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置换是指目的通常在于引入
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并且不涉及
控股权的变更,实现公司
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
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
方式
关于股权置换的方式,实践中有三种方式,即股权之间置换、股权置换+资产、股权置换+现金。
法律风险
这是指不需要支付任何现金就能完成置换,从而有效降低了财务上的风险。通常发生在有优势互补需要的企业之间进行。
比如,2004年7月28日,一项酝酿了半年之久的股权置换案终于尘埃落定,
联想(0992,HK)将旗下IT业务主体部分作价3亿元
人民币,置换
亚信科技(即亚信
控股有限公司NASDAQ:ASIA)15%的股权,完成了两家公司在
IT服务领域内的业务合作。
据联想上一年度
财报,其IT服务部门
营业额为3亿元,以此价格出手基本属于平价。如果按照联想历年对IT服务部的累计投入1亿
元计算,此次股权转换,联想的
投资收益相当于200%。亚信的股票正处于历史最低点,仅3亿元资产就换来单一最
大股东地位,也较2000年亚信百元价位时划算了十几倍。由于股权置换没有涉及现金交易,也减轻了亚信的资金压力。
(二)股权加资产式置换的法律风险
我们首先研究一个典型案例,来说明这种并购方式的特点。
案例:齐鲁软件重组泰山旅游案。
齐鲁软件是
浪潮集团的
控股子公司,它是
浪潮整合内部软件资源组建成立办公自动化研究所、
系统集成事业部,收购并整合外部
社会力量组建成立通信事业部和金融事业部而成立的高新技术
软件开发企业。齐鲁软件作为浪潮的软件旗舰,也是我国首批四大国家级软件产业园——
齐鲁软件园骨干企业之一。公司基本定位确定为“面向通信、金融、政府等多行业的大型
应用软件开发与
系统集成商”,并与浪潮其它的IT
产业发展形成互动。公司拥有通信、金融、行政机关等行业适用的三十多种自主版权应用软件。
泰山旅游是
国家旅游局推荐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
山东省上市的第一家旅游企业,是山东省
旅游行业和
泰安经济的支柱企业,资产质量好,
获利能力强,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优质
壳资源。
齐鲁软件对“泰山旅游”的
购并分为两个步骤:一是齐鲁软件与泰安国资局签定了部分
国有股的
转让协议,进行了
股权转让,从而使齐鲁软件成为“泰山旅游”的第一
大股东;二是进行资产重组,即将齐鲁软件的优质软件资产(通信事业部、系统集成部)转换装入泰山旅游,完成后,齐鲁软件拥有泰山旅游三条索道的所有权,泰山旅游的主要资产及业务则为软件的开发和生产。
强劲的
技术支持和市场拉动,使齐鲁软件进入了迅速发展的快车道。全部收购活动完全结束后,在沪市挂牌的“泰山旅游”(600756)将更名为“齐鲁软件”,成功借壳上市。齐鲁软件将为股东带来持续的
投资价值。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这是指由公司原有股东以出让部分股权的代价或者是采取
增发新股的方式使公司获得其他公司或股东的优质资产,优点在于不用支付现金即可获得优质资产,扩大
企业规模。这种方式通常用于一方存在优质资产的情况下,而这部分优质资产可以迅速提高一方的
生产能力和规模,而且不具有支付现金的
财务风险。
(三)股权加现金置换式的法律风险
这是指除相互置换股权外,还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才能完成置换。如
国美就通过这种方式如愿取得永乐控股权。这通常发生在并购
转让价格非常高的情况下,在置换后通常取得控股地位。
因此,股权置换的方式还是比较灵活的,置换的结果是相互持有股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具体的方式。
交叉持股
交叉持股通常是母子公司之间互相持有绝对控股权或相对控股权,使母子公司可以相互控制运作,其产生的原因是母公司
增资扩股时,子公司收购母公司新增股份,还有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购买母公司的股份,实现交叉持股。
交叉持股容易发生不正当的
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利益,不利于维护
子公司独立法人人格(使
企业产权模糊化,难以形成实际控股股东,公司的管理人员取代公司
所有者成为公司的主宰,形成
内部人控制),不利于维护小股东利益,
关联公司中,
少数股东的利益可能会受到
大股东或控股集团意志的损害,在商业机会上、分配利润上,都可能得到不公平的对待,从而激发股东矛盾,对公司法人治理十分不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可考虑通过
公司章程予以限制,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有关机构(三会)的表决,对投资的限额也有权限制,因此加强对关联公司
经营决策的监管和控制,
表决权的保护,增加审慎性。
注意事项
股权置换过程中,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股权置换的双方必须履行各自公司的董事会批准程序及必要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以及
国有资产的评估和审批程序。
2、应尽量了解所置换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双方应就置换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公司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
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
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
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
主体资格。避免当
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2)应调查所置换的股权是否存在瑕疵
①应注意所置换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
认缴出资额。
②应注意所置换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
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调查对方公司是否存在
虚假出资或
抽逃出资的情形。
3、股权置换目的通常在于引入
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一般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
4、资产评估。确认股权置换的份额后,应请专业的
资产评估机构对被
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股权置换双方的
股权价值以
资产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确定的
公允价值为计价依据。
6、股权置换过程中,用于生产的
固定资产可以
抵扣进项税,非货币资产交换中要抵扣还必须提供
增值税发票,非生产型用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进项税。
7、
流转税和
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有差价,则需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此时换出的资产就涉及到所得税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