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惟录
明末清初查继佐撰古籍
《罪惟录》,原名《明书》,是明末清初查继佐撰纪传体史书,为明朝—南明史事的纪传体史书。《罪惟录》纯属私修,修成后更不敢公开,一直在夹壁墙里,辛亥革命后始公之于世。
内容简介
统记明代史事的纪传体史书。明末清初史学家查继佐(1601~1676)撰。查氏字伊璜,一字敬修,号兴斋,人称东山先生或朴园先生。浙江海宁人。明末举人。明亡后更名省,又隐姓名为左尹非人,坚持反清立场,谓必明室再兴之后,始恢复原姓名。曾参加南浔庄廷鑨纂修《明史》。崇祯十七年(1644)起作明史,到清康熙十一年(1672)易稿数十次,毕一生之力成书。原名《明书》,后因遭庄氏史狱(见文字狱)牵连,以“获罪惟录书”而署书名,故名《罪惟录》(注:一说取孔子“罪我者其惟春秋”之意)。原书分帝纪二十二卷,志三十二卷,列传三十六卷,次序纷乱,后由张宗祥姜佐禹等人整理,分别部居,编次前后,写成目录,定为一百零二卷。与《明史》相比,该书多南明诸帝纪;志的部分也较细,设有《土田志》、《贡赋志》、《屯田志》等;传的部分为以事立传,不以人立传,与传统写法不同。另外还列有台湾专目。该书所记,始于洪武迄于南明弘光隆武永历、鲁王朱以海、韩王朱本铉各代,记农民起义之事尤较他书为详。是研究明代,包括南明历史的比较有系统的资料。
目录
东山自叙
帝纪卷之一帝纪总论
太祖高皇帝
帝纪卷之二惠宗帝
帝纪卷之三太宗文皇帝
帝纪卷之四仁宗昭皇帝
帝纪卷之五宣宗章皇帝
帝纪卷之六英宗睿皇帝
帝纪卷之七代宗景皇帝
帝纪卷之八英宗睿皇帝后纪
帝纪卷之九宪宗纯皇帝
帝纪卷之十孝宗敬皇帝
帝纪卷之十一武宗毅皇帝
帝纪卷之十二世宗肃皇帝
帝纪卷之十三穆宗庄皇帝
帝纪卷之十四神宗颖皇帝
帝纪卷之十五光宗贞皇帝
帝纪卷之十六熹宗哲皇帝
帝纪卷之十七毅宗烈皇帝
附纪卷之十八安宗简皇帝
附纪卷之十九鲁王监国附纪
附纪卷之二十唐主附纪
附纪卷之二十一桂主附纪
附纪卷之二十二韩主附纪
志卷之一志叙
天文志总论
天文志
志卷之二历志总论
历志
志卷之三五行志总论
五行志
志卷之四冠服志总论
冠服志
志卷之五艺文志总论
艺文志
志卷之六地理志总论
地理志
志卷之七礼志总论
礼志
志卷之八乐志总论
乐志
志卷之九土田志总论
土田志
志卷之十贡赋志总论
贡赋志
志卷之十一屯田志总论
屯田志
志卷之十二九边志总论
九边志
志卷之十三河渠志总论
河渠志
志卷之十四漕志总论
漕志
志卷之十五班爵志总论
班爵志
志卷之十六陵志总论
陵志
志卷之十七经筵志总论
经筵志
志卷之十八科举志总论
又论
科举志
武科举附
科举盛事
志卷之十九直板志总论
直闻志
铨部志附
志卷之二十兵志总论
兵志
志卷之二十一刑法志总论
刑法志
志卷之二十二典牧志总论
典牧志
志卷之二十三茶法志总论
茶法志
志卷之二十四锦衣志总论
锦衣志
志卷之二十五宗藩志总论
宗藩志
志卷之二十六学校志总论
学校志
志卷之二十七职官志总论
职官志
志卷之二十八将作志总论
将作志
志卷之二十九盐法志总论
盐法志
志卷之三十钱法志总论
钱法志
志卷之三十一数志总论
数志
志卷之三十二上外志总论
外志
列朝帝纪逸
妃嫔逸附外戚
诸王传逸
大事逸
列朝属彝封爵
……
志卷之三十二中
志卷之三十二下
列传卷之一
列传卷之二皇后傅总论
皇后列传
列传卷之三皇太子列传总论
皇太子列传
列传卷之四诸王列传总论
异姓诸王列传
列传卷之五翼运王国列传总论
翼运王国列传
列传卷之六衡运诸国列传总论
衡运诸国列传
列传卷之七逸运外臣列传总论
逸运外臣列传
列传卷之八上启运诸臣列传总论
启运诸臣列传上
列传卷之八中启运诸臣列传中
列传卷之八下启运诸臣列传下
列传卷之九上抗运诸臣列传总论
抗运诸臣传
列传卷之九下抗运诸臣传
列传卷之十理学诸臣列传总论
理学诸臣传
列传卷之十一上经济诸臣列传总论
经济诸臣列传上
列传卷之十一中经济诸臣列传中
列传卷之十一下经济诸臣列传下
列传卷之十二上致命诸臣列传总论
致命诸臣传上
列传卷之十二中致命诸臣传中
作者简介
查继佐(1601年-1676年),初名继佑,初字三秀,更字友三,号伊璜,又号与斋,别号东山钓史、钓玉。浙江海宁人。
父查尔翰,家贫多病,崇祯六年(1633年)举人。明朝亡后,随鲁王监国绍兴,授兵部职方。在浙东地区亲自率军抗击清军。顺治三年(1646年)清军攻占绍兴,隐居海宁硖石东山万石窝,改名为左尹非人。顺治九年(1652年)于西湖觉觉堂讲学,旋至杭州铁冶岭之敬修堂讲学,从学者众,人称敬修先生。康熙元年(1661年),罹南浔庄廷鑨私刻《明史》案,列名参校,下狱论死,后获救。晚年喜写梅。著有《罪惟录》、《国寿录》、《鲁春秋》、《东山国语》、《班汉史沦》、《续西厢》等。
一说,查继佐是当代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的宗族先祖,被写入其小说《鹿鼎记》中。
创作背景
《罪惟录》的撰写时间,据自序说,从甲申年(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开始,壬子年(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写成,用了29年的时间。浙江湖州南浔庄廷鑨购得朱国桢《列朝诸臣传》稿本,补以崇祯朝事,定名《明书》,用自己的名字刊刻。因为书中称努尔哈赤建州都督,不用清朝年号,康熙元年被人告发,结果庄氏全族和为此书写序、校阅、刻字、印刷以至卖书、买书的人和地方官,都被处死,死者70余人。查继佐列名参校,亦被逮捕入狱,却终以证人身份得免,甚是蹊跷。
其实,告发庄廷龙的正是查继佐。庄书私自将查继佐列入作者名单以壮声势,且不知查继佐也在编写明史,二人发生了竞争。两件事引起了查继佐的警觉,最终向官方举报了庄廷龙。
《罪惟录》的材料来源,关于明末史事,一部分是作者自身所经历,尤其关于鲁王政府的历史,作者就是当事人。许多人的传里都有关于他的记载。一部分是调查访问得来的.这在许多篇章中都有所说明。他在《自序》中所谓“耳采经数千人”,就指的是调查研究。关于崇祯以前的史料,一部分采自庄廷鑨《明书》,一部分采自明纂国史和实录。明黄尊素著有《时略》,记嘉靖、隆庆时事及诸臣奏疏,其子宗羲著《续时略》,记万历至崇祯朝事及奏疏。宗羲与继佐在鲁王政府同事,因此《罪惟录》部分史料可能得之于宗羲。
《罪惟录》是一部未定稿。书中常有“某卷颠倒错乱,当重为排定”一类的批语和“当入某目”的眉注,可以概见。原稿在作者当时已经“水溢火焦,泥涂鼠啮,零落破损”,收藏者惧祸,又将“建虏”、“满兵”等字样都涂改成“大清”,在南明各主及年号上加一“伪”字,所以稿本已非完璧。1931年,张宗祥借得浙江吴兴刘氏嘉业堂所藏原稿加以校补,厘订为本纪22卷、志32卷、传36卷(皆为类传),并子目合共102卷。 1936年,上海商务印书馆据嘉业堂原稿,将涂易可辨的字恢复原样,加注张氏校补文字,影印行世。历经沧桑,沉埋了二百多年的《罪惟录》,至此才得与世人见面。
《罪惟录》最注意“靖难”(指明成祖朱棣夺取皇位的事)以及明清易代之际的记载。 《荒节传》中人物都是“靖难”迎降诸臣。《播匿传》所记孙镇以下44人都是“靖难”时反对成祖的,田时震以下40人都是明末抗清的。《抗运》、《致命》两传,亦大多为“靖难”和易代之际的人物。王鸿绪的《明史稿》、傅维麟的《明书》和清代官修的《明史》,对于“靖难”的记载,往往把真实情况湮没。牵涉到清入关以前的事和易代之际的事,更是讳莫如深,略而不详。查氏《罪惟录》翔实过于三书,尤其是关于清入关以前的历史和易代之际的历史,可以补正三史的缺失。
版本信息
该书写成后,即复壁深藏,秘不示人,冀以免祸。原稿涂抹殆遍,不可卒读。辛亥革命后,始见于世,藏于吴兴刘氏嘉业堂。1936年,商务印书馆据该藏本影印出版,收于《四部丛刊》三编中。
参考资料
清代学人列传址查继佐.高中语文资源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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