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樵(1521~1599),,别号方麓。明
正德十六年八月十九日(1521年9月19日)生,金坛县金城镇人。明臣、抗倭英雄,经学著述家。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
进士,授行人,升刑部主事,又升刑部
员外郎。因秉公执法,屡次得罪
严嵩,被调离京都,出任山东兖州府佥事。时遇兖州地区大灾荒,山东抚臣奏请放赈,王樵令府属吏臣深入农家,按户核准人数,配发赈粮,使乡间贪官奸吏无以作弊。朝廷拟在兖州府募两万役夫。为不影响粮农生产,他力谏不可,谏言被纳,百姓安居乐业。此后,他因病乞求归里,居家十余年。
万历元年(1573年),他被起补浙江佥事,分巡
浙西。他注重军务,训练士兵,实行严保伍捕制度。
倭寇侵犯浙江沿海,他带兵予以反击,击沉倭寇4艘战舰,因而升为尚宝卿。迁任南京
鸿胪寺卿,王樵又疏请励精听纳,整肃宗社等大计。由于政局不稳,他又辞官家居十余年,后复起为南京
太仆寺卿,累官至
大理寺卿、
刑部侍郎、南京
都察院右都御史等职。
王樵平生好学,精通经学,著述颇丰。编纂《读律私笺》24卷,著述《
周易私录》、《尚书日记》16卷、《周官私录》、《
春秋辑传》15卷(《四库全书》为13卷),《方麓居士集》14卷,均为《
四库全书》收录。还著有《四书绍闻编》、《重修镇江府志》、《李记》1卷、《计曹判事》、《
书帷别记》10卷、《评定周易参同契》、《老子解》、《西曹判事》等。卒于万历二十七年己亥,墓葬金坛城东九里青岗墩。
王樵,字明远,金坛人。父臬,兵部主事。谏武宗南巡,被杖。终山东副使。樵举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行人。历刑部
员外郎。著《读律私笺》,甚精核。
胡宗宪计降
汪直,欲赦直以示信。樵言此叛民与他纳降异,直遂诛。迁山东佥事,移疾归。万历初,
张居正柄国,雅知樵,起补浙江佥事,擢尚宝卿。刘台劾
居正,居正乞归。诸曹奏留之,樵独请全谏臣以安大臣,略言:“自古明主欲开言路,言不当,犹优容之;大臣欲广上德,人攻己,犹荐拔之。如宋
文彦博于
唐介是也。今
居正留而台得罪,无乃非仁宗待唐介意乎!”居正大恚,出为南京鸿胪卿。旋因星变自陈,罢之。家居十余年,起南京太仆少卿,时年七十余矣。岁中再迁大理卿,寻拜南京刑部右侍郎。诚意伯
刘世延主使杀人,樵当世延革任。寻就擢
右都御史。给事中
卢大中劾其衰老,帝令致仕。
子肯堂,字宇泰。举万历十七年进士,选
庶吉士,授检讨。倭寇朝鲜,疏陈十议,愿假御史衔练兵海上。疏留中,因引疾归。
京察,降调。家居久之,
吏部侍郎杨时乔荐补南京
行人司副。终福建参政。肯堂好读书,尤精于医,所著《证治准绳》该博精粹,世竞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