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军,知名调查
记者。祖籍
徽州婺源(今属
江西),70年代出生于
江西省德兴市一个邮电职工家庭。毕业于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2006年被评为中级记者
职称(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记者证统一编号:B33007755000005)。
新华社签约
摄影师,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曾在德兴市邮电系统干过临时工作,后考入江西富家坞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宣传部、
都市消费报、
东南快报、
青年时报从事记者、编辑工作,现供职于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主管每日商报
旅游休闲栏目,担任新闻总监。
主要作品
从业十几年来,他先后在《
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解放军报》等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1994年11月5日《人民日报》第5版、11月10日《光明日报》第5版均在显著位置刊登了詹军的新闻摄影报道《三清山的遗憾》、《保护三清山》,反映了当时三清山的珍贵文物、人文景观惨遭人为破坏,报道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及时对三清山进行开发和保护。
2000年左右,江湖游医开始承包正规医院的科室,游医们在谋取不当利益的同时,也坑害了广大患者。当时在南昌《
都市消费报》工作的詹军,接到新闻线索后,以患者的名义,深入遍访南昌市各大医院,并在2000年9月份采写了《正规医院竟聘游医坐诊》、《这个游医到底什么来路》、《“孔教授”狡兔有三窟》、《“教授”竟是好色之徒》、《假证蒙了交通医院》、《吹牛的“名医”回老家了》等连续深度调查报道,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江西省卫生厅为此下文严查这种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被曝光的游医望风而逃,一些医院也与游医终止了承包合同。
近年来,詹军从摄影记者成功转型,成为
旅游休闲栏目的负责人。为了让这个新栏目得到业界的认可,詹军深入一线,甚至单枪匹马进行暗访,采写了大量的鲜活报道,披露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旅游行业内幕,如《假冒军区茶叶基地蒙骗游客近十年》、《杭州一日游是这样忽悠外地游客的》、《浙江省国际合作旅行社地接导游恶语伤人》、《浙江立喜国旅让港澳游游客丧尽尊严》等深度报道,引起了杭州旅游行业和读者的极大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杭州市旅游管理部门对此明确规定:景区购物店实行“无理由退货”的规章制度。旅游栏目也成为群众喜爱的栏目之一。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关港澳游的连续报道还惊动了
国家旅游局,在2012年4月1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2011年度十大旅游恶案”中,将此案例排名第四;并获得首届
中国旅游新闻奖一等奖。
获得荣誉
至今,詹军在各级媒体上发表文章、新闻报道数万篇。其中有100余件作品在全国、省、市专业评比中获奖,受到业界和读者的好评。2001年获得《人民日报》年度好新闻奖;2004年获得“如新杯”好新闻一等奖;代表作《金融危机下的肉搏》获“2008年度浙江省新闻摄影年赛”金奖;代表作《假冒军区茶叶基地蒙骗游客近十年》获“2010年度杭州市好新闻一等奖”;港澳游系列报道获得“首届中国旅游新闻奖一等奖”。
参考:2011《记者走进基层》、2010《记者走进基层》、2005《新闻纵横》。
勇救落水女童
1998年9月3日的《上饶日报》和1998年9月10日的《德兴报》,以“两女孩入水险送命,好青年救人不留名”为题,报道了詹军英勇救人的事迹。
1998年7月16日下午5时许,一群十岁左右的孩童在洪水刚退不久的大河浅水区游泳、嬉戏。一个名叫方芳的小女孩拖鞋被湍急的河流冲走,她在寻找时误入深水区。由于不识水性,方芳在水里挣扎、呼救。同伴祝金珍见状,勇敢地游向方芳,本想搭救方芳。然而,弱小的祝金珍不但没能救起方芳,反而被惊恐万状的方芳抱住身子,两人同时往水底沉,生命危在旦夕。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路过此处的詹军听到了呼救声,他连衣服也顾不上脱,奋不顾身地跃入水中,将两女孩托出水面。女孩得救了,詹军悄然离去。直到20多天后,被救者方芳父母经过多方打听,才得知孩子的救命恩人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媒体报道
起因
2011年10月,《
每日商报》新闻热线接到多名游客的投诉。
该报记者詹军根据游客的反映,分别于2011年10月20日、10月27日发表了《除非救护车把你送走,否则就别想出这个大门,浙江立喜国旅港澳游让游客丧尽尊严》、《光大国旅刚被罚10万元立喜国旅依然顶风作案》的两篇报道,披露了
浙江立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以超低价为饵,引诱浙江游客去港澳旅游,然后由香港导游逼迫游客购买伪劣商品,从中牟取暴利的消息。
报道见报后,浙江立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鲍立通过各种关系找到詹军,希望报社停止后续报道,并许以重金引诱,被詹军当面拒绝。于是,鲍立怀恨在心,暗地里唆使总经理张金蓓捏造事实,授意门市经理徐宇飞上网发帖诽谤詹军。
2011年10月27日,众多网站如杭州19楼、
天涯社区、猫扑、等网站出现题为《报社也有黑幕!无良记者诬告,多次敲诈杭城几大旅行社》的帖子。在该帖中,发帖者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对詹军进行恶劣的人格攻击,诋毁詹军的名誉。如“……要求立喜国旅必须在该报投放12万元广告费,这明摆着就是敲诈。”、“据了解已有9家旅行社被这样敲诈……”等等,诽谤的语言充斥其中。
据不完全统计,诽谤帖点击量超过30万人次,间接传播上百万人次,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詹军的名誉严重受损。
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很快锁定发帖人徐宇飞。拱墅公安分局要求徐宇飞删除网站的所有诽谤帖子,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捏造事实诽谤詹军的徐宇飞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当时,徐宇飞满口答应删除诽谤帖子。然而,半年过去了,徐宇飞无动于衷,从而使詹军的个人声望受到严重诋毁。遭此诽谤重击,詹军的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受到了严重影响。
为此,詹军委托律师将一纸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递到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要求依法追究被告徐宇飞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同时,他还提出赔偿各项损失104万余元等三项民事诉讼请求,其中名誉损失费达100万元之巨。
结果
詹军一纸诉状将诽谤者徐某告上法庭,诉讼请求如下:一、依法追究被告徐某诽谤罪的刑事责任;二、判令被告徐某在杭州19楼、天涯社区等27家网站上立即删除诽谤帖子,停止侵权;三、判令被告徐某在包括但不限于杭州19楼、天涯社区等27家网站及《每日商报》头版刊登不少于500字的《道歉书》,以恢复原告的名誉;四、判令被告徐某赔偿名誉等损失1115826.57元。
受公司总经理唆使
发帖恶意攻击记者
正当法院欲追究徐某诽谤罪的关键时刻,徐某出乎意料地向办案法官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她是受公司出境中心总经理张某的指使,上网发帖诽谤记者詹军的。
据徐某和原同事张某、金某的口供显示,徐某之前并不认识詹军,也没有机会接触詹军。
2011年10月27日,时任浙江立喜国旅出境中心总经理的张某指使公司下属无中生有,杜撰詹军敲诈杭城各大旅行社广告费的诽谤帖子,以期达到弄臭詹军名声的目的。文字写好后,张某又指使徐某把诽谤内容发到猫扑、天涯等各大网络。
由于是顶头上司交办的事情,徐某不假思索,便按照张某的要求一一落实。
帖子发出去没几天,徐某和同事金某被公安人员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张某得知情况后,立即打电话给徐某,让她承认是个人发帖行为,不要牵扯到公司层面,因为公司的法律顾问说如果涉及到公司,处理起来就比较棘手。于是,徐某言听计从。
据徐某和金某的口供显示,徐某拘留期满的当天,浙江立喜国旅出境中心总经理张某带领属下前往拘留所,接上徐某一起到滨江吃饭。席间,张某心怀感激地对大家说:“当初是我叫徐某发帖的,按理说我应该去拘留,徐某是帮公司背了黑锅。”
事后,徐某不仅因“诽谤有功”拿到了1万元安慰金,而且还加了工资,职务也由原先的门市接待提拔为门市部经理;金某的月工资也增加了500元,职务由销售部副经理提升为经理。
“两院”最新解释如同及时雨
法院调解结案可不追究刑责
由于网络诽谤案件的量刑标准没有出台,尺度难以把握,此案一度让办案法官为难,审理时间长达3年之久。
后经法官的不懈努力,本案最终以调解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詹军为了给诽谤者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协商,由发帖者徐某和指使人张某各拿出10万元,用于赔偿詹军的名誉等损失。
骆宝龙认为,根据该解释的第二条“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以认定为《刑法》中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本案诽谤帖子的浏览量大大超过这个标准,因此,追究诽谤者的刑事责任胜券在握。“网络是个开放的传播平台,给现代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是,网络并非泄愤的工具,更不能随意发布没有根据的言论。如果构成恶意攻击、污蔑、诽谤他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