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惟录》,原名《
明书》,是
明末清初查继佐撰纪传体史书,为明朝—
南明史事的
纪传体史书。《罪惟录》纯属私修,修成后更不敢公开,一直在夹壁墙里,
辛亥革命后始公之于世。
统记明代史事的
纪传体史书。
明末清初史学家
查继佐(1601~1676)撰。查氏字伊璜,一字敬修,号兴斋,人称东山先生或朴园先生。浙江
海宁人。明末举人。明亡后更名省,又隐姓名为
左尹非人,坚持反清立场,谓必明室再兴之后,始恢复原姓名。曾参加
南浔庄廷鑨纂修《明史》。
崇祯十七年(1644)起作明史,到清康熙十一年(1672)易稿数十次,毕一生之力
成书。原名《
明书》,后因遭庄氏史狱(见
文字狱)牵连,以“获罪惟录书”而署书名,故名《罪惟录》(注:一说取
孔子“罪我者
其惟春秋”之意)。原书分帝纪二十二卷,志三十二卷,列传三十六卷,次序纷乱,后由
张宗祥、
姜佐禹等人整理,分别部居,编次前后,写成目录,定为一百零二卷。与《明史》相比,该书多
南明诸帝纪;志的部分也较细,设有《土田志》、《贡赋志》、《屯田志》等;传的部分为以事立传,不以人立传,与传统写法不同。另外还列有台湾专目。该书所记,始于
洪武迄于南明
弘光、
隆武、
永历、鲁王
朱以海、韩王朱本铉各代,记农民起义之事尤较他书为详。是研究明代,包括南明历史的比较有系统的资料。
查继佐(1601年-1676年),初名继佑,初字三秀,更字友三,号伊璜,又号与斋,别号东山钓史、钓玉。浙江
海宁人。
父查尔翰,家贫多病,
崇祯六年(1633年)举人。明朝亡后,随
鲁王监国绍兴,授兵部职方。在
浙东地区亲自率军抗击清军。顺治三年(1646年)清军攻占绍兴,隐居
海宁硖石东山万石窝,改名为左尹非人。顺治九年(1652年)于西湖觉
觉堂讲学,旋至杭州铁冶岭之
敬修堂讲学,从学者众,人称敬修先生。康熙元年(1661年),罹
南浔庄廷鑨私刻《
明史》案,列名参校,下狱论死,后获救。晚年喜写梅。著有《罪惟录》、
《国寿录》、《
鲁春秋》、
《东山国语》、《班汉史沦》、
《续西厢》等。
《罪惟录》的撰写时间,据自序说,从甲申年(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开始,壬子年(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写成,用了29年的时间。浙江
湖州南浔人
庄廷鑨购得
朱国桢《列朝诸臣传》
稿本,补以
崇祯朝事,定名《
明书》,用自己的名字刊刻。因为书中称
努尔哈赤为
建州都督,不用清朝年号,康熙元年被人告发,结果庄氏全族和为此书写序、校阅、刻字、印刷以至卖书、买书的人和地方官,都被处死,死者70余人。
查继佐列名参校,亦被逮捕入狱,却终以证人身份得免,甚是蹊跷。
《罪惟录》的材料来源,关于明末史事,一部分是作者自身所经历,尤其关于鲁王政府的历史,作者就是当事人。许多人的传里都有关于他的记载。一部分是调查访问得来的.这在许多篇章中都有所说明。他在《自序》中所谓“耳采经数千人”,就指的是
调查研究。关于
崇祯以前的史料,一部分采自庄廷鑨《明书》,一部分采自明纂国史和实录。明黄尊素著有《时略》,记
嘉靖、隆庆时事及诸臣
奏疏,其子宗羲著《续时略》,记
万历至崇祯朝事及奏疏。宗羲与继佐在鲁王政府同事,因此《罪惟录》部分史料可能得之于宗羲。
《罪惟录》是一部未定稿。书中常有“某卷颠倒错乱,当重为排定”一类的
批语和“当入某目”的眉注,可以概见。原稿在作者当时已经“水溢火焦,泥涂鼠啮,零落破损”,收藏者惧祸,又将“建虏”、“满兵”等字样都涂改成“
大清”,在
南明各主及年号上加一“伪”字,所以稿本已非完璧。1931年,
张宗祥借得浙江
吴兴刘氏嘉业堂所藏原稿加以校补,厘订为本纪22卷、志32卷、传36卷(皆为类传),并子目合共102卷。 1936年,上海
商务印书馆据嘉业堂原稿,将涂易可辨的字恢复原样,加注张氏校补文字,
影印行世。历经沧桑,沉埋了二百多年的《罪惟录》,至此才得与世人见面。
《罪惟录》最注意“靖难”(指明成祖
朱棣夺取皇位的事)以及明清易代之际的记载。 《荒节传》中人物都是“靖难”迎降诸臣。《播匿传》所记孙镇以下44人都是“靖难”时反对
成祖的,田时震以下40人都是明末抗清的。《抗运》、《致命》两传,亦大多为“靖难”和易代之际的人物。
王鸿绪的《
明史稿》、
傅维麟的《
明书》和清代官修的《
明史》,对于“靖难”的记载,往往把真实情况湮没。牵涉到清入关以前的事和易代之际的事,更是讳莫如深,略而不详。查氏《罪惟录》翔实过于三书,尤其是关于清入关以前的历史和易代之际的历史,可以补正
三史的缺失。
该书写成后,即复壁深藏,秘不示人,冀以免祸。原稿涂抹殆遍,不可卒读。辛亥革命后,始见于世,藏于吴兴刘氏嘉业堂。1936年,
商务印书馆据该藏本影印出版,收于《
四部丛刊》三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