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是由中国考古学家
苏秉琦于1975年提出、1981年完善的中国
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谱系总体框架理论,通过文化类型的划分和文化内涵的深入了解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探索,达到恢复历史原貌的目的。
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
苏秉琦在多次讲话中谈到了对全国考古学文化进行区系划分的想法。
1981年,
苏秉琦与
殷玮璋联合署名发表了《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提出了将考古学文化分区、分系、分类型的研究思想。此后指导了
中国考古学考古学文化研究实践。
经几代学者的不断阐释、理解和推进,已逐渐形成有关这一学术思想的研究方法、实践路径及研究目标,因而称其为理论。而且,该理论接近马修·约翰逊所说的一种
实证主义的理论类型。它既“能够对资料进行归纳”,又能够指导“如何从事考古工作”。
将全国分为六大区:以
燕山南北
长城地带为中心的北方,以
山东为中心的东方,以
关中(
陕西)、
晋南、
豫西为中心的
中原, 以环
太湖为中心的东南部,以环
洞庭湖与
四川盆地为中心的西南部,以
鄱阳湖-
珠江三角洲为中轴的南方。每个大区内都有一个相对自成体系的考古学文化系列,每个考古学文化系列之下又划分为若干考古学文化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