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鹗(1190-1273),字百一,
曹州东明(今
山东省
菏泽市
东明县)人。
金哀宗正大元年(1224)状元,授翰林
应奉,任职于归德(今河南省商丘市)、汝阳(今河南省汝阳县)等地。累迁
尚书省郎中。金哀宗
天兴三年(1234)蒙古军攻破
蔡州(今河南省
汝南县,位驻马店市东),为
张柔所俘。马真后称制三年(1244)
忽必烈召见,他进献治国之道。
中统元年(1260)任
翰林学士承旨,制度典章多由其裁定。
至元五年(1268)
致仕。卒,谥文康。诗文均有时名,有《应物集》四十卷,未见传世。《全元文》(第八册)录其文二十二篇;《元诗选·癸集》乙集有其诗一首。另著有笔记《
汝南遗事》四卷,以及《论语集义》一卷。生平事迹见《
元史》卷一六○、《
元朝名臣事略》卷一二、《
元诗选·癸集》小传。
王鹗,字百一,
曹州东明人。曾祖成,祖立,父琛。鹗始生,有大鸟止于庭,乡先生张曰:“鹗也。是儿其有
大名乎!”因名之。幼聪悟,日诵千余言,长工词赋。金正大元年,中
进士第一甲第一人出身,授
应奉翰林文字。六年,授
归德府判官,行
亳州城父令。七年,改同知
申州事,行
蔡州汝阳令,
丁母忧。天兴二年,金主迁蔡,诏
尚书省移书恒山公
武仙进兵。金主览书,问谁为之,
右丞完颜仲德曰:“前翰林应奉王鹗也。”曰:“朕即位时状元耶?”召见,惜擢用之晚,起复,授尚书省右司都事,升左右司郎中。三年,蔡陷,将被杀,万户
张柔闻其名,救之,辇归,馆于
保州。
甲辰冬,世祖在籓邸,访求遗逸之士,遣使聘鹗。及至,使者数辈
迎劳,召对。
进讲《
孝经》、《书》、《易》,及齐家治国之道,古今事物之变,每夜分乃罢。世祖曰:“我虽未能即行汝言,安知异日不能行之耶!”岁余,乞还,赐以马,仍命近侍阔阔、柴祯等五人从之学。继命徙居大都,赐宅一所。尝因见,请曰:“天兵克蔡,金主自缢,其奉御绛山焚葬汝水之傍,礼为旧君有服,愿往葬祭。”世祖义而许之,至则为
河水所没,设具牲酒,为位而哭。
庚申,世祖即位,建元
中统,首授
翰林学士承旨,制诰典章,皆所裁定。
至元元年,加
资善大夫。上奏:“自古
帝王得失兴废可考者,以有史在也。我国家以神武定四方,天戈所临,无不臣服者,皆出太祖皇帝庙谟雄断所致,若不乘时纪录,窃恐久而
遗亡,宜置局纂就实录,附修辽、
金二史。”又言:“
唐太宗始定天下,置
弘文馆学士十八人,
宋太宗承太祖开创之后,设内外
学士院,史册烂然,号称文治。堂堂国朝,岂无
英才如唐、宋者乎!”皆从之,始立翰林学士院,鹗遂荐
李冶、
李昶、
王磐、
徐世隆、
高鸣为学士。复奏立十道提举学校官。
有言事者,谓宰执非其人,诏
儒臣廷议可任宰相者。时
阿合马巧佞,欲乘隙取相位,大臣复助之,众知其非,莫敢言。鹗奋然掷笔曰:“吾以衰老之年,无以报国,即欲举任此人为相,吾不能插驴尾矣。”振袖而起,奸计为之中止。五年,乞
致仕,诏有司岁给廪禄终其身,有大事则遣使就问之。十年,卒,年八十四,谥文康。
鹗性乐易,为文章不事雕饰,尝曰:“学者当以穷理为先,分章析句,乃经生举子之业,非为己之学也。”著《论语集义》一卷,《
汝南遗事》二卷,诗文四十卷,曰《应物集》。无子,以婿周铎子之纲承其祀。之纲官至翰林
侍讲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