嘉靖二十八年)中葡战争之后,明朝曾禁止葡商上岸经商。
葡人入据澳门
葡萄牙人在与明朝军队的冲突中失利后,认识到中国国力强大,不能轻易用武力征服,因而改用行贿等手段,以求在中国沿海取得立足之地。
公元1553年(嘉靖三十二年),前去澳门的外国商人借口商船遇到风浪,海水打湿了贡物,要求上岸晾晒。葡萄牙商人乘机混入其中,并冒用外国商人名义,以千两银子的代价买通广东海道官员答应他们上岸的要求。葡萄牙人由此登岸“暂住”。
葡萄牙人在澳门以“暂住”之名,行“常驻”之实。公元1554年,葡萄牙船队司令苏萨对广东海道副使汪柏行贿后,葡萄牙人进入澳门的活动开始增多,葡萄牙人船只抵泊澳门日益频繁,并企图将澳门作为固定停泊地。期间,葡萄牙人运来砖瓦木石,盖屋成村。至1564年,葡萄牙人盖建的住所已有千间以上,在澳葡人也近千人。至1570年,葡萄牙人在澳门又兴建了三座教堂、一家医院和一间仁慈堂。使澳门由临时泊口变成了葡萄牙人在中国进行商业贸易和停泊船只的永久居留地。葡萄牙人在澳门站住脚后,加紧贿赂握有军政实权的广东海道副使汪柏等人,每年馈赠白银五百两,以巩固葡人在澳门的地位。
葡人盘据澳门
汪柏调离广东后,接任的海道副使发现了前任受贿的事情。
1572年,葡萄牙人通事贡萨尔维斯(PedroCrongalres)前来向海道副使送礼,谈及葡人又带500两来交纳地租。由于当时有其他官员在座,海道副使便说,这笔款是交国库的,从此开始了葡萄牙人公开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的历史。在澳门的葡萄牙人由原来无地租变为每年正式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500两。不久,又另加火耗银15两。葡萄牙人向明朝政府交纳地租,表明他们承认澳门是中国领土,他们不过是租居而已。与此同时,明朝官府接纳这笔租金,而将之载入万历年间刊行的《广东赋役全书》,则表明中国官方已正式允准葡萄牙人“租居”澳门。
葡萄牙人获得居住澳门的许可之后,不断擅自扩大居住区,并逐步建立起对澳门居住地的社会管理,其管理形式体现着欧洲中世纪城邦管理的传统色彩。表现在:建筑城堡、炮台;建立管理澳门机构——澳门议事会(1583年建立);私设总督(1615年弗朗西斯科成为第一任澳门总督);强化基督教教会的统治地位等。虽然如此,鸦片战争前300年的澳门,并非葡萄牙的殖民地,明清政府始终有效地控制着整个澳门,澳门葡人也完全服从明清政府的管理。
葡萄牙人从最初直到1848年一直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正是对中国在澳门的主权的承认。在葡萄牙人“租居”澳门的270多年内,明清政府对其采取“建城设官而县治之”的方针,设置管理澳门的机构和官吏,制订有关法规,严加军事防范,派遣政府要员巡视,行使中国对澳门的主权。1614年,两广总督张鸣冈曾上疏,认为对付葡人的最好办法,不是将他们驱逐,而是利用葡人在澳“日夜所需仰给于我”的处境,“申饬明禁”,加强防范和管理。
明朝政府在澳门设有提调、备倭、巡缉等官员,这些官员统称“守澳官”。澳门的主要行政司法等职能,则由香山县知县主管。他对居澳中外居民具有非常广泛的管辖权。1730年(清雍正八年),两广总督郝玉麟等奏请设香山县丞一员,作为分防澳门县丞。1744年(清乾隆九年),清政府将肇庆府同知改设为广州海防军民同知,通称澳门同知,移驻前山寨。至此,以澳门同知为最高实际负责官员,与香山知县及县丞互相协调,共同管理澳门事务,构成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管治澳门的体制。
在关税征收方面,康熙年间,清政府在澳门设立粤海关监督行台,作为粤海关监督巡视澳门驻扎之所。其后澳门作为海关属下的七处总口之一,下辖关闸、大码头、南湾和娘妈阁四小口,居于与省城大关总口同等重要的地位。
明清两代政府根据澳门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制订了多个具有法规性质的章程和条例,责成租居澳门的葡萄牙人遵守。在行使司法审判权方面,中外居民之间的纠纷,乃至刑事方面的案件,亦由中国官吏依照中国法律审理裁决,并饬令澳葡当局遵照执行。
除依据法规对居澳葡人实行日常管理外,为防止澳门葡人哗变,明清政府还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公元1574年(明万历二年),明朝政府在扼守澳门与香山县咽喉的地方莲花茎建立关闸。关闸为中国传统的古城楼建筑,中间有一道大门,有中国官兵把守,规定时间开放,以便利彼此间交易。
数百年间明清多位封疆大吏巡阅澳门,传达了中央政府对在澳葡人的政策,并处理重大问题,显示了中国政府对澳门主权的拥有。1839年9月3日,钦差大臣林则徐与两广总督邓廷桢巡阅澳门,可以说是明清官员巡阅澳门的高潮。
对澳门的葡萄牙居留地,明清政府在行使中国的管治权的同时,默许葡人有一定的自治权利。居澳葡人在遵守中国法律、接受中国官吏管治的前提下,按照古希腊城邦、西欧中世纪自治城市以及葡属海外领地自治的传统,设立具有行政、司法、财政等职能的自治机构议事会,在其管辖的范围内管理葡人的内部事务,实行葡式的政治法律制度,并由葡萄牙政府和葡属印度政府核准这种自治权利。
葡人强据澳门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殖民者打败清政府,西方殖民者纷至沓来,中国的门户洞开。葡萄牙殖民者步英国之后尘,于1845年单方面宣布澳门为“自由澳”,其他国家也可以任意在澳门经商。同时,葡萄牙政府又任命葡人在澳门的“兵头”为澳门总督,作为统治澳门的最高长官,并沿袭从前的作法设立了一系列的统治机构,这样葡萄牙人既不再打着中国的名义,也不再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和税款,而在澳门自行征税。1849年,葡萄牙殖民者在英国的支持下,驱逐清政府在澳门的官吏和海关人员,强行占领了澳门半岛。后来又相继于1851年和1864年侵占了中国的函仔岛和路环岛。至此,整个澳门全部被葡萄牙侵占。
1887年3月,葡萄牙殖民者诱骗清政府签订了《中葡会议草约》,并写进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的字样。同年12月1日,葡萄牙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葡友好通商条约》十五款,再次确认《中葡会议草约》中的提法,但同时又规定“惟现经商定,俟两国派员妥为会订界址,再行特立专约”。后来双方曾多次会商,均无结果,澳门也一直由葡萄牙人占领着。
澳门是被葡萄牙强行占领的,清政府虽然软弱腐败,但其在澳门被强行占领后,也曾多次与葡国协商,据理抗争。民国初期,军阀混战、政局动荡,民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未与葡萄牙进行过任何交涉,直到1928年4月《中葡友好通商条约》期满,南京国民政府才对葡萄牙宣布终止《中葡友好通商条约》,同年12月两国重签新约,但新约对关税细则、商业事务等事项重新做了规定,关于葡萄牙对澳门是否继续拥有“永驻管理权”则刻意模糊,只字未提,新约签订后,葡萄牙对澳门的占领及管理现状并无改变。1955年,葡萄牙还单方面宣布澳门是它的一个“海外省”,企图永久地加以占领。
回归经过
回归基础
近代以来,澳门虽然被葡萄牙殖民者侵占,但在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不同时期,澳门同胞从未缺席。晚清启蒙思想家郑观应在澳门写下《盛世危言》,反思和探讨中国千年未有之变局,并就中国未来发展提出了振聋发聩的新思路、新观点。孙中山先生在澳门一边行医一边从事革命筹备工作,澳门一度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重要策源地。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即重视在港澳地区开展工作,利用港澳的特殊环境,进行革命斗争,传播信仰火种。在北伐战争期间,中共广东省委就已在澳门建立了特别支部,发展党员20余人。1937年3月,领导成立了澳门四界(教育、音乐、体育、戏剧)救灾会,宣传抗日救亡工作。抗战爆发之后,中共澳门工委广泛发动澳门同胞,投身抗日救亡运动。1939年后,中共中央南方局书记周恩来指示广东省委和粤东特委注意发挥澳门上层人士的作用,并在澳门建立了珠江抗日纵队秘密联络站,广交各界朋友。
抗日战争中,澳门虽然未被日寇占领,但与祖国内地休戚与共。澳门成为内地难民和周边侨民躲避战争的目的地,大量学校和师生疏散来澳,得到澳门民间组织如镜湖医院、同善堂、商会等的积极救助。澳门同胞大量认购抗战救国债券、捐输抗战急需物资、创办抗战刊物,支持祖国抗战;部分澳门人更直接前往内地,加入抗战队伍中,共赴国难。
解放战争期间,中共党组织利用澳门独特的地理环境,与澳门爱国商人合作开辟从山东、苏北到澳门的“供给线”,将北方解放区出产的大豆、花生、药材等特产运到港澳出售,再通过港澳购进解放区急需的西药、布匹、纸张、五金器材等,有力支持了全国的解放事业。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澳门同胞欢欣鼓舞,顶着澳葡当局的压力,在澳门土地上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1950年,澳门同胞第一次庆祝国庆,澳门中华总商会主席何贤等人发起组织国庆筹委会,决定用搭建牌楼的方式庆祝国庆。此后每逢国庆节,搭建牌楼成为惯例。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中央领导人深深懂得港澳的特殊地位和价值,采取了“暂不收回,维持现状”“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政策,不但不急于把两地收回,而且要充分利用其为与世界交往的窗口。在当时条件下,要支持这样的“窗口”发展实属不易。20世纪50年代起,国内各地对港澳的生活物资供应,成为一项政治任务。几十年中,来自内地的稳定保障,让离开祖国多年的澳门没有生活物资供应之忧。中国政府在国际上坚持一贯的立场:澳门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一定要收回。1963年3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指出:“香港、澳门这类问题,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问题”,“我们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
1966年12月3日前后发生的“一二·三事件”,是澳门同胞反抗殖民统治的一次标志性事件。澳葡当局阻挠澳门同胞修建校舍的合理诉求,引发澳门爱国团体带领民众进行连续多日的抗议,当局出动警察驱赶示威者造成多人死伤。在澳门民众旷日持久的抗争下,在祖国内地的全力支持下,事件以1967年1月澳葡当局向全体澳门中国居民认罪、赔礼、道歉,并接受澳门中国居民全部要求作结。“一二·三事件”使澳门去殖民化取得重大进展。澳门中华总商会、工联总会、街坊总会等澳门本地爱国社团,陆续承担起医疗、教育、护老、托儿等部分社会服务职能,至今仍是活跃在澳门社会主要的爱国爱澳力量。澳门同胞爱国爱澳的责任担当和精神价值,为澳门顺利回归和“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奠定了基础。
回归准备
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后,开始为港澳的主权问题采取外交行动。1972年,中国政府关于殖民地概念以及香港、澳门的准确表述第一次出现在国际讲坛:殖民地是遭受外国统治管辖而丧失主权的国家,香港、澳门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国家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地”范畴。中国政府主张,在条件成熟时,用适当的方式和平解决香港、澳门问题……联合国无权讨论这一问题。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得到了第三世界各国的同情和广泛支持。
1972年11月8日,联合国大会以99票对5票的压倒多数通过了相应决议,确定了中国对香港、澳门问题的立场与要求。在中国的坚持下,第27届联大会议批准了在中国建议基础上而形成的非殖化特别委员会的报告,从殖民地名单中删去了香港和澳门,这样就从国际法律上确认了中国对港澳地区的主权,为香港、澳门回归祖国怀抱打下了第一块基石。
1974年,葡萄牙发生“四·二五革命”,新政府奉行“非殖民化”政策,宣布澳门是葡萄牙管理下的一个“特殊地区”,不再是殖民地,并撤走了驻澳的5000名守备部队。中葡关系开始朝着友好健康的方向发展。1975年1月,葡外交部照会台湾当局,宣布断交,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随着葡国对华政策的转变,中葡两国关系越来越密切,双方的往来交流也不断加深和拓展。1978年1月9日,两国建交及澳门问题的正式谈判在巴黎展开。双方代表分别是中国驻法大使韩克华和葡萄牙驻法大使马尔丁斯。谈判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建交谈判,另一部分是秘密的澳门问题谈判。整个谈判进行得十分顺利,但一直到中美建交之后才落下帷幕,体现了葡萄牙要与美国保持一致的外交传统政策。
1979年2月8日,韩克华和马尔丁斯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巴黎签署《联合公报》,从即日起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双方同时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谈话纪要》。这份文件当时没有公布,为中葡建交谈判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国际社会很长时间都不知道这份文件。这份文件以双方各自声明的形式确认澳门是中国领土,将归还中国。至于何时归还,以及以何种形式归还,将来由两国政府在适当时候通过谈判方式解决。
中葡正式建交后,两国从此开始进入了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新阶段,特别是中葡关于澳门问题谅解备忘录的签订,明确了澳门的地位,为澳门问题的最终解决扫除了障碍。此后,双方的友好往来明显增加。1980年3月,澳门总督伊芝迪应邀访问北京,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首位获得中国邀请以官方正式身份访华的澳门总督。同年9月,时任广东省省长习仲勋应邀访问澳门,这也是第一位以官方正式身份访问澳门的广东省省长。1981年10月,到任不久的澳督高斯达应邀访问了广州和珠海特区。此后,双方高层官员频频互访。1985年5月,葡萄牙总统恩尼斯访问中国。访问期间双方顺利地达成协议,同意于近期通过外交途径就解决澳门问题举行谈判。
中葡谈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1982年9月1日,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提出:“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人民在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务”。根据这一精神,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和澳门问题,被提上了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同年,邓小平同志创造性提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为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奠定了基础。
1984年,中英两国通过谈判就香港问题达成了协议,双方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及“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并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香港问题的解决,为澳门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1984年12月,中国国家主席李先念应邀访问葡萄牙共和国,同葡国领导人就澳门问题交换了意见。1985年5月,葡萄牙共和国总统埃亚内斯访问中国,中葡两国领导人在友好的气氛中就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再次交换了意见。邓小平在会见葡国总统时表示,“中葡之间只有一个澳门问题,这个问题原则上在1979年已经解决。”葡国总统亦认为“澳门问题在1979年两国建交时已达成友好协议,有了谅解,从根本方面已经得到解决。目前,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容易解决的。”双方为解决澳门问题取得了基本的共识。1986年5月20日,中葡双方发表新闻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经过友好磋商,决定于1986年6月最后一周在北京开始就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进行会谈。”
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从1986年6月30日起到1987年3月23日止,历时近九个月,共进行了四轮会谈。
第一轮会谈(1986年6月30日-7月1日)
第一轮会谈开始时,中国代表已建议会谈总议程:
1、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的有关问题;
2、中国对澳门行使主权后的安排;
3、过渡时期的安排。
葡萄牙代表同意中国代表提出之总议程并按之讨论。
其次,中国代表提交了《中葡联合声明》草案的中、葡、英文版本,并对此作出简要的说明解释。
第二轮会谈(1986年9月9日-10日)
第二轮会谈时,中国代表提交《中葡联合声明》的附件,并作出相关说明。
葡萄牙代表团表示需要对全部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后,才能作出全面的评论,故提议在第三轮会谈上才作出全面评论。
最后,双方就第三轮会谈的时间、第三轮会谈后成立工作小组的时间和中国代表团长周南在11月访问葡萄牙之新闻公报细节等进行了磋商,取得了广泛的一致。
第三轮会谈(1986年10月21日-22日)
直到第三轮会谈,葡萄牙代表终于评论首两轮会谈中国代表团所提交的文件,并将中国的意见分为“同意、接受的”、“需要作出适当修改和补充的”和“需要进一步弄清一些概念的确切内容和含义后才能做出评论的”。中国代表随即赞许葡萄牙代表的积极回应,并就葡萄牙代表所提及的一些拟修改的问题进行磋商。
首三轮会谈,中葡双方讨论比较顺利。
但在周南访问葡萄牙时,葡萄牙政府就在交还澳门的日期上改变原本的立场,并将此日期要延至下世纪初。结果,周南在会晤葡萄牙总统后,取消了原定的参观访问计划。
其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1986年12月31日郑重声明:
“在2000年前收回澳门是中国政府和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十亿中国人民的不可动摇的坚定立场和强烈愿望,任何超越2000年后交回澳门的主张,都是不能接受的。”
1987年1月6日,葡萄牙国务会议经过4个多小时的讨论后,原则上同意1999年将澳门治权交还中国。
中葡两国在解决了此争议后,1987年3月18日开始第四轮的会谈。
第四轮会谈(1987年3月18日-23日)
第四轮会谈中,中葡双方代表团共同表示不希望再遇到重大障碍,并期望此次会谈为澳门问题之最后一次谈判回合
即使在澳门葡裔人士拥有双重国籍和保护澳门的葡萄牙文化特色仍有分歧,但都给双方尊重态度和相互让步解决了。
最终,中方容许澳门葡裔澳门人士自行选择国籍(即中国籍或维持葡萄牙国籍),而中方亦尊重澳门的葡萄牙文化特色。
经过四轮会谈后,双方联合发表新闻公报,宣布两国已就澳门问题达成协议,并将于1987年3月26日在北京举行草签联合声明的仪式,仪式由两国的政府代表团团长进行草签。
1987年4月13日,中国总理赵紫阳和葡萄牙总理卡瓦科·席尔瓦分别代表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1987年,中葡两国各在各自政府内取得《中葡联合声明》的批准。中葡两国政府终于在1988年1月15日互换批准书,《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政权过渡
1988年1月15日,中葡两国政府按照各自的法律程序批准后,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互换《中葡联合声明》批准书,同时成立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和土地小组。从此日起,澳门开始进入长达12年的过渡期。
葡萄牙统治澳门400多年,造成很多问题。最主要和最难解决的有“三大难题”:一是中文没有法律地位,长期以来行文办事,必须用葡文,给居民造成极大困难。因此要解决中文法律地位问题。二是澳葡政府的官员都是葡国派来的,轮流执政,中国人只能做辅助性的工作,不能担任政府官员。回归后主要官员必须由本地人担任,但培养官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须在过渡期内培养好人才,以便接班。即要解决公务员本地化的问题。三是长期以来在澳门实行的法律是葡国法律,法官是葡国的,终审判决在葡萄牙。回归以后不能原封不动用葡国法律,也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要有澳门自己的法律。如何将现行的葡萄牙法律转化为澳门特区的法律,这就是要解决法律本地化的问题。
在整段过渡期内,澳葡政府在中方的督促下,采取三大措施,确保澳门政权顺利交接,包括中文合法化、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合称“三化”。
从1988年4月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开始提出中文法律地位问题,经过多次全体小组会议及数十次组长会晤,直到1991年4月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举行第十次全体会议,才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组长签署了会谈纪要,确认中文在澳门成为官方语文。1991年12月31日,葡萄牙国会通过了关于中文法律地位问题的455号法令,并刊登在葡萄牙《国家宪法报》上。1992年1月13日,澳葡政府将该法令刊登在《澳门政府公报》上。至此,在完成了一系列程序之后,中文才被正式承认为澳门的官方语文,与葡文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其间用了近四年的时间。中方在《澳门基本法》中也体现出这一内容。《澳门基本法》第九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葡文,葡文也是正式语文。”此外,葡方采纳了中方的建议,在澳门电台、电视台在用粤语和葡语广播的同时,也用普通话广播。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在推广普通话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在葡萄牙的管制下,澳门一直实行总督负责制,总督是葡萄牙总统在澳门的代表,是由葡萄牙总统任命的。总督下设政务司,政务司下设司、厅、署、处、科、组,是六级制。在《中葡联合声明》签署前,澳门署以上高级公务员绝大多数为葡萄牙派过来的官员;处、科级的公务员多为土生葡人;中国人大多为勤杂人员,有少数进入科级。在澳门维持安全的保安部队,当时大约有3000人。保安部队司令、副司令、参谋长、警察厅厅长、副厅长都是葡国现役军人,共37人;总警司、高级警司、警司都是土生葡人:区长、副区长大多是土生葡人,少数是当地华人;警员(警察)是由当地华人担任。《中葡联合声明》第二条第三款中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均由当地人组成。”原来由葡人担任澳门主要官员的情况不能再继续,中国内地也不能派官员来接管澳门,而要“澳人治澳”。
1988年4月11日,在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中方就提出了解决公务员本地化的问题。但葡方不同意中方提法,经过中方反复说明公务员本地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紧迫感。最后,双方于1989年就“公务员本地化”的提法达成协议。1991年在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下设“三大问题”工作小组,也叫专家小组,就公务员本地化问题,该小组每年举行不定期的会议,进行专门磋商。
在中方的推动和配合下,澳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1989年3月1日公布法令,承认中国各大学学历。在此之前,澳葡政府概不承认中国各大学的学历,因此阻碍了中国人进入公务员队伍或担任高层工作。第二,1989年8月28日公布法令限制外聘公务员,只有在当地无合适人选,并报总督批准,才可从外地聘用人员。第三,设置领导级公务员辅助职位,即司级、厅级助理,使他们逐步适应工作需求。第四,1990年9月,澳门保安部队成立一所高级警官学校。该学校主要培养、培训高级警官。学业设置分三种,第一种是四年毕业,并有7个月实习,获学士学位。自1990年开办至1998年7月共有四届168名警官毕业。第二种是在职进修,目的是提高、培养警司以上职级的人员。第三种是半年一期,培养保安部队指挥官和领导。第五,从1990年起,澳葡政府为培养澳门中高级公务员,提高他们的素质,派有潜力的人员和青年到北京语言学院进修汉语,到中国国家行政学院进行短期培训,了解中国行政架构及运作机制。另外从本地出国受过高等教育回澳门的青年中,选派一些人赴葡萄牙进修葡文及了解葡萄牙公共行政系统,学成后进入公务员系统。第六,1988年澳葡政府接管东亚大学后,于1991年改名为澳门大学。自此,从学制、所设的科、系等都朝着本地化目标迈进。1991年下半年,又从澳门大学分出澳门理工学院。澳门大学和澳门理工学院为澳门实现公务员本地化做了大量的工作。1992年7月,在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十四次全体会议上,澳葡政府政务司黎祖智介绍了澳葡政府关于公务员本地化进程规划。
在12年的过渡期中,经多方努力,本地人才经过多年的培养和培训,逐步更换葡国官员,使公务员本地化逐步落实。
澳门虽然97%以上是华人,但澳门的社会制度基本上以葡萄牙的社会制度为模式。其法律主要是葡萄牙法律的延伸和衍生。司法完全沿用葡萄牙的。1822年,葡萄牙第一部宪法中正式把澳门视为葡萄牙在海外的殖民地之一,把澳门视为葡萄牙的海外省,因而将葡萄牙的法律视为澳门法律。此后葡萄牙主要法典陆续延伸到澳门使用。此外,澳门还有一部分法律是葡萄牙专门为澳门制定的,有一部分法律、法令、法规是根据葡萄牙的宪法和《澳门组织章程》赋予澳门总督和澳门立法机构权力而制定的。
《中葡联合声明》规定:澳门“法律基本不变”,附件中第三条还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澳门原有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基本规范性文件,除与《基本法》相抵触或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1990年3月19日,中方在双方组长会晤时提出法律本地化的三条标准和五个步骤。其中,三条标准是指:符合《中葡联合声明》,和《澳门基本法》相衔接,符合澳门实际。五个步骤是指:第一,清理,对澳门现行法律进行清理,即葡萄牙法律延伸到澳门的法律有多少?澳门自己立法的法律有多少?葡萄牙专门为澳门制定的法律有多少?第二,分类,1999年以后拟继续要用的法律有多少?不用的有多少?第三,修订,准备用,但个别条文不适用的法律要修订。第四,翻译,由葡文译成中文。第五,过户,通过法律程序把能用的葡萄牙法律,变成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即法律本地化。5月15日至18日,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在讨论法律本地化问题时,葡方同意中方提出的法律本地化的三项标准,并建议按:清理、分类、修订、翻译和过户五个步骤进行。
1990年8月8日,中葡双方组长会晤时,中方提出先翻译五大法典,这五大法典是《民法》《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澳门翻译公司可给予协助,这一提议得到葡方赞同。
根据法律翻译办公室资料,从1990年开始将适用于澳门的法律整理出来,做编辑系统化工作,即清理。这项工作于1995年完成。共清理出法律3万多件。葡萄牙五大法典中的《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经中葡双方反复磋商讨论,认为可以在1999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继续使用。对《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商法典》中《公司法》《家庭法》等进行修订。法律翻译方面,在中方法律专家协助下,完成了一大部分法律翻译工作。葡方于1998年初,先后向中方提交了1976年以后由澳门立法会制定的有效法律清单的中文译本,以及澳门总督颁布的有效法令清单的中文译本,两项共877页。法律人才本地化方面,经过十多年努力,澳门已培养了双语(中文、葡语)法律人才100多人,其中在1999年回归前,已有20多人进入司法官队伍,从而结束了几百年来澳门法院、检察院官员没有本地人的不正常历史。
根据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国政府将在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届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将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在此之前,要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澳门基本法》。该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澳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8月29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了由48名人选组成的《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名单草案。其中包括有关部门负责人14人,各界知名人士6人,法律界人士6人,澳门工商界、法律界、教育界、新闻界、宗教界、劳工界等各方面人士19人,中国驻澳机构负责人3人。根据澳门的实际情况,还安排了两位葡萄牙籍人士参加。10月2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
《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经过四年多努力工作,先后举行了9次全体会议、70次专题小组会议、3次主任委员扩大会议,制定出《澳门基本法》9章145条。1993年3月1日,第九次全体会议正式通过《澳门基本法(草案)》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的设计方案。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完成了立法程序,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形式正式颁布。这标志着澳门进入过渡期的后半段(或称后过渡期)。
《澳门基本法》是将《中葡联合声明》中所确定的重要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而且更具体,更全面。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保证澳门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从澳门实际情况考虑,照顾到各阶层的利益。第二,继续保持澳门的特殊地位,为祖国的建设服务。第三,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对葡国的文化和葡国的后裔居民依法保护,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第四,充分相信澳门居民能够管理好澳门。
《澳门基本法》第10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除悬挂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外,还可悬挂和使用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
1991年2月1日,澳门特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开始征集区旗区徽的设计图案,并成立区旗、区徽图案评选委员会。经过多轮投票、公开展览和分析比较,评委会从初选图案中选出三套图案,提交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审议并研究如何修改。新图案在评委会多次会议讨论的基础上,既考虑了草委会委员们的意见,又吸收了应征作品的优点和精华,终于拿出了澳门特区区旗区徽图案草案。1993年3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是绘有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图案的绿色旗帜。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徽,中间是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周围写有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葡文“MACAU”的字样,这也体现出中文和葡文都是澳门的正式语文。澳门的区旗和区微是从公开征集的大量图案中层层筛选出来的,最后确定与五星红旗一致的五星和有澳门特色的莲花、大桥、海水作图案。在讨论区旗和区徽的背景颜色时,一部分委员认为应该用红色,这样和祖国的国旗、香港的区旗颜色一致。另一部分委员认为可以用绿色,因为绿色代表生命、和平、欣欣向荣,另外特区和祖国的社会制度不一样,要有其自己的特色。最后大会表决通过用绿色作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微的背景色。
澳门回归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自己的政府。1993年3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决定规定届时由全国人大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负责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并制定组成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的具体办法。筹委会由100人组成,其中内地40人(主要是同澳门事务有较多联系的中央和地方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学者)、澳门60人(来自工商、劳工、社会服务、宗教、政界等人士及教育、文化、法律的专业人士)。
筹组特区政府的核心工作是选特首。特首将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特首的产生分两步:第一步,筹委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从报名参加推选的291名候选人中,选出200名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简称推委。推委全部是澳门永久居民,而且具备各界的代表性。第二步,由推委协商提名第一届行政长官候选人,然后选举出第一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按照《澳门基本法》第46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宫由年满40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中国公民担任。1999年5月1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推选委员会在澳门选举何厚铧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1999年5月20日,朱镕基总理发布国务院令,正式任命何厚铧为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负责筹组澳门特区政府。1999年6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主席令,公布《驻军法》于1999年12月20日施行。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由行政长官依照《澳门基本法》规定负责筹组,政府设司、局、厅、处。《澳门基本法》第63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其中各司、廉政专员、审计长、警察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海关主要负责人等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特区的第一届立法会由23人组成,包括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8人、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8人、行政长官委任的议员7人。
特区的司法机关主要是法院和检察院。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权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各级法官由当地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职,由行政长官根据立法会议员组成的审议委员会的建议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各级检察官由检察长提名,报行政长官任命。
经过各阶段充分发扬民主的认真工作,第一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真正做到了“澳人治澳”。
1998年9月18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代表中国政府宣布,根据澳门基本法规定,在澳门回归以后,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派驻适量、精干的军队是必要的。同年11月6日,钱其琛进一步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派驻的军队,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也起到稳定的作用。中国宣布在澳门驻军之后,葡萄牙却一再强调近二十年来葡在澳门没有驻军。但这一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
1998年9月29日,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开始讨论有关驻军的具体安排问题。中方组长韩肇康大使明确地阐明了中方的立场,建议葡方在驻军的具体安排方面给予中方协助和合作。葡方表示,葡方获悉中方声明驻军的新立场只是一个很短的时间,葡方将以适当的方式考虑中国中央政府未来在澳门履行防务职责的提议。针对葡方的态度,中方做了大量工作,多次阐明立场,希望葡方能够理解并予以合作。
1999年6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澳门驻军法。澳门驻军法的公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葡方态度的转变。8月,葡方终于表示,葡方愿意在驻军的具体安排问题上采取合作的态度。9月20日,澳葡政府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务政务司黎祖智首次承认,中国有权在澳门驻军。葡方向妥善解决驻军具体安排问题的正确方向上迈出了一大步。10月,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葡萄牙时,葡萄牙总统桑帕约表示,葡方将同中方一道推动过渡期剩余问题的解决。两国最高领导人的政治共识,推动了驻军具体安排问题的加快解决。中葡联络小组作为两国政府间进行联络、磋商及交换情况的机构,立即行动,就驻军的具体安排和先遣人员的准备工作等有关事宜进行紧张的磋商。在中葡两国领导人处理驻军具体安排问题上所体现的相互理解、相互合作的精神指导下,联络小组又经过数轮实质性磋商,终于在1999年11月29日就驻军的具体安排问题达成共识。双方高度评价这一共识。中方组长韩肇康指出,这项共识,再次体现了中葡两国在处理澳门问题上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合作精神。这是在澳门过渡期最后阶段,双方作出重大努力所取得的又一圆满成果。
在中葡双方磋商澳门驻军具体安排问题的同时,中国政府有关澳门驻军的准备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1999年4月,驻澳门部队正式组建;1999年6月,澳门驻军法通过并公布;1999年11月1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庄严公告:中央人民政府派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队,现已组建完成,将于1999年12月20日起正式担负澳门特别行政区防务。
政权移交
督府降旗
1999年12月19日下午5时,第127任澳督韦奇立澳门总督府进行最后一次的降旗仪式,为政权移交仪式拉开序幕。
降旗仪式结束后,韦奇立手捂着刚降下的葡萄牙国旗,乘车离开澳督府。
葡方晚会
1999年12月19日下午6时,葡方文艺晚会在澳门新口岸填海区临时场馆里举行。葡国总统桑帕约、最后一任澳督韦奇立分别在晚会后致词。
官方晚宴
1999年12月19日晚上9时,官方晚宴举行,时任中国外交部部长唐家璇在晚宴上致祝酒词,他祝愿澳门在邓小平“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下,繁荣发展,人民生活安定。时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时任葡萄牙总统桑帕约、最后一任澳督韦奇立等出席晚宴并向嘉宾祝酒。
政权交接
1999年12月19日23时42分,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开始。在礼号手的号乐声中,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时任外交部长唐家璇、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何厚铧步入会场,登上主席台主礼台。时任葡萄牙总统桑帕约、时任葡萄牙总理古特雷斯、时任葡萄牙国务部长兼外交部长伽马、时任葡萄牙共和国议会副议长科伊索罗、时任澳门总督韦奇立同时登上主席台主礼台。随后,中葡双方仪仗队举行敬礼仪式,双方乐队奏致敬曲。接着,桑帕约总统首先发表讲话。12月19日23时55分,降旗、升旗仪式开始,中葡双方护旗手入场。12月19日23时58分,在葡萄牙国歌声中,葡萄牙国旗和澳门市政厅旗开始缓缓降下。12月20日零时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奏响雄壮激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冉冉升起。46秒后,两面旗帜同时升到旗杆顶端,猎猎飘扬。至此,中葡两国政府完成了澳门政权的交接。
1999年12月20日零时4分,江泽民主席发表讲话。他代表中国政府和全国各族人民向回到祖国怀抱的澳门同胞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向所有为解决澳门问题作出贡献的人士,向世界上一切关心和支持澳门回归的人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泽民说,中国政府按照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成功地解决了香港、澳门问题,这是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中取得的重大进展。“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实践,已经并将继续为我们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中国政府和人民有信心有能力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国的完全统一。 江泽民说,澳门回归后,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将依法保护所有国家和地区在澳门的经济利益。他表示坚信,在中央政府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支持下,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同胞一定能够把澳门管理好、建设好、发展好。 最后,江泽民主席以坚定的语气说:“回到祖国怀抱的澳门,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随后,江泽民主席与桑帕约总统等中葡两国的主要代表走到主席台前,握手合影。
1999年12月20日零时10分,澳门政权交接仪式结束。 出席交接仪式的约2500人。其中有53个国家和29个国际组织的代表,40多个国家驻澳门总领事、名誉领事和国际组织驻澳门的代表,以及一些国际友好人士。澳门各界人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代表,台湾同胞,以及来自30多个国家的华侨、华人代表也出席了交接仪式。来自世界各地近300家新闻媒体的3500多名记者对澳门政权交接仪式进行了采访报道。
宣誓就职
1999年12月20日凌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在澳门综艺馆隆重举行。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钱其琛、迟浩田、邹家华、吴阶平、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王忠禹、叶选平、阿沛·阿旺晋美、霍英东、马万祺、经叔平、罗豪才、张克辉、卓琳等中央代表团成员以及时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主席台就座。仪式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其琛主持。
1999年12月20日1时45分,军乐队奏起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江泽民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现在成立。1时47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开始宣誓就职。首先,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宣誓。在朱镕基总理监誓下,何厚铧庄严宣誓。1时49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立法会主席、终审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走上主席台宣誓就职。受朱镕基总理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监誓。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领誓。随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10名委员、立法会23名议员、各级法院23名法官、检察院23名检察官分批走上主席台宣誓。行政长官何厚铧监誓。行政会委员唐志坚、立法会主席曹其真、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和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分别领誓。
宣誓结束后,朱镕基总理致辞。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一切关心和支持澳门回归并为此作出贡献的澳门各界人士致以深切的谢意。他说,从今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开始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开始行使职权。中央人民政府将全力支持行政长官何厚铧先生和他领导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他希望特区官员继续发扬澳门同胞爱国爱澳的光荣传统,全面贯彻落实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恪尽职守,为保持澳门的长期稳定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他表示相信,在祖国的大家庭中,真正当家作主、掌握了自己命运的澳门同胞一定能以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出辉煌的成就。澳门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接着发表讲话。他说,澳门回归祖国,揭开了历史新的一页。我们在欢乐和自豪之余,对美好的明天充满希望,也由此焕发崇高的使命感和神圣的责任感。在未来的岁月里,我必将义无反顾,以无比坚毅的意志,本着基本法赋予的权力,贯彻“一国两制”,带领40多万市民建设自己的家园,这是我最大的光荣和责任。澳门必定会建设成为一个繁荣、稳定和进步的社会。
仪式结束后,江泽民、朱镕基等国家领导人会见了澳门特区主要官员,并和他们合影留念。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的约3000人。其中包括53个国家和29个国际组织的代表,一些国际友好人士;40多个国家驻澳门总领事、名誉领事和国际组织驻澳门的代表。澳门各界人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代表,台湾同胞,以及来自30多个国家的华侨、华人代表,也见证了中华民族的这一盛事。
庆祝大会
1999年12月20日上午10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庆祝大会隆重举行。江泽民主席在何厚铧的陪同下步入会场,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庆祝大会开始,全场肃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接着,江泽民主席发表讲话。他说:“1999年12月20日是澳门同胞和全国各族人民举国同庆的日子。在这个庄严的历史时刻,我们深切怀念邓小平先生。他以伟大的政治气魄和非凡智慧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为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指明了正确道路。澳门的胜利回归,是继香港回归后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树立的又一个历史丰碑。”
江泽民说,中国政府和人民将继续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一国两制”在香港和澳门的成功实践,一定会对早日解决台湾问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江泽民主席的讲话,激起全场多次热烈的掌声。
接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发表演辞。他说:“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成立,标志着进入澳门人当家作主的新纪元,我们为此感到万分激动和光荣,同时也焕发起崇高的使命感和神圣的责任感。”
此后,进行澳门土地基金移交仪式。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将土地基金证书移交给澳门特别行政区。何厚铧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接收。(注:土地基金,是根据中葡联合声明规定于1988年1月15日在澳门设立的。到1999年12月由中央人民政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保管的土地基金总资产净值已近100亿澳门元。这笔土地基金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打下了良好的财政基础。)
接着,钱其琛副总理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赠送了一面有着特殊经历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1999年11月21日,这面区旗曾同一面国旗搭载于中国第一艘太空船“神舟”号遨游太空。这是赠给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同胞的一件特别珍贵的礼物。
为庆祝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向澳门特别行政区赠送了各具特色的贺礼。这些精美礼品的图像,通过会场主席台两侧的巨型电子屏幕向全场展示,受到高度赞誉。
1999年12月20日10时45分,文艺演出开始。江泽民主席与澳门各界人士一同观看了精彩的节目。演出结束后,江泽民主席在何厚铧陪同下登上舞台,和演员们亲切握手。这时,会场展示一幅江泽民主席亲笔书写的“开创澳门新纪元”的题词,全场再次响起热烈的掌声。钱其琛、迟浩田、叶选平、阿沛·阿旺晋美、霍英东、马万祺、经叔平、罗豪才、张克辉、卓琳等中央代表团成员,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以陈滋英为团长的观礼团,来自各国的嘉宾,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代表,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代表共约3000人,出席庆祝大会。
部队入驻
1999年12月19日,时任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进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命令。12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准时通过澳门关闸进驻澳门,履行澳门防务职责。这是近四百年来,驻军澳门的第一支中国军队。
1999年12月20日正午12时,由编号ZA00-01(即表示“驻澳”在澳门行驶的车辆,ZA分别为驻澳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的军用吉普车与车上三名驻澳部队战士两边战士持枪,中间战士手握军旗,三人共同护卫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顺利进驻澳门。从关闸到澳门部队营区,驻澳门部队沿途受到了澳门市民的热烈欢迎。12月20日下午2点45分,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视察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营区,并进行阅兵。
雕塑揭幕
1999年澳门回归时,中央政府赠送澳门特区的礼物,就是一尊名为《盛世莲花》的大型雕塑。于1999年12月20日15时揭幕。
公署开署
1999年12月20日15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开署。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为公署开署揭牌。时任外交部长唐家璇在开署仪式上致辞。时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出席开署仪式。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马万祺,时任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廖晖,时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姜恩柱,时任新华社澳门分社社长王启人,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司令员刘粤军、政委贺贤书,以及澳门各界代表和一些国家驻澳门总领事等300多人,出席了开署仪式。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负责处理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庆祝回归
周年庆典
庆祝活动
2004年12月3日至12月20日,为庆祝澳门回归祖国暨特区成立五周年,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局分别举行了一系列庆祝活动。内容包括大型文艺晚会、展览、音乐会以及芭蕾舞剧,并邀请了国内及香港知名舞蹈团、歌唱家、钢琴家以及二胡大师参与节目演出,共庆回归。
2023年12月20日,澳门特区政府在金莲花广场举行升旗仪式,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4周年。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中央驻澳机构负责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出席。
2024年3月21日,“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纪念青年林”植树活动在珠海市香洲区举办,百名珠港澳青年及珠海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代表携手行动,庆回归,添新绿。
文化作品
‌庆祝澳门回归的歌曲有《七子之歌·澳门》《盛开到未来》等。
1997年11月11日,为纪念澳门即将回到祖国的怀抱,邮电部发行了《澳门古迹》特种邮票,全套4枚。这套邮票是由国家邮政局发行,纪念澳门回归系列邮票中的第一套,总共4幅画面,分为妈阁庙、莲峰庙、大三巴牌坊和松山灯塔,均为澳门的著名景点,并以明亮的黄灰色表现其古朴的历史感。
1998年12月12日,为纪念澳门即将回到祖国的怀抱,国家邮政局发行了《澳门建筑》特种邮票,全套4枚。分为澳门南湾楼群、澳门友谊大桥、澳门运动场和澳门国际机场,该套邮票是纪念澳门回归系列邮票中的第二套,总共4幅画面,均为澳门的著名建筑,并以明亮的银灰色表现其靓丽的现代感。
1999年12月20日,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这是继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华民族的又一盛事。这套邮票是由国家邮政局发行,纪念澳门回归系列邮票中的第三套,两枚邮票表现了收回澳门的历史进程,小型张表现了我国解决澳门问题的方针政策和邓小平同志为此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同日,澳门特区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邮票,该邮票是澳门特区发行的第一套邮票,也是澳门邮票从1884年开始发行以来,首次在票面上出现“中国”字样。
2000年12月20日,澳门发行澳门特区成立一周年纪念邮票。
200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十周年,中国邮政发行《澳门回归祖国十周年》纪念邮票1套3枚,图案分别为欢庆、合作、繁荣。
201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二十周年,中国邮政发行《澳门回归祖国二十周年》纪念邮票1套3枚。澳门邮电局发行《澳门回归祖国二十周年》邮品,此邮品由一套4枚邮票、一枚小型张组成,展现了金莲花、妈阁庙、大三巴牌坊、港珠澳大桥等景观。
2024年12月20日,为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澳门特区政府邮电局发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纪念”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进驻25周年”纪念邮品。“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纪念”邮品包括十二枚邮票及两枚邮票小型张,图案设计以澳门特区区花“莲花”为主题,寓意祥和善美,象征澳门回归祖国后和谐稳定,社会繁荣兴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进驻25周年”邮品则是六枚邮票及一枚邮票小型张,描绘了驻澳部队日常训练、向公众开放军营、服务澳门民众等不同场景,展现出驻澳部队的优良作风。
影响意义
澳门的胜利回归,是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道路上树立的又一座丰碑。香港、澳门胜利回到祖国的怀抱,洗雪了中华民族百年耻辱,完成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一步,是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性贡献,是彪炳中华民族史册的千秋功业。港澳同胞从此成为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澳门从此走上同祖国共同发展、永不分离的宽广道路。
澳门回归祖国在亚洲解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1553年葡萄牙入居澳门,到葡人获得统治权,再到现在已近500年。中国恢复行使主权,洗雪了中华民族耻辱的一页,不仅意味着西方在中国的殖民主义的结束,而且最终结束了白人在亚洲统治的历史。为了使澳门早日回到祖国怀抱,中国历届政府曾作出过各种努力。但只有在今天,中国一发出收回的声音,葡萄牙政府即顺应了潮流,这足以说明现在中国的强大。而且中国在解决澳门这个历史遗留的问题上,又表现出了体谅和现实态度,将在20世纪内收回澳门的具体时间,放到了20世纪最后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充分反映出一种宽宏的气度。
澳门回归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新胜利。按照“一国两制”伟大构想,香港、澳门实现了和平回归,改变了历史上但凡收复失地都要大动干戈的所谓定式,为国际社会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新方案,是中华民族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的新贡献。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祖国,实行“一国两制”,对解决台湾问题产生积极影响。港澳回归祖国后,与台湾的经贸和人员往来更加密切,成为增进海峡两岸了解、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重要平台。
澳门回归祖国奠定了中葡两国关系发展的新基础。《中葡联合声明》妥善地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为葡萄牙同亚洲国家,特别是同中国的关系开辟了美好前景。《中葡联合声明》既重视中国对澳门的主权,也尊重葡方的利益,是相互理解和友谊的典范,是一个值得庆贺的历史性文献。中葡两国的友好合作是澳门顺利回归的保证,而澳门回归后,两国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澳门也成为中葡两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纽带。
澳门回归后,由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得到了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为稳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所以自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后,澳门社会的各个方面均有显著的改善。回归以来,澳门这块“弹丸之地”,不论是经济总量、财政收入、生产总值或人均GDP均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
1999年回归前,澳门制造业已经低迷,经济连续4年负增长。更夸张的是,纵火、枪击、绑架案件频发,法庭不区分民事庭和刑事庭,判决也基本都是葡文。2023年内地与澳门贸易额达38.4亿美元,较1999年增长4.3倍。2004—2023年,内地赴澳门旅客累计约3.1亿人次,其中“个人游”旅客约1.4亿人次,带动了澳门零售、酒店、餐饮等行业发展,助力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现在,澳门65岁以上的老人享受免费医疗,居民平均寿命超过83岁,15年免费教育,去年总体就业人口月收入中位数达1.75万澳元,惊心动魄的警匪大片已成往事,中文成为法院的主要使用语言,澳门也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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