洎乎
唐代,此风尤盛,盖以其沿袭
南北朝之积习,不愿将重权经常畀予三省长官,而任意差委他官参与中枢政事,久之,参与官员变成实际宰相,而三省长官祇存虚名。以此唐代宰相名称甚多,称号不一,依新唐书宰相考之,名号竟有四十余君之多,有如
参知政事、参与
朝政、知门下省事、朝章国章、参议得失、专典机密、平章国计、平章政事、同掌机务、
参知机务、
参掌机密、参谋政事、同知军国政事、兼知政事、
平章军国重事、参预机务军国重事宜共
平章、
同中书门下三品及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等,俱由皇帝个人之爱憎,随意指定。惟唐自
肃宗至
德宗以后,其为宰相老,必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终唐之世,不复改易。
平章云者,乃辨别而章明之意,如书经
尧典所载:“
九族既睦,
平章百姓,”传:“言化九族而平和章明。”疏:“谓九族与百官(按即百姓)皆须导之以礼义。平理之,使之协和,教以礼法,章显之,使之明着。”
平章政事云者,乃商议国家大事之谓也,是为官名,依唐书百官志所载:“贞观八年,仆射
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
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此。唐中叶以后,凡非
侍中、
中书令,而居宰相职者,率加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
平章军国重事,宋承唐制,以
同平章事为宰相之职;以平章军国重事,优礼硕德老臣,序位宰相上,元于
中书省、
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为丞相之贰,明初亦置之,旋又罢废。
辽
三京(
东京、
中京、
南京)宰相府置,分左右。金
尚书省置,二员,从
一品。元
中书省、
尚书省置,
从一品,为丞相副贰,至顺元年(1330年)定制四员。明初沿元制,设左右丞相及平章政事等官。
洪武九年(1376年),设省平章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