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主义
国际关系理论强调权力关系对于
国家行为的影响,关注
民族国家之间的
权力平衡以及对
国家利益的追求。总之,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是“权力”或“实力”。
流源与历史
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源自
欧洲思想史上的
政治现实主义,其先驱是15世纪下半叶至16世纪初意大利佛罗伦萨的政治家、外交家
尼可罗·马基亚维利和17世纪英国哲学家
托马斯·霍布斯。他们对人性悲观的看法和对“
自然状态”的分析理论,成了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逻辑起点。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产生于20世纪20至40年代,它是建立在对理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反思、批判以及对第二次世界大战起因的探讨的基础之上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英国历史学家、外交官
爱德华·卡尔的《
20年危机(1919-1939)》,既被认为是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形成的标志,亦被认为是整个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形成的标志。
现实主义之基本思路可见于
尼可罗·马基亚维利的《
君主论》与中国
法家的思想。 而现实主义一词源自19世纪德国的一种
现实政治(德语:Realpolitik)一语。在20世纪成为了国际政治学界主流的理论。并于
第一次世界大战和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获得了证实,在学术界击败了理想主义,从此成为国际关系领域最重要的理论。在一战后,国际关系这一领域兴起,此时则为古典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辩论,而二战的爆发,让理想主义一度销声匿迹。
在20世纪世纪40—60年代,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成为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占主导地位的理论派别。
1960年代,
行为科学革命席卷了国际关系学界,古典现实主义之传统研究方法(即
历史、
哲学、
神学)受到严重挑战。应用于自然科学的科学哲学影响了新一代的国际关系学者,
肯尼思·华尔兹即一代表性人物,他以科学之方法对传统途径提出批判,并提出两项重大贡献,层次分析与
结构现实主义。
基本原则
主要观点
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主要观点有:
(1)人的私欲和生存意志在政治上表现为“权力的意志”,国家的权力便是这种人的权力意志的扩大;
(2)由于国际社会处于
无政府状态,组成
国际社会的
主权国家毫无例外地都在追求权力,因此国际关系实质上是一种权力关系,斗争和冲突是国际关系的基本特征,由于各国利益的不可调和性,国际关系只能以“权力”和“利益”为轴心,理想主义的“民主”与“道义”原则在
现实世界是行不通的;
(3)权力不仅是影响对外政策决策的核心因素,而且也是国家在对外目标上追求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一国在国际上享有的权力越大,其所获取的利益亦越大;
(4)
国际关系学应该着重研究和反映社会和世界的“现状”,而不能像理想主义那样强调“应该如何”的理性原则。
理论
现实主义有几项重要论点:
1.最主要的假设是人类天性自我中心而且有竞争性。(仅古典现实主义)
2.国际体系是无政府状态:
在国家之上没有足以约束国家互动的威权,即法律上国家平等,谁也没权利号令谁。相对的,也没有更高权威维持国际秩序,故国家必需自利自助(英语:Self-help)(即没有权威式“世界政府”)。
3.国家才是国际事务的主要行为者(而不是“
国际组织”,“
非政府组织”或“
跨国企业”),因为这三者皆无合法垄断暴力的能力。
4.国家是为自身利益行动的理性行为者:
5.国家之间的安全相互排斥:A国多增加一分权力即多安全一些,相对的,B国因为A变强大则相对弱一分,因此变得不安全。若国家都增加权力,且没有一个国家有把握在战争中胜过其他国家,因此不发动战争,那么即达成权力平衡状态;这一过程若是以累积
军事力量(质与量)进行,则为
军备竞赛。
流派
古典现实主义(Classical Realism)
主要论点:
1.宇宙间没有客观存在的真理
2.无政府(Anarchy)之国际社会:弱肉强食
3.国家中心(State center)
4.追求利益(Pursuit of Interest)
5.权力之极大化(Maximize its Power)
6.权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s)
代表人物:
乔治·凯南(George Frost Kennan),美国外交家和历史学家,
普利策新闻奖获得者,
遏制政策(policy of containment)始创人。
新现实主义(Neorealism)
新现实主义认为古典现实主义为一
化约论(Reductionism),是以个体层次试图对整体做出解释,不适合解释国际政治现象。因为某一国的政治行为,并不只是因为该国想这么做,而是受到其他条件制约。 在这样的概念脉络下新现实主义转而从结构的角度来探讨国际关系,认为国际关系之结构是由国际政治上权力分布而决定,而国际权利分布 i.e. 结构制约并影响国家之长期战略与外交政策。国家为国际关系的主要行为者,其他类型行为者并不重要。
结构现实主义(Structural Realism)
结构现实主义假定,国家都是一样的,只有能力上的差异(权力大小的差异),无论其政体民主与否、民族性、文化,影响各国对外政策的因素并非国家内部之歧异,国家在国际结构中所处的位置不同才是造成各国对外政策不同的主要因素。这一理论假定被批评为过于简化,但结构现实主义可以回应,这是为了产生通则性的知识,所做出必要的简化。
守势现实主义(Defensive Realism)
代表人物:
肯尼思·华尔兹,借由权力均衡的方式来维持安全和平,类似中国古代
墨家的“
非攻”思想,让战争代价极大化,胜利也变成无利可图,从而维持和平。较弱小国家无法达成此种代价极大化,因此会选择结盟和依附另一个或多个较强国的联盟来达成,此时那些能提供平衡保护的强国即使做出的事情与该小国观点不同甚至利益冲突,在最大容忍范围内小国也会违心之论的表示赞同,这就是采取守势下的现实主义。
攻势现实主义(Offensive Realism)
为
结构现实主义的一支,以结构解释国家行为;但挑战
肯尼思·华尔兹等被称为守势现实主义之理论,主张国家追求霸权是理性行为、体系中发动战争的诱因比华尔兹等人说得更强,因此被称为攻势现实主义。
基本假定:无政府状态;国家求生存;国家是理性的;国家总是有进攻之能力;且国家永远无法确认他国意图。
推论:由于国家总是无法确认他国意图,故签订和平条约、军备控制都不是有效达成安全的手段。故国家皆会恐惧被消灭,而为了维持安全,只有成为霸权,其他国家联合起来也无法战胜,才真正保障安全。
相较于守势现实主义的优点:
1.能解释权力平衡状态下的国家依然相互竞争。
2. 能解释历史上重大战争。
不单只追求短期获利,更从中考量长期利益。当然,在国际社会的自助体系下,增加权力是国家的目标也是手段,换言之,没有限制,以相对权力增加为目的,设法提升其在国际权力分配中所占比例。
新古典现实主义(Neoclassical Realism)
发展于90年代。在维持现实主义作为国际关系理论主流研究典范的前提下,尝试接合
新现实主义之结构体系观点以及古典现实主义宗师
汉斯·摩根索注重之领导人认知与国内政治观点,可说是一种二元
认识论的现实主义。有论者认为此分析框架较能够观察后冷战国家作为复杂化与多元化之特性,同时亦可能在外交理论的建设上做出贡献。
争论
主要分歧
1.主张“
人性本恶”,自私和贪婪是人的本性不可能改变,政治家的任务不是去教育改造而是建立机制限制它;
2.抽象的道德原则不适用于政府行为,国家利益的行为准则不同于个人的行为准则;
3.国际组织和
国际法在政治权力和利益面前微不足道,后者是国家间关系的核心问题,权力和实力是
国际话语权的唯一保障;
4.
国际政治学的主要任务是说明世界的现状,不是未来的行为准则,应面对现实,谋求本国的权力和利益。
批评
对“
民主和平论”(Democratic Peace Theory)进行批评。
民主和平论者认为民主国家之间不会发生战争,故现实主义不适用于民主国家之间的关系。然而,现实主义者认为,若民主和平论要符合其理论提出的成果,必须修改其对战争及民主的定义。
代表人物
其主要代表人物有
爱德华·卡尔、
莱因霍尔德·尼布尔、尼古拉斯·斯拜克曼、
汉斯·摩根索、
昆西·赖特、阿诺德·沃尔弗斯,罗伯特·斯特劳斯·休普、
乔治·凯南、
亨利·基辛格、
雷蒙·阿隆等等。
其中,汉斯·摩根索被公认为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奠基人和理论大师,尤其是其代表作《
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的问世,被认为是整个西方国际关系理论走向成熟的标志。在这部著作中,他所提出的“现实主义六原则”已为西方学术界公认为最基本的国际关系原则,它们是:
(1)政治受到植根于人性的客观法则的支配;
(2)用权力界定的利益概念是帮助现实主义找到穿越国际政治领域的道路的主要路标;
(3)以权力规定国家利益的原则是普遍适用的,任何政治活动都受其支配;
(4)现实主义并不否认普遍的道德原则,但这些原则不能抽象地应用于国家行为,而要依据其政治活动的结果来判断;
(5)
政治现实主义拒绝把特定国家的道义愿望与普遍适用的道义法则等同起来;
(6)政治现实主义坚持政治领域的独立性,坚持权力规定利益的思想政治标准,其他标准均应服从这一标准,据此与别的学科严格地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