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
中国民主同盟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民主党派之一。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简介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民主党派之一。1941年3月,民盟成立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当时参加的党派有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中国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为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乡村建设协会。1942年,沈钧儒领导的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故有三党三派之称。1944年9月10日改现名。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国共有盟员34.83万人,其中高教界占23.26%,基础教育界占27.74%,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界占6.64%,其他重点分工领域占4.76%。省级组织30个,市、县级组织412个。
发展历史
1939年10月13日,国民参政会中一部分无党派和中间党派参政员张澜、黄炎培、沈钧儒、罗隆基章伯钧等,在重庆发起成立了统一建国同志会。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其时,由于“皖南事变”的发生,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合作遭到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危机四伏。国共两党以外一些主张抗日的政党和人士,迫切希望联合起来,为坚持团结民主抗日而斗争。于是,即以部分国民参政员于1939年11月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为基础,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参加者有: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称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的成员及其他人士,公推黄炎培为中央委员会主席。旋黄炎培辞去主席职务,推举张澜任主席。1941年10月10日,在香港的民盟机关报《光明报》发表《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宣言》和《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对时局主张纲领》(简称“十大纲领”)。1942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遂成为集合“三党三派”的政治党派。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最初的政治主张是“贯彻抗日主张,实践民主精神,加强国内团结”,并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宪政运动。
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由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申请参加。同年10月,发表《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
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政治报告》、《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中国民主同盟组织规程》。会议产生了第一届中央委员会,推选张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会议明确提出了“反对独裁,要求民主;反对内战,要求和平”的政治主张。
1946年1月,民盟参加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政治协商会议和国共两党和谈过程中,民盟与中共代表团密切配合,力促和谈成功。与此同时,参加和支持学生民主运动和广大人民群众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斗争。一批优秀的民盟盟员如李公朴闻一多杜斌丞杨伯恺、于邦齐等在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中,惨遭国民党反动派的杀害。尤其是在反对国民党非法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民盟与中共一致行动,拒绝出席,并先后将投靠国民党反动派的青年党、民社党清除出民盟。
1947年10月,国民党政府悍然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11月,民盟总部被迫解散。民盟地方组织和盟员转入地下斗争,民盟的海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继续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成立临时总部,公开宣布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府,实现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同年5月,民盟与各民主党派一起,通电响应中国共产党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口号”。
1949年3月,民盟总部由香港迁到北平。同年9月,民盟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筹建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民盟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民盟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新中国人民政权工作和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文教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56年2月,民盟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一切为了社会主义”的口号。为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盟积极发挥作用,就知识分子问题和文化教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远见的意见和建议。1957年,由于“左”的错误,特别是“反右”扩大化,使民盟受到严重挫折。
“文革”期间,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民盟各级组织被迫停止活动。粉碎“四人帮”以后,民盟逐步恢复组织活动。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民盟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智慧和力量。1979年10月,民盟举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把民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在新的历史时期,民盟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与经济建设、文教建设和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协商和讨论;参加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同时,进一步调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组织和动员盟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智力开发为主要内容的面向社会、为“四化”建设服务的活动,同时民盟的组织也有了较大发展。1983年至2007年,民盟先后举行了的第五至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增强参政党机制,做了不懈的努力。在这期间,民盟中央提出了为经济建设“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的号召。通过实践走出了一条开发民盟智力资源,参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的新路子,尤其是在参与教育改革和智力扶贫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民盟的政治纲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历史内容。2007年12月举行的民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同盟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民盟历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黄炎培、张澜、沈钧儒、杨明轩、史良、胡愈之(代主席)、楚图南费孝通丁石孙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国共有盟员34.83万人,其中高教界占23.26%,基础教育界占27.74%,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界占6.64%,其他重点分工领域占4.76%。省级组织30个,市、县级组织412个。盟员中有2.57万余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1980余人担任政府及司法部门县处级以上职务,还有一些盟员担任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教育部特约教育督导员、国家特约自然资源监察专员、审计署特约审计员等。民盟盟员中,有许多人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成绩,享誉国际或获得国家表彰。
民盟中央主办有向盟内发行的机关刊物《中央盟讯》和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月刊《群言》,设有群言出版社。
历届机构
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
(2022年—)
主席:丁仲礼
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
(2017年—2022年)
主席:丁仲礼
副主席:陈晓光、张平徐辉欧阳明高、田刚、龙庄伟王光谦曹卫星程红(女)、张道宏、陈群、邓秀新郑功成
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
(2012年—2017年 )
主席:张宝文
副主席:陈晓光 郑兰荪 张平 丁仲礼 徐辉 温思美 欧阳明高 郑惠强 田刚 龙庄伟 葛剑平 倪慧芳(女) 王光谦
第十届中央委员会
(2007年─2012年 )
名誉主席:丁石孙
主席:蒋树声
副主席:张梅颖(女,第一,副)、张宝文(常务,副)、吴正德张圣坤李重庵郑兰荪、张平、索丽生丁仲礼、陈晓光、徐辉、温思美欧阳明高
第九届中央委员会
(2002年─2007年 )
名誉主席:费孝通(2005年4月24日逝世)、钱伟长(2010年7月30日逝世)、谈家桢(2008年11月1日逝世)、苏步青(2003年3月17日逝世)、丁石孙(2005年12月推举)
主席:蒋树声(2005年12月选举)
副主席:张梅颖(女,常务)、冯之浚袁行霈卢强吴正德、张宝文、王维城、张圣坤、李重庵、郑兰荪、张平、索丽生(2004年12月增选)
第八届中央委员会
(1997年10月23日─2002年 )
名誉主席:费孝通 、钱伟长、谈家桢、苏步青
名誉副主席:闻家驷、叶笃义、陶大镛、马大猷、康振黄
主席:丁石孙
副主席: 罗涵先、冯之浚、张毓茂、袁行霈、卢强、俞泽猷、吴正德、张宝文、王维城、张梅颖(女,常务)、张圣坤、李重庵、郑兰荪、张平、蒋树声、索丽生(2004年12月增选)
秘书长:高拴平
第七届中央委员会
(1992年12月—1997年)
名誉主席:费孝通(1996年11月七届五中全会辞去主席职务)、钱伟长、谈家桢(1996年11月民盟七届五中全会推举产生,1996年11月在民盟中央七届五中全会辞去副主席职务)、楚图南(1992年12月民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主席:费孝通、丁石孙(1996年11月民盟七届五中全会选举)
副主席:钱伟长、高天、谈家桢、陶大镛、罗涵先、马大猷、冯之浚、丁石孙、康振黄、孔令仁(女)、谢颂凯吴修平、张毓茂(1992年12月民盟七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厉以宁(1994年6月高天去世,1995年12月民盟中央七届四中全会补选产生)、江景波、袁行霈(1996年11月民盟七届五中全会选举产生)、钱伟长(辞)、谈家桢(辞)
秘书长:俞泽猷(1992年12月民盟七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注:1994年7月民盟中央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丁石孙任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
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时间未补全) 丁石孙、马大猷、马梅荪、王健、王丹凤(女)、王启宏、王积涛、孔令仁(女)、冯之浚、冯克熙、厉以宁、卢强、叶大年、江景波、池际尚(女)、刘诗白、刘佩瑛(女)、刘德海、关世雄朱宣人邬沧萍、沈晋、杨明、杨奎章吴汉家吴克清、吴修平、吴富恒、张芝联、张存浩、张纪域张厚粲(女)、张楚琨、张毓茂、陈心铭、陈癸尊、范濂、林金铭、林宗彩、罗涵先、岳书仓洪伯铿、祝汝方(女)、赵一明、胡政光、俞泽猷、费孝通、高天、高景德、高擎洲、谈家桢、袁行霈、聂卫平、钱伟长、倪保珊、徐鹏、徐景星、翁曙冠、陶大镛、康振黄、曾孝箴、谢颂凯、彭少逸、韩毅之、戴树和 端木正(1992年12月民盟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许柏年、周宜兴、谢佑卿(1995年12月民盟中央七届四中全会补选产生)
第六届中央委员会
(1988年10月—1992年12月)
名誉主席:楚图南
主席: 费孝通
副主席:钱伟长、高天、叶笃义、谈家桢、陶大镛、千家驹、关梦觉、罗涵先、马大猷、冯之浚、丁石孙、康振黄、孔令仁、谢颂凯
秘书长:吴修平(1998年10月民盟六届一中全会产生)
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时间未补全) 丁石孙 千家驹 马大猷 马梅荪 王健(京) 王健(冀)
王丹凤 王启宏 孔令仁 卢乐山 叶君健 叶笃义 叶培大
冯之浚 冯亦代 冯克熙 江景波 朱宣人 朱德熙 邬沧萍
庄明理 刘克静(女) 刘佩英(女) 刘诗白 刘德海
关世雄 关梦觉 池际尚(女) 杨明 杨奎章 吴汉家
吴克清 吴作人 吴修平 吴富恒 沈晋 张芝联 张毕来
张纪域 张远谋 张楚琨 陈心铭 陈癸尊 陈新民 范 濂
林 英 林宗彩 林金铭 罗涵先 赵一明 洪伯铿 祝汝方(女)
费孝通 俞泽猷 钱伟长 倪保珊 徐鹏 徐景星 翁曙冠
高 天 高景德 高擎洲 谈家桢 聂卫平 陶大镛 肖乾
康振黄 谢颂凯 彭少逸 韩毅之 戴树和 戴爱莲(女) 端木正
第五届中央委员会
(时间未补全)
名誉主席:楚图南(1987年1月9日五届四中全会选出)
主席:史良(女)(1983年12月27日五届一中全会选出)、胡愈之(代)(1985年9月6日史良逝世。1985年9月27日民盟五届中央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推选)、楚图南(代)(1986年1月16日胡愈之逝世。1986年1月30日民盟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推选)、楚图南 (1986年12月31日民盟五届三中全会推举产生)、费孝通(1987年1月9日五届四中全会选出)
副主席:胡愈之、楚图南、苏步青、华罗庚、彭迪先、萨空了、李文宜(女)、费孝通、闻家驷、钱伟长、高天、叶笃义、谈家桢、陶大镛(1983年12月27日五届一中全会选出)、千家驹关梦觉、罗涵光、马大猷、冯之浚(1987年1月9日五届四中全会选出)
秘 书 长:叶笃义(1983年12月27日五届一中全会选出)、吴修平(1987年1月9日民盟五届四中全会选举产生)
执行局主任:高天(1983年12月27日民盟五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第四届中央委员会
(时间未补全)
主席:史良(女)
副主席:胡愈之、邓初民、楚图南、苏步青、华罗庚、彭迪先、萨空了、李文宜(女)、费孝通(1979年10月24日四届一中全会选出)、闻家驷(1981年12月16日至20日民盟四届二中全会增选)
秘书长:高天(1979年10月24日民盟四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第三届中央委员会
(时间未补全)
主席:沈钧儒、杨明轩(1963年沈钧儒去世,12月民盟三届四全会选举杨明轩为民盟中央委员会主席)
副主席:杨明轩、马叙伦、史良(女)、高崇民、胡愈之、邓初民陈望道吴晗、楚图南
中央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闵刚侯、胡愈之(1963年闵刚侯因病辞去秘书长职务,胡愈之兼任秘书长)
(1958年12月6日民盟三届一中全会选举主席、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举了秘书长)
第三届中央委员会
(1992年12月—)
主任:苏步青
副主任:叶笃义、冯素陶刘开渠李文宜(女)、吴作人、陈敏之、林亨元、闻家驷、萧乾
秘书长:吴春选(1992年12月民盟第三届中央参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举产生)第三届中央参议委员会常务委员(时间未补全) 丁聪、王金陵、石兆棠卢乐山(女)、叶春、叶君健、叶笃义、叶笃庄叶培大、田一平、冯亦代、冯素陶、阳含熙、刘开渠、刘克静(女)、江泽涵、寿进文、苏延宾、苏步青、李柱、李文宜(女)、杨维骏、吴作人、吴廷、吴春选、吴绍骥、余瑞璜张百庵、张乔啬、张远谋、陆诒陈彦之、陈敏之、陈碧笙、林英、林亨元、尚丁、罗雄才、季镇淮、金锡如、赵今声、赵访熊、赵汝翼、赵敏学、闻家驷、唐哲 唐弘仁、常任侠、萧乾、章振乾、韩学章(女)、曾呈奎、蒋书楠、蒋阜南、戴爱莲(女)(1992年12月民盟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届中央委员会
(时间未补全)
主席:沈钧儒
副主席:章伯钧罗隆基、马叙伦、史良(女)、高崇民(1956年2月21日民盟二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第二届中央参议委员会(时间未补全) 主任:苏步青
副主任:冯素陶、李文宜(女)、沈兹九(女)、陈敏之、林亨元、闻家驷、彭迪先潘大逵
秘书长:吴春选第二届中央参议委员会常务委员(时间未补全) 田一平 冯素陶 刘开渠 许 杰 江泽涵 苏延宾 苏步青
李文宜(女) 李何林 吴 廷 吴春选 佘瑞璜 沈兹九(女)
张乔啬 陈彦之 陈敏之 陈碧笙 林亨元 罗雄才 金锡如
赵今声 赵访熊 赵汝翼 赵超构 胡一声 闻家驷 贺 麟
莫乃群 原政庭 顾敬心 钱端升 徐铸成 郭翘然 唐 哲
常 迥 章振乾 彭迪先 韩学章(女)  潘大逵
第一届中央委员会
(时间未补全)
主席:张澜(1949年12月20日一届四中全会扩大会议补选后产生)、沈钧儒(代)(1955年2月9日张澜逝世。1955年2月10日民盟中央常务委员会临时扩大会议一致通过)
副主席:沈钧儒(1949年12月20日一届四中全会扩大会议补选后产生)、章伯钧罗隆基马叙伦、史良、高崇民、(1953年6月8日民盟一届七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央政治局秘书长:章伯钧
著名盟员
黄炎培、闻一多李公朴、张澜、沈钧儒、陶行知章伯钧罗隆基马叙伦、史良、胡愈之楚图南苏步青钱伟长、费孝通、易振兴何赛飞夏赛丽梁晓声等。
联合声明
中国各民主党派联合声明
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坚决反对,对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实施所谓的“国有化”。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对中国人民感情的严重伤害,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公然否定,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中国各民主党派对此表示强烈愤慨和严厉谴责。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中国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日方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任何单方面行动,都是非法的、无效的,也是徒劳的。日方的所作所为丝毫不能改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的事实。
中国各民主党派绝大多数成立于抗日战争时期,参与了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斗争,有着热爱祖国和爱好和平的光荣传统,是国家领土主权的坚定捍卫者。我们坚决支持中国政府为维护国家领土主权所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两国关系发展成果来之不易,此次日本政府置中日邦交大局和两国人民福祉于不顾,背弃两国政府老一辈领导人“搁置争议、留待以后解决”的重要谅解和共识,悍然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实施所谓的“国有化”,这是严重损害中日关系大局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危险举动。
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人民是爱好和平的人民。中国没有侵犯别国领土主权的意图,也决不容许别国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今日之中国已不再是积贫积弱的旧中国。中华民族任人欺凌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如果日方低估中国人的志气、勇气和力量,那就打错了算盘,是注定要失败的。希望日方不要逆历史潮流而动,在危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以实际行动维护中日关系大局。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
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会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员会
2012年9月15日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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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简介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