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萧玉,
奚人。既从
萧裕诬宗本罪,海陵喜甚,自
尚书省令史为
礼部尚书加特进,赐钱二千万、马五百匹、牛五百头、羊千口,数月为
参知政事。
丁母忧,以参政起复,俄授
猛安,子尚公主。海陵谓玉曰:“朕始得天下,常患太宗诸子方强,赖
社稷之灵,卿发其奸。朕无以报此功,使朕女为卿男妇,代朕事卿也。”赐第一区,分宗本家赀赐之。顷之,代张浩为
尚书右丞,拜
平章政事,
进拜右丞相,封
陈国公。
金史文思署令阎拱与
太子詹事张安妻坐
奸事,
狱具,不应讯而讯之。海陵怒,玉与
左丞蔡松年、
右丞耶律安礼、
御史中丞马讽决杖有差。玉等入谢罪。海陵曰:“为人臣以己意爱憎,妄作
威福,使人畏之。如唐
魏征、
狄仁杰、
姚崇、
宋璟,岂肯立威使人畏哉,
杨国忠之徒乃立威使人畏耳。”顾谓
左司郎中吾带、右司郎中梁球曰:“往者
德宗为相,萧斛律为左司郎中,
赵德恭为右司朗中,除吏议法,多用己意。汝等能不以己意爱憎为予夺轻重,不亦善乎。朕信任汝等,有过则决责之,亦非得已。古者大臣有罪,贬谪数千里外,往来疲于奔走,有死道路者。朕则不然,有过则杖之,已杖则任之如初。如有不可恕,或处之死,亦未可知。汝等自勉。”
金史正隆三年,拜司徒,
判大宗正事。五年,玉以司徒兼
御史大夫。使
参知政事李通谕旨曰:“判
宗正之职固重,御史大夫尤难其人。朕
将行幸南京,官吏多不法
受赇,卿宜专纠劾,细务非所责也。御史大夫与宰执不相远,朕至南京,徐当思之。”继以司徒判
大兴尹,玉固辞司徒。海陵曰:“朕将南巡,京师地重,非大臣不能镇抚,留卿居守,无为多让。”海陵至南京,以玉为尚书
左丞相,进封
吴国公。
金史海陵将伐宋,因赐群臣宴,顾谓玉曰:“卿尝读书否?”对曰:“亦尝观之。”中宴,海陵起,即召玉至内閤,因以《
汉书》一册示玉。既而掷之曰:“此非所问也,朕欲与卿议事。朕今欲伐江南,卿以为如何?”玉对曰:“不可。”海陵曰:朕视
宋国犹掌握间耳,何为不可。”玉曰:“天以
长江限南北,舟楫非我所长。苻坚百万伐晋,不能以一骑渡,以是知其不可。”海陵怒,叱之使出。及
张浩因
周福儿附奏,海陵杖张浩,并杖玉。因谓群臣曰:“浩大臣,不
面奏,因人达语,轻易如此。玉以苻坚比朕,朕欲断其舌,钉而砾之,以玉有功,隐忍至今。大臣决责,痛及尔体,如在朕躬,有不能已者,汝等悉之。”
金史及海陵自将发南京,玉与张浩留治省事。
世宗即位,降
奉国上将军,放归田里,夺所赐家产。久之,起为
孟州防御使。世宗戒之曰:“昔海陵欲杀太宗子孙,借汝为证,遂被进用。朕思海陵肆虐,先杀
宗本诸人,然后用汝质成其事,岂得专罪汝等。转定海军
节度使,改太原尹,与少尹乌古论扫喝互讼不公事,各削一官,解职,寻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