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齐斗
朝鲜王朝儒学家
郑齐斗(정제두,1649年—1736年),朝鲜王朝儒学家。字士仰,号霞谷,本贯迎日。他研习从中国传来的阳明学,形成了“江华学派”,是阳明学在朝鲜半岛的主要代表人物。
人物生平
郑齐斗于1649年生于汉城盘石坊,是进士郑尚征与韩山李氏之子,本贯迎日。郑齐斗是高丽末年大儒郑梦周的11世孙,祖父郑维城开始进入中央政界,作为西人党的成员官至右议政,从兄郑齐贤也是朝鲜孝宗的驸马(淑徽公主之夫)。郑齐斗五岁丧父,在祖父郑维城膝下长大。十四岁和十六岁,郑齐贤、郑维城以及伯父郑昌征相继去世,郑齐斗开始独立支撑这个家族,主持了祖父的葬礼。
此后郑齐斗开始准备科举,虽然他在1668年和1672年均通过初试,但未能庭试及第。随后他放弃举业,专注学问,并受学于少论大儒朴世采,亦与尹拯过从甚密,逐渐名声鹊起。1680年庚申换局后,领议政金寿恒举荐他为总簿寺主簿,1684年又举荐为工曹佐郎,但他以有病为由不赴任。1688年举荐为平泽县监,郑齐斗终于赴任,翌年就发生了己巳换局,西人倒台,南人上台,他也曾被下狱审讯。1694年甲戌换局,西人重新上台后,朝鲜肃宗多次征召他做官,但他都以病推辞。
在钻研学问过程中,郑齐斗接触了从中国传来的阳明学,并沉醉其中。但阳明学在当时崇尚朱子学的朝鲜属于异端,郑齐斗为此面临着师友的压力,再加上他的亲友相继离世,所以他在花甲之年隐居于江华岛的霞谷,在那里秘密发展阳明学,形成了“江华学派”。朝鲜景宗年间,少论派掌权,于1722年任命郑齐斗为言官中的最高官职——大司宪,翌年又拜为吏曹判书,但即使这种重要官位,郑齐斗依然不为所动。直到朝鲜英祖即位后,于1728年拜郑齐斗为议政府右参赞,八十岁的郑齐斗才进京谒见英祖。1735年思悼世子李愃降生后,英祖又让郑齐斗当元子辅养官。但翌年八月十一日,郑齐斗就病逝了,享年八十八岁,英祖赐谥号“文康”。此后他将阳明学传给儿子郑厚一及尹淳、李匡师等弟子。
主要思想
郑齐斗继承王阳明“心外无物”,“心即理”观点,批判朱熹“即物穷理”,指出,“即物穷理”则“理与心而为二”,必然陷入从心外寻找心性的“自我矛盾”和“支离灭裂”的境地,不可能达到“明明德”这一心性修养之目的。
在他看来,理不在物而在心,故物者非理,理者即礼,礼者心之本体,义者心之本体之条理,指出:“仁义礼智中和率性之理”,“忠孝仁敬之理”,“只在吾心性情而已”,“只在求之吾心性情而已”。所以,“养心之方,不可靠溺文义”,而在日用人情事物之间,做到“精一执中”就会“归之为礼”,就可以恢复道心,达到“明明德”心性修养之目的。
他从“以心为理即良知”出发,认为“理皆具于心,心自有良知”,而良知是天降于人的自有之性,人人皆有之。然而,由于私欲之汩没,则有昏有愚,多不能察觉。但是,良知“皆在吾度之内”,可以自己认识自己,不需要外求,只要把心“张大而充之”则易于把握“理”,即“天理”。
他从“心外无理”、“心即性”出发,把判断是非善恶的道德标准也移植到内心,转化为“吾心”之“良知”。他认为“凡有四端于我者,良知也,人人皆有之”。然而,他为了论证其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时,却在“仁义礼智”中,只取“是非之心”,并把它当作天降于人之明德,即天理之明处。并且,把“格物致知”的“知”限定为“是非之心”,当作是非善恶之标准。他说:“所谓知者,即是非之心”,“是明德之得之乎天,而不昧者也,是其天理之明处”,“心理明,而天地万物之性,皆可明矣,格心物,而天地万物之理无不得矣。”否则,“无明德心身,则无伦理,非我明”,一切是非善恶无从谈起。
他反对“知先行后”,坚持“知行合一”,并以此划分“庸人”与“贤智”的标准。在他看来,“知与行为二”,会使“天理本然之心”蔽于物,玷污了良知,致使良知“蔽于欲不全”而“庸人也”;与此相反,“以知行一者”,其良知周全而“贤智也”,指出:“知行二者庸人也”,“知行一者贤智也”。
他在批判朱子学者脱离实际而空谈道德修养的过程中,强调“行”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尽管致知有行,但无一贯力行,就会夹杂着人欲和私邪,使本体之德行便分散为千万条,终会变坏的。为了使本体之德行始终保持一贯,就要力行,作到日新月异。他说:“若曰致知,则知之而行焉,已无不尽矣。如曰致知,又曰力行,则是纯笃不撤,以至於笃实光辉”。他强调道德实践这一点,较之朱子学空谈道德修养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主要作品
郑齐斗的诗文作品被整理为《霞谷集》。其中哲学著作有《圣学论》、《论语解》、《大学论》、《孟子论》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0 20:47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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