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
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为
滚动考试,考生需要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社会工作者考试分为理论
知识考试和
职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
闭卷笔试方式,职业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和
情景模拟等
测试方式,并根据不同的
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加专业知识考核(具有该服务
领域知识背景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免考)。理论知识考试和职业能力考核均实行
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为合格。社会工作者一级和二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和职业能力考核的合格成绩(含单项考核成绩)3年内有效。
理论知识考评人员和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职业能力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3:1;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2016年全国
社会工作师考试时间:6月18、19日。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能力考核时间为6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60分钟。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职业能力考核在配备必要
实验设备的实验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