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通过礼乐制度来规范贵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贵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贵贱长幼之间要有明显的差别。就连如何称呼“死”,不同等级的贵族也不一样:
《
礼记·曲礼》: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礼作为阶级分化的象征,自部落时期的
贫富差距就已有所形成,这里按下不表。单谈一下乐。早在部落时期,中国的古代人民就发明了诸如
骨笛等乐器,还创造了音律,为音乐的出现作出了巨大贡献。
山海经中就有
夏后启得天乐改九招的神话记载。到了
商朝,乐作为祭祀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出现在了历史的舞台,
贵族之间也开始盛行音乐。到了周王朝,周公为了巩固统治,集前朝之大成。从礼巩固
阶级分化,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舆论,从根本上奠定了中国的阶级区分。乐则被升华成了一种待遇,对于不同阶级有着不同的待遇,也是为了更好的宣传和巩固阶级统治。礼乐制也是在这个时候才正式定型。
礼法早在
夏王朝就已有端倪,到了商王朝的
神权时代,礼法得到了信仰上的巩固,周公不过是总结前人经验,完善了礼法的体系,使其适用于
宗法制。
春秋时代所讲究的“礼”,是贵族根据
原始社会末期
父系氏族制阶段的风俗习惯加以发展和改造,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维护其
宗法制度和
君权、族权、夫权、
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
世袭制、
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当时许多经济和政治上的
典章制度,常常贯串在各种礼的举行中,依靠各种礼的举行来加以确立和维护。
到春秋后期,就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这些
卿大夫在夺取国君权力的同时,不但僭用诸侯之礼,甚至僭用天子之礼。按礼,天子的舞用“
八佾”(“佾”是“列”的意思,每列八人,八佾六十四人),这时
季孙氏也用“
八佾舞于庭”,
孔丘斥责说:“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按礼,天子祭祖唱《雍》诗来撤除祭品,这时鲁的三家都“以《雍》撤”,孔丘认为这种事不该出于“三家之堂”。按礼,只有天子可以“旅”(祭祀)于
泰山,这时季孙氏“旅于泰山”,孔丘又指责他不懂礼(《论语·八佾篇》)。卿大夫这样“僭礼”,实质上就是夺取
政治权力的一种表现。
礼乐制度主要用来维护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荀子·礼论篇》说:“礼有三本:天地者,
生之本也;先祖者,类(
族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所说“礼之三本”,天地代表神权,先祖代表族权,君师代表君权。后来统治者以天、地、君、亲、师作为礼拜的主要对象,就是根据这个理论。
春秋时代贵族讲究的礼是比较多的,有籍礼、
冠礼、大搜礼、
乡饮酒礼、
乡射礼、朝礼、
聘礼、
祭礼、婚礼、丧礼等等。籍礼是用来监督平民在“籍田”上从事无偿的集体劳动,以维护称为“籍”的办法的。冠礼是授予成年贵族种种特权,以维护贵族的利益和巩固贵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大搜礼具有军事检阅和
军事演习性质,起着整编军队、检阅兵力和加强统治的作用。
乡饮酒礼在于维护一乡之内贵族的宗法制度和统治秩序。乡射礼具有以乡为单位的军事训练和军事学习的性质。朝礼在于尊重国君的权力和地位。聘礼在于维护贵族内部的等级和秩序。祭祀天地和祖先在于维护神权和尊重族权。婚礼和丧礼在于维护宗法制度和族权。
到了
战国时代,由于农田制度的变革,“籍”的方法废除不用,这时籍礼只是统治者用来表示关心
农业生产的礼仪。由于军队成分和战斗方式的改变,原来的大搜礼就失去作用。由于地方组织的改变,乡饮酒礼和乡
射礼的性质也不同了。这时由于中央集权政体的建立,执政者统治的需要,重视的是即位礼、朝礼、祭礼和丧礼。《
荀子》的《礼论篇》着重讲究祭礼和丧礼,对丧礼讲得特别详细,就是为当时的礼乐制度制造理论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