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按省辖市级政府建设,正厅级规格,由郑州市代管。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组织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等规划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统筹产业布局,拟定鼓励重点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投资项目和开发建设活动实施管理;
(4)根据省政府授权或接受有关部门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权;
(5)负责区域内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基础实施建设和维护,为企业提供服务;
(7)负责设置并维护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隔离设施;
(8)负责支持、配合民航、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和公安等其他驻区单位开展工作,协调相关事务;
(9)承担区域内社会管理职能;
(10)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机构职能: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日常事务的协调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信息网络系统和电子政务建设以及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目标考核工作;承办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政策研究、信息调研、会务组织、公务接待、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法制和诉讼工作;负责“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推进落实和社会公共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河南•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东南兴瑞汇金1号楼。
内设机构:
(1)综合一处
主要职责: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要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的会议会务、公文处理、活动安排及所涉及其他领导的公务安排;协调、督促各单位完成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议定事项以及领导批交办的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二处
主要职责:对口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分管部门的综合协调服务和会议会务、公文处理工作;协调、督促各业务对口单位完成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议定事项以及领导批交办的工作;负责对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一般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督查室
主要职责:负责上级或党工委、管委会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组织协调目标考核工作。
(4)宣传文秘处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宣传管理工作;负责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承担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任务;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职责;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各类讲话、全区各类综合性汇报材料及各种重要文稿的起草、把关工作。
(5)信息处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编发、分析和信息联络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和政府网站的建设;负责全区办公自动化工作。
(6)法制政策处
主要职责:负责管委会的法制和诉讼工作;负责执法委托工作的协调;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情况交流;承担管委会各类文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信息资料,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有关政策,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7)接待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相关公务接待,起草我区内事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
(8)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社会公共管理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公共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以及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对各种信息进行梳理、交办转办、协调督办、督查反馈;建立综合统计电子台账,实现资源共享。
(9)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管委会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集中“窗口”办公;负责对服务窗口及人员的管理监督,受理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监督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措施,提高行政效率。
(10)文明办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等工作,承担实验区文明委办公室的各项具体工作。
(11)机关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管委会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管委会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消防、物业、房屋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管委会公务车辆的管理、维护及使用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管委会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督查;承办上级部门和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12)应急办公室(总值班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党工委党务及管委会政务值班工作,受理上级机关的各种通知、下级机关上报的情况;负责受理书记信箱、主任信箱和网络舆情等各种信息。
机构职能: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订和贯彻落实;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领导干部离职审计工作,组织企事业单位例行审计。
办公地址: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大道6号。
机构职能: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和目录,统筹产业布局;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工作;负责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审批、核准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投资项目;负责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知识产权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制定和考核;负责指导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工作;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大道6号。
内设机构:
(1)综合处
职责:负责局系统日常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局内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文印、信息政务、对外宣传、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局资产财务、外联接待、后勤保障等机关服务工作;负责局系统思想教育、纪检、党建、群团、工会、编制、人事、劳资、计生、安全、信访、应急等工作;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规划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全区综合性发展扶持政策的协调;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发改处
职责: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会同提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推动实施;安排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备案;推动协调重大项目的筹划、储备工作;组织开展对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拟定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调控计划及调控措施;监督检查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协调处理价格纠纷;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建立价格调控、管理、监督、服务体系;提供价格认证、价格统计、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3)工信处
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节能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负责产业园区的统筹、协调及规划推进;指导实验区承接产业转移;负责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4)统计处
职责:负责全区统计工作;负责会同拟定各单位经济责任目标并考评;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及分析;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投入产出调查;为省市区制定政策、计划,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负责对区域内基层单位统计业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规范区域内统计工作程序和统计案件查处;负责组织区域内应承担的其他各项调查任务。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职责: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依法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全区重大危险源单位;督促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做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认真查处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以及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依法组织、协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对较大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属以上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6)科技处
职责:负责全区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项目、技术革新、科技成果、产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经费和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费用的管理使用;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工作。
(7)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
职责:负责区内各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督查督办、目标考评,协调审批手续、征地拆迁等事项,协调加快项目工程进度;参与我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等项目推进全过程监督。
机构职能:负责区财政预决算和财政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区预算管理、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基地建设的投融资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税优惠政策;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办公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迎宾大道与四港联动大道交叉口金融广场。
机构职能:负责编制区域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项目建设工程审批及发证、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定额工作;负责房地产、住房保障有关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及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防震减灾有关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合村并城)工作;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航天路西段。
内设机构:
(1)综合处:负责局内日常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文印、信息政务、对外宣传、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政策文件的调研、起草;负责全局资产财务、外联接待、后勤保障等机关服务工作;负责局内思想教育、纪检、党建、群团、工会、编制、法制、人事、劳资、计生、安全、信访、应急等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政工程建设处: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水系、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区财政投资的道路、桥梁、雨水、污水、供水、供气、供热、交通设施、通讯、生态水系、绿化等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水系及园林绿化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协调依附城市道路的配套建设同步施工工作。
(3)建筑业市场监管处:负责拟定建筑业市场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和建筑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拟定质量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审查报批或核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企业资质并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建筑施工队伍、监理及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金的收缴、追拨和统筹调剂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和管理、劳务市场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和劳务企业承接任务的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的审查审批;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4)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处(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区住房和保障房的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计划制定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保障对象的资格准入、退出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分析,组织协调和落实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5)环境保护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相关专项规划,审核各类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科技发展、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等工作;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承担落实省市下达的污染减排责任目标,核定新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拟订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全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人防工程处: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审批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划、设计文件和人防工程、设施的拆除、迁移;组织修建人防指挥工程和公用人防工程;负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完善“三防”配套设施,建立人防工程档案;依法审批收取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协同做好城市防空建设、防空通信等工作;组织拟制战时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毁伤分析和其他各种保障方案;组织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织城市人民防空演练;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备器材的维护管理;负责防震减灾有关工作。
事业单位: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主要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执行
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负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定期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房屋交易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房屋登记和发证;负责全区房产测绘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房预售受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档案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对房地产登记纠纷进行调查处理。
(3)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市场和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标投标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分包信息等;负责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及评标专家的抽取,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时间、场地安排和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负责建设工程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原始记录的保存;负责区内市政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资金管理和其他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4)建筑节能与科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建筑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案审批、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设项目建筑节能登记以及建筑工程节能验收;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征收及使用管理,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负责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
(5)环境监察支队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辖区内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年度征收预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参与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及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6)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参与制定区域环境监测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实验区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要素进行定期监测,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承担建设项目及限期治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监测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机构职能:负责与省、市各口岸单位的协调配合;负责支持配合民航、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外汇等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等其他驻区单位开展工作,协调相关事务;负责综合保税区的企业服务、功能开发和园区日常管理;承担口岸“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落实综合保税区与国际航空口岸、铁路口岸、公路口岸通关事项;配合维护口岸公共秩序;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十一路申报大厅。
内设机构:
(1)综合处
主要职责:负责局系统日常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文印、信息政务、对外宣传、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政策文件的协调、起草;负责全局资产财务、外联接待、后勤保障等机关服务工作;负责局系统思想教育、纪检、党建、群团、工会、编制、人事、劳资、法规、安全、信访、应急等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口岸业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协调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商务、口岸、交通运输等部门,确保正常通关,提高通关效率;负责支持监管部门在综保区内推行通关便利措施、创新监管模式;依据规定承办入区企业的资质、准入等前置审核,以及电子账册首次备案、变更等前置审批;参与综保区物流功能规划及物流、货运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综保区海关、检验检疫、管委会信息系统功能拓展、建设及运用维护;负责区内特殊废物出区处置、废料出区销毁、废弃货物处理等前置审批工作。
(3)园区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综保区内基础设施(水、电、气、通讯、信息等)的配合、建设协调、管理与维护,并参与园区基础设施的规划;负责综保区内非营利性服务设施的设立和管理;负责综保区内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和改造,承担园区道路、绿地的管养及配套物业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综保区内防汛和防震救灾等工作;负责综保区行政卡口管理,配合海关做好进出区货物监管工作;负责协助做好综保区治安、维稳及周边配套服务工作。
(4)企业服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综保区内企业服务工作;负责综保区主营业务等运行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参与制定综保区管理办法、产业导向及财政扶持等相关政策,协调省、市有关部门推进落实综保区相关优惠政策;参与招商引资,宣传投资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招商工作;负责建立综保区内企业联系网络及服务网络,及时掌握和协调解决企业运营中的各类问题。
(5)口岸业务综合服务中心(场站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进出综保区人员、行政及基建车辆通行证件管理工作;协助口岸联检单位做好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清点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综保区场站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单位协管、协检等人员的的管理工作;负责综保区联检单位后勤保障等工作。
机构职能:指导全区各基层单位工会建设;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工作,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和管理;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四港联动大道与机场迎宾大道交叉口金融广场西楼五楼。
机构职能: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本辖区内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基础设施市场监管职责;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国家、省、市干线公路和县乡道路、桥梁工程的对接、协调和服务;负责提出执法计划及要求,会同综合执法局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空港二路。
机构职能: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
居民身份证等有关事务。
办公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雍州路与苇航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办公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四港联动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向南200路西。
机构职能:负责实验区内案件审判工作,行使
基层人民法院职权。目前,实验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设置方案正在审批当中,因此尚未直接办理各类案件。辖区内普通一审案件分别暂由新郑市、中牟县、
管城回族区三个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是:民商事、执行案件由新郑市人民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按照原区域管辖,刑事、行政案件由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管辖。
办公地址: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中段云鹤食品厂对面。
现任领导
河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兼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
孙守刚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正厅级):
田海涛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厅级):
郭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副市厅级):
王春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市厅级):
魏学彬办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