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学三大基本定律是孟德尔于1856-1864、
摩尔根于1909-1911年期间提出来的。三大基本定律分别是
基因分离定律、基因自由组合定律、
基因的连锁和交换定律。
在
杂合子细胞中,位于一对
同源染色体上的
等位基因,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当细胞进行
减数分裂时,等位基因会随着同源染色体的分离而分开,分别进入两个
配子当中,独立地随配子遗传给后代。
分离规律是遗传学中最基本的一个规律。它从本质上阐明了控制生物性状的
遗传物质是以自成单位的基因存在的。
基因作为
遗传单位在
体细胞中是成双的,它在遗传上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因此,在
减数分裂的
配子形成过程中,成对的基因在杂种细胞中能够彼此互不干扰,独立分离,通过
基因重组在子代继续表现各自的作用。这一规律从理论上说明了
生物界由于杂交和分离所出现的变异的
普遍性。
以孟德尔的豌豆杂交试验为例(如图1),可见,红花与白花杂交所产生的F1
植株,全开红花。在F2群体中出现了开红花和开白花两类,比例3∶1。孟德尔曾反过来做白花为花的杂交,结果完全一致,这说明F1和F2的
性状表现不受亲本组合方式的影响,父本性状和母本性状在其后代中还将是
性状分离的。3∶1的比例为
性状分离比。若将
分离定律用
基因型表示,以A代表
显性性状,a代表
隐性性状,则如图2,发现
子二代基因型占比为AA∶Aa∶aa=1∶2∶1。
杂合体内,
等位基因在
减数分裂生成
配子时随
同源染色体的分开而分离,进入两个不同的配子,独立的随配子遗传给后代。
自由组合定律(又称
独立分配规律)是在
分离规律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多对基因间自由组合的关系,解释了不同基因的独立分配是自然界生物发生变异的重要来源之一。按照自由组合定律,在显性作用完全的条件下,亲本间有2对
基因差异时,F2有2^2=4种
表现型;4对基因差异,F2有2^4=16种表现型。设两个亲本有20对基因的判别,这些基因都是
独立遗传的,那么F2将有2^20=1048576种不同的表现型。这个规律说明通过杂交造成基因的重组,是
生物界多样性的重要原因之一。现代生物学解释为:当具有两对(或更多对)
相对性状的亲本进行杂交,在子一代产生
配子时,在
等位基因分离的同时,
非同源染色体上的
非等位基因表现为自由组合。
非等位基因自由组合。这就是说,一对染色体上的
等位基因与另一对染色体上的等位基因的分离或组合是彼此间互不干扰的,各自独立地分配到
配子中去。
生殖细胞形成过程中,位于同一染色体上的基因是连锁在一起,作为一个单位进行传递,称为
连锁定律。在生殖细胞形成时,一对同源染色体上的不同对等位基因之间可以发生交换,称为交换定律或互换定律。
生殖细胞形成过程中,位于同一染色体上的基因是连锁在一起,作为一个单位进行传递,称为连锁律。在生殖细胞形成时,一对
同源染色体上的不同对
等位基因之间可以发生交换,称为
交换律与互换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