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
注销保险单
退保(cancellation of insurance)是注销保险单保险合同签约之后,双方可通过协议或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终止合同。在多数非人寿险定期保险单格式中,一般都订有注销保险单的条款,说明订约任何一方在到期前注销保险单的条件,以维护各自的利益不致因保险合同的终止而受到不合理的损害。条款一般规定,订约的任何一方须在要求注销之前的一定期限,向对方致送通知,待期限终了,保险合同才告失效。保单注销以后,须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如果保单并未生效,被保险人原则上可收回全部保险费,但保险人也有权收取最低保费,或手续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中途注销保险单,应按规定费率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将全部保险费扣除应交保险费以后的余额退给被保险人;如果保险人要求注销保险单,对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应按日计算退还给被保险人。
主要种类
退保可分为犹豫期退保、正常退保。部分保险公司为了解决争议提供了协议退保的方式。
犹豫期退保
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收到保单后十天为犹豫期。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正常退保
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通常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不得申请退保。正常退保一般要求保单经过一定年度后,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约申请,寿险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寿险契约在发生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公司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而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金额即为保单的现金价值。
退保特点
指在保单的有效期内,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中途宣告(或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注销保险单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人身险定期保险单中都订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条款,订明任何一方在到期前注销保险单的条件,以维护各自利益不致因保险合同的继续而受到损害。退保后应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如果保险单尚未生效即退保,被保险人原则上可收回全部保险费,但保险人也有权收取最低额的保险费。若属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对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则应按日计算并退还被保险人。
注意事项
办理退保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须取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2.投保人申请退保,合同生效满两年的,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部分退还给投保人。
3.退保人在办理退保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投保人的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
(2)有效力的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3)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为了维护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在下列条件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能办理退保手续:
(1)已发生伤残医疗赔付的保单;
(2)已到生存领取期的保单(投保人已完成缴费义务,避免投保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相关介绍
退保是令保险公司和代理人颇为头疼的一件事情,而更令人头疼的是保险公司一般要从退还给投保人的退保金中扣除一笔价值不菲的退保费,客户一般会对此大为不满,甚至认为保险公司是商业欺诈,而迁怒于更加无辜的保险代理人。而此时,如果代理人不能对收取退保费的原因说出个“所以然”来,很可能会使代理人付出巨大代价和客户之间建立起来的友好关系毁于一旦。
实际上,从退保金中扣除一定数额的退保费是非常正常的,是国际惯例,符合保险精算原理,故中外概莫能外,只是中国民众的保险知识还没有发达国家那样普及,人们对退保费无法理解、不能接受罢了。而保险知识的普及、保险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保险从业者的共同努力。
精算学的角度,保险公司至少有8个因素需要从解约的投保人那里收取退保费以弥补由于客户退保所可能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损失。
手续费用
无论签约过程,还是退保金的支付过程,保险公司都会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有一定的额外费用支出,因此要向违约的投保人收取手续费
佣金成本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在投保人购买保单的第一年或最初几年向代理人支付全部或绝大部分的佣金,一旦投保人中途退保,已经支付出去的佣金将无法收回,而保险公司在佣金上的损失是要由违约的投保人承担的。
保障扣除
保险合同生效到退保前如果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要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也就是说在退保前保险公司已经提供了一段时间的风险保障,因此需要投保人的保费对价。这些保费需要在退保时从退保金中扣除。
投资折价
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后,要进行与负债相匹配的投资管理,要投资出去。而任何投资都有一个预先根据险种和保费收入预设的投资期,投资期的长短对应着期望收益的大小。保险公司提前把这笔钱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拿回支付给客户所造成的投资市场上的折价也需要退保的客户来承担。
利率调整
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除了一部分按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投资外,还有很大一部分存在银行。如果投保人退保就相当于储户提前提取在银行里定期存款,银行只能按活期利率计息。同样,保险公司也就不能按照原来的预定利率向退保的客户支付退保金了。
总体风险
一般而言,低风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更容易退保,当低风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退出时,剩下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总体风险水平会升高,意味着保险公司可能面临着收不抵支的风险,所以保险公司要向毁约的投保人收取一些费用,以使收支相抵。
已付金额
有些保单在退保时,保险公司曾经因保险事故的发生或其他条件的达成支付过保险金,在一些险种中已付金额也影响退保费的多寡。
其他因素
有时保险公司为了遏制退保,还要通过收取退保费向违约的投保人收取一定的罚金。此外,保险公司已向投保人支付的红利、提供的风险管理和理财服务、低息保单抵押贷款等等也是保险公司收取退保费的因素。
为使退保费所可能引起的负效应降为最低,代理人应从4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其一,用好犹豫期。国内保险公司都为客户签约设定了一个10天左右的犹豫期,一旦客户在签约后的10天内反悔,保险公司将全额退款,不收取退保费,代理人在促成签约时应把这样的犹豫期条款明确告知投保人,使其心中有数。其二,签约之前和客户退保之时,向客户耐心解释保险公司收取退保费的以上8大因素,让客户感到保险公司既诚信待人,又有理有据;让客户认识到“盲目退保”比“盲目投保”更不可取。其三,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财规划水平,为客户设计选择最适合其需要的产品,将退保率降为最低。其四,系统地学习或注意日常积累经济学和保险知识,比如,在经济过热证券市场向好的背景下,要注意中央银行频繁升息所引起的利率固定型保险产品回报率相对下降的问题,注重保险产品组合,尽量为客户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也免去了客户退保的麻烦。
交强险退保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这里还要补充一点:交强险退保还有一种可能即“重复投保交强险”。可以退投保日期靠后的那张。
利与弊
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由两部分组成:纯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前者用于保险金的给付,后者用于保险公司业务经营费用的开支。两者相加的总和就是营业保险费,也称毛保险费,即投保时需要交纳的保险费。
在实际操作中,当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按照现金价值表退还一笔退保金。在购买保单的头两年,保险公司承保、制作保单、结算代理人手续费、员工工资等各项保险费用开支较大,此时退保,保险公司扣除各项手续费后退还的保险费是很少的。即使投保人在两年后中途退保,虽然保单现金价值会随交费年期的递增而不断增加,但与所交纳的保险费相比还是要少一些。其实,退来退去都是保险消费者自己的钱,因此,一旦买了保险,拥有了保障,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放弃保障,否则,就会在经济上蒙受一定的损失。所以,在购买保险前要充分考虑和权衡,慎重考虑自己的保险需求和负担能力,量力而行,而不可草率投保又草率退保。
减小损失
大家都知道对于人寿险,尤其是长期寿险,如果退保的话,对投保人来说是得不偿失的,所以说想要退保的话可以咨询专家如何才能降低退保的损失。
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性,保险公司在卖出一张保单后,主要成本(业务员的佣金、保单的维护等)一般产生在承保之后的头两三年,所以当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投保人中途退保,尤其是在前两三年退保,投保人将承担大部分的经济损失,而保险公司只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专家提醒投保人,尤其是长期寿险保单的持有者,轻易不要退保,如果是因为确实无力继续负担保费或者急需现金,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规避或者减少退保损失。
一是利用宽限交费期推迟交费。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一般都有60天的宽限交费期,投保人可以在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仍无法交费,投保人还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这种方式主要是可以让投保人有较长的时间来审视手中的保单是否适合自己,不会出现缴费之后反悔从而造成较大退保损失的情形。
二是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有些长期寿险产品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交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
三是通过“保单转换”功能调整保险计划。市场上不少保险公司都为投保人提供保单转换功能的产品或者服务,如果投保人想要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险的保障功能,投保人就可以通过“保单转换”来调整保险计划,例如将之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等。
四是缩短保险期限。保险专家提醒,这是所有规避退保损失的方法中比较“笨”的一种,不过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投保人仍然享有原来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俗话说:投保容易退保难。虽然多数保险公司不会有想退也退不掉的保险,但一般情况下,退保损失很大。所以通过以上的介绍能降低您退保的损失可能性。
由于寿险长期险种居多,提高保单持续率是经营稳定的基础,如果退保率太高,不仅影响公司的效益和声誉,而且严重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造成退保的主要原因有经济原因、对服务不满意、对分红收益不满意、保险知识缺乏。为降低退保率,应重视保单持续率提高;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合规销售的教育;完善客户经理管理制度
一、客户退保原因分析
(一)客户退保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原因
根据退保客户资料了解一大部分客户由于经济原因而退。首先客户在购买产品时缺乏理性,保费支出超出自己经济承受能力;其次,客户投保后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有重大支出等原因造成退保。
(二)客户对服务不满意
1.对业务员不满意。一是有些业务员片面夸大保险责任和产品回报率,误导客户。二是有些业务员在客户投保时特别热情,并承诺后期上门服务,而投保后服务承诺没有履行。三是一些业务员中途离职造成没有及时通知客户缴费和没有及时收费造成脱保等。
2.对银行柜员不满。一些银行人员在销售过程中,由于工作忙为给客户把产品讲解清楚造成客户误解而退保。
(三)客户对保险知识缺乏和负面影响
一些客户根本就不了解保险知识,只是一味地投保和退保。
二、为降低退保风险采取的措施
(一)加大客户经理诚信体系的建立,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
1.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理念,加强对业务员的管理提高诚信与职业道德考核的入司门槛。预防误导客户的行为和损害客户利益行为的发生。完善代理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乃至离司后的诚信义务。
2.完善和改进营销培训体系。系统的培训业务员的职业道德、保险知识和营销技能,提高业务员的综合技能。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利用早夕会的时间对客户经理宣导合规销售的重要性。让客户经理在销售第一步做到合规,确保投保书、投保提示书、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的38个字为亲笔签字并亲笔抄录;确保客户在投保过程中对保险产品了解彻底。客户经理在销售中要客观地讲解分红收益,不要片面地夸大收益,不能承诺收益能达到多高。
(二)加强回访
只一点需要运营部门配合,确保每一单保单都做到回访并且进行录音,对于有退保意向的及时联系业务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3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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