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王立明(1897年-1970年4月15日),
安徽省太湖县人,中华妇女节制会创立者和领导人,中国妇女运动杰出领袖之一,著名的国际妇女运动代表;中华女子职业培训创始人,我国最早
节制生育运动与建立和谐幸福家庭的倡导者;
中国妇女联谊会、中国人权保障委员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创始人之一;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坚定的爱国主义者。曾任
中华妇女节制会会长,世界妇女节制会副主席,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委员,
全国政协第二、三、四届委员(第二届常委),全国妇联第一、二届常委,民盟中央委员。
简历
刘王立明,1897年1月1日出生在太湖县花园杨铭屋,本姓王,因纪念丈夫刘湛恩,复姓刘王,字梦梅,小名杨顺,曾用名扩志洁。幼年,父亲早逝,童年虽然生活艰难,但聪慧过人。
清
光绪三十二年(1906)10岁时,进福音堂小学读书。
1916年毕业,留校当教员。
1916年,获奖学金赴美留学,入美国
芝加哥西北大学生物系。
1920年毕业于美国伊利诺州西北大学,获硕士学位。回国后参加妇女解放运动,创办妇女职业学校 ,担任
中华妇女节制会会长,世界妇女节制会远东区副主席。
抗日战争时期,与丈夫
刘湛恩一起从事抗日救亡活动,并与李德全、史良、刘清扬发起组织成立中国妇女联谊会。曾任第一、二、三届国民参政员。
1943年在第三届参政会上因支持
董必武斥责国民党当局破坏团结抗日,被撤消参政员资格。
陶行知等人共同倡议成立中国人权保障委员会,揭露反动当局蹂躏人权的行径,营救和援助被捕进步人士。
1947年
民盟被迫解散后,赴港出席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三中全会,协助建立民盟临时总部,并任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1949年到解放区,代表民盟主席张澜出席政协筹备会议。
建国后被推选为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是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第二届第三次全议上当选常务委员。曾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委员,
全国妇联第一、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民盟中央委员。
经历
海外留学
清
光绪三十二年(1906)10岁时,进福音堂小学读书。民国元年(1912)保送
九江儒励书院,5年毕业,留校当教员。同年因考试成绩合格,获奖学金赴美留学,在
芝加哥西北大学生物系获硕士学位后回国。
妇女事业
民国4年(1915),参加世界妇女节制会,任世界妇女节制会驻华代表,同年,成立
中华妇女节制会,任主席。她努力创办书刊,宣传妇女解放,争取中国富强,出版有《快乐家庭》、《自强之路》、《中国妇女运动》、《生命的波涛》、《
婚约》、《珍堡梦》、《小珍寻母》等书,其中《
生命的波涛》荣获国家一等奖。她还在上海、成都、
广元、香港等地创办过妇女职业学校、妇女文化补习学校、工艺社、赈救工业社等。
革命历程
抗日战争爆发后,她在上海发动妇女募集寒衣,支援前线,抢救伤病员,还负责主持梅园难民救济所工作。民国27年(1938)4月7日,丈夫
刘湛恩被日本特务暗杀,她忍住悲痛,赴武汉、重庆等地,继续从事抗日救亡工作。在四川叙府创办难童教养院,抚养来自襄樊沦陷区的数百名难童。同年7月6日,她以国民议会参政员身份出席有中共代表参加的参政会议,在会上,一再揭露国民党祸国殃民的罪行,痛陈贫民百姓的苦难生活。当时参加参政会议的中外记者,称她是“敢于向当局挑战的女参政员”。
1943年9月,在第三届第二次国民参政会议上,国民党军政部长
何应钦污蔑共产党和八路军,中共代表
董必武严词驳斥后,刘王立明登台质问何应钦:“为何避而不谈八路军、新四军前线抗日、浴血奋战的英雄事迹?”指责何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有意制造摩擦,破坏团结”。这次会后,她被排挤出参政会,有人劝她“言语要谨慎些,免遭祸事”,她回答说:“大不了坐牢杀头就是了。”
1944年10月,当选为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与李德全、史良、刘清扬等发起组织中国妇女联谊会,团结国民党统治区妇女争取民主,反对独裁,积极抗日,从事各种爱国民主活动。1946年1月,国民党在重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她受
民盟中央的委托,在胜利托儿所宴请以
周恩来为团长的中共代表团。同年7月11日和15日,昆明民盟负责人
李公朴、
闻一多被国民党特务杀害,她与
陶行知在上海为他们举行追悼会,并倡议成立中国人权保障委员会,由陶行知主持该会工作。陶去世后她接替陶的工作。
1947年10月27日,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强令解散。她为摆脱国民党特务的监视,到香港参加筹建民盟临时总部工作,并当选为该部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香港期间,参与创办《远东通讯》(英文版),发表文章揭露国民党,曾两次被香港警署传讯。
爱国精神
1949年初回到北京。6月1日,代表
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加入中国共产党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被选为代表。9月21日,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0月1日,参加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庆祝大典。曾任全国政协第二、三、四届委员会委员,第二、三两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
1954年,参加在北京举行的亚洲国际妇女会议。1956年,中国共产党毛泽东主席坚持派她率代表团赴西德
不来梅参加世界妇女节制会。会上,她介绍了新中国妇女地位的提高和妇幼福利事业的发展,驳斥了埃及代表污蔑中国生产、输出麻醉毒品的谰言,促使大会取消了国民党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在这次会议上,她当选为世界妇女节制会副主席。会议结束回来,
周恩来总理对她的爱国精神给予高度评价。
错划“右派”
1957年,她被错划为“
右派分子”。“
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迫害,关进监狱,受折磨三年零八个月,1970年4月15日含冤去世,终年74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她的冤案得到平反昭雪。
1981年3月18日,全国政协、民主同盟中央、
全国妇联在北京政协礼堂为她举行追悼会。
邓颖超、
乌兰夫、
刘澜涛、
李维汉、
庄希泉、
荣毅仁、
胡愈之送了花圈。史良、
季方、
胡子昂以及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人、在京的全国政协常委、
民盟中央常委、全国妇联常委都参加了追悼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妇联主席
康克清主持追悼会,民盟中央副主席
楚图南致悼词。骨灰盒安放在八宝山革命公墓。
2004年元月被上海市列入革命英烈名录。
作品
《快乐家庭》、《自强之路》、《中国妇女运动》、《生命的波涛》、《
婚约》、《珍堡梦》、《小珍寻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