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十五年(1658),因任工部时监造
乾清宫工程不固,应革职,得旨:“追夺赏赉,从宽留任”。因捐赈
宁国、
太平府水灾贫民,加
兵部尚书。
顺治十六年(1659),调
江宁巡抚,蒋国柱上疏弹劾
按察使卢慎言贪虐,在巡抚
卫贞元纠参之后,奉旨回奏,以“司道未揭、百姓未控”申辩。下部察议:“始即徇隐、后复巧言支饰,应草职;得旨留任”。
六月,
郑成功攻陷
瓜洲,蒋国柱与
提督管效忠率兵沿江堵御。清军迎战失利,退回江宁。
副将高谦等以
镇江城投降,蒋国柱退驻
常州,檄调崇明
总兵梁化凤率兵四千赴援。七月,蒋国柱进军
丹阳,梁化凤趋江宁,汇合满、汉兵击溃郑成功,蒋国柱率标兵驰至镇江;遇郑成功军,击败之。郑成功纵火乘船遁,收复镇江。郑成功率船二十余将袭崇明,蒋国柱遣游击刘国玉等趋崇明守御,檄梁化凤还镇。
顺治十七年(1660),蒋国柱以镇江失守罪,应斩,诏从宽革职、
籍没。
顺治十八年(1661)四月,蒋国柱以镇江失守后即檄梁化凤军援江宁及崇明败贼事,上奏请罪。
顺治帝谕曰:“蒋国柱失陷地方在先,其后有效力立功之处,酌量官职补用”。九月,补
右通政。十月,迁
秘书院学士。不久授
山东巡抚。
康熙三年(1664),授
浙江巡抚。奏免积欠荒额及杂课银粮,出官民于交困,为政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