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缇萦(约前174年—?),西汉
临淄人,著名医学家
淳于意之女。淳于意为使自己
专志医术,辞去官职,不营家产,长期行医民间,对封建王侯却不肯趋承。
赵王、
胶西王、
济南王、
吴王都曾召他做宫廷医生,他都一一谢绝了。因常拒绝对朱门高第出诊行医,被富豪权贵罗织罪名,送京都长安受
肉刑。其幼女淳于缇萦毅然随父西去京师,上书
汉文帝,痛切陈述父亲廉平无罪,自己愿意身充官婢,
代父受刑。
文帝受到感动,不仅宽免淳于意而且废除肉刑。
淳于缇萦是著名医学家
淳于意之女。父亲淳于意,是山东
临淄人,因任
太仓长(粮仓主管),故多称他为仓公或太仓公。淳于意年轻时爱好医术,拜名医
公乘阳庆为师,学习医术。淳于意得到公乘阳庆的真传。
淳于意喜好周游各地,四海为家,有时不能给病人治病,因此病人多有怨恨他的。
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有人到朝廷控告淳于意,朝廷根据刑律、罪状,判定淳于意处以
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西汉初年的律令,凡做过官的人受肉刑必须到京城长安执行。因此,淳于意被用传车押送到长安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淳于缇萦是其最小女儿,她们跟在车后哭泣。淳于意怒骂道:“没有男孩子,到紧要关头就没有可用的人!”(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 !) 缇萦听到这话很伤心,就随父西行长安。上书朝廷说:“我父亲是朝廷的官吏,
齐国人民称赞他廉洁奉公,现被判刑。我痛心的是
人死不能复生,受刑致残也不能复原,即使想改过自新也不能如愿。我情愿自己在官府作奴婢来替父赎罪,使父亲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汉文帝看到缇萦的
诉状,悲悯她的心意,于是赦免淳于意,并在当年废除肉刑。
当朝皇帝是开创了历史上少有的盛世“
文景之治”的汉文帝
刘恒,史书记载,
汉文帝治天下,恭俭仁厚,以德化民,海内安宁,百姓安居,人民乐足。他见到上书后,感其孝诚,免除了仓公的刑罚,同时颁发诏书废除由来已久的残酷的肉刑。诏书是这样写的: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过为善,而道无繇至,朕甚伶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
除肉刑,有以易之!不久,丞相
张苍等人根据这个诏书废除了肉刑制定,颁布了新刑法。 正是小小女子缇萦的至孝之心而
上书救父的美举,促使了肉刑的废除。
为此,
班固有诗赞缇萦:“三王德弥薄,惟后用
肉刑。
太仓令有罪,就递
长安城。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上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忧心摧折裂,
晨风扬激声。圣汉
孝文帝,恻然感至情。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刘向《
列女传》:“缇萦讼父,亦孔有识,推诚上书,文雅甚备,小女之言,乃感圣意,终除肉刑,以免父事。”班固曾有一诗曰:“百男何愤愤,不如一缇萦!”
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
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原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