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三年十月十三日(1575年11月14日)前某年的八月二十九日,郭巩出生于
北直隶永平府迁安县(今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字德固,号金谿,贯
民籍。
郭巩早年十分贫困,衣不蔽体,后得
卢龙儒生崔赴闱资助并拜其为师,得以攻读举业。他五经研习
《易经》,举万历四十年(1612年)
顺天府乡试第116名,
联捷四十一年(1613年)会试第258名,殿试三甲第268名,
观政吏部。四十四年(1616年),
行人。四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1619年1月15日),与
刑科给事中姚若水一起被派往册封新任建德王
朱常沄(
明英宗孙
朱祐槿之后)。
泰昌元年十月二十二日(1620年11月13日),考选
南京兵科给事中。上任一个月后,即请求早授辽东经略
袁应泰尚方宝剑。
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沈阳陷落,袁应泰殉国,朝臣大都想念起了原经略
熊廷弼的才干,郭巩却持反对意见,上疏弹劾“丧师误国,假病欺君”的熊廷弼及票拟起用他的阁臣
刘一燝,请求罢免他们,受到
明熹宗切责,并受到夺俸半年的处分。郭巩还继续上疏论此事。四月,因其阻止熊廷弼复出被熹宗指为“淆乱是非,不顾封疆”,吏部尚书
周嘉谟力保,同乡刘廷宣上疏申救,甚至熊廷弼本人也不赞成处罚郭巩,但熹宗仍将他降一级外放,于六月十八日(8月5日)被
明熹宗贬为陕西
按察司知事添注。
天启二年(1622年),广宁陷落,熊廷弼下狱论死,都察院左都御史
邹元标于五月十六日上疏请召还郭巩等因“
辽事”获罪者,获得熹宗批准。九月十四日(1622年10月18日),复官
户科给事中。任上又为
毛文龙请尚方宝剑。
郭巩回朝后,继续参劾曾保举熊廷弼之人,南京御史涂世叶也附和他,因熊廷弼问题而参了
周宗建一本。天启三年(1623年)二月,周宗建在为自己辩解时指出这场弹劾的始作俑者是郭巩,而他接连上疏弹劾的真实目的是献媚熹宗所宠幸的宦官魏进忠(后获赐名
魏忠贤),“自为固结进身之计,而借此以为贽焉”。郭巩则上疏弹劾周宗建为“邪党”,被周宗建反驳。其后周宗建继续弹劾魏进忠,进一步揭露郭巩与魏进忠勾结、在癸亥
京察时编造匿名书陷害包括自己在内的正直官员(即所谓
东林党)等事。魏进忠见到他的上疏,与另一名被弹劾的典
内操的宦官刘朝一起向熹宗哭诉,请求出家来激怒熹宗,熹宗为之震怒,命周宗建陈述郭巩交通魏进忠之实状。三月,周宗建进一步上疏罗列郭巩勾结魏进忠、陷害东林党的种种言行,但反而被夺俸。工科右给事中刘弘光、广西道御史
方大任等也加入弹劾郭巩的行列。郭巩请求廷辨(当廷对质),熹宗切责他,令大小九卿从公会奏,最后与周宗建各被夺俸三月。不久,刘朝想去视察辽东,周宗建说:“巩自谓未尝通内,今诚能出片纸遏朝,吾请为洗交结之名。”郭巩却不敢写信,但刘朝也因同魏进忠产生矛盾而没去成。
天启四年三月十七日(1624年5月4日),郭巩升大理寺左寺丞。后辞官,据说是因为跟魏忠贤反目。天启六年二月三十日(1626年3月27日),升
大理寺左少卿。闰六月二十一日(8月12日),升
太常寺卿。八月十四日(10月7日),升兵部右侍郎。十二月初五日(1627年1月27日),升兵部
添设左侍郎。前后传召七次,但郭巩均称病不赴任,并在上疏中写道:“臣之病不在四肢,而在腹心。”寓有规讽忠爱之意。据说他“居乡雍穆,即野老村夫莫不敬而怀之”。天启七年(1626年)八月,熹宗以其“久不到任”“条陈未当”,免其官职,令其冠带闲住,并退还其捐助
三大殿的工程费。
不久,熹宗驾崩,
崇祯帝即位,并在三个月后铲除了魏忠贤。郭巩得到原任兵部尚书
霍维华举荐,于翌年三月初四日(1628年4月7日)被起用为兵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四月初三日(5月6日),改管左侍郎事。五月下旬,郭巩被御史
赵洪范弹劾应对周宗建之死负责,周宗建之子
周延祚更弹劾郭巩为“通内第一奸臣”。郭巩在辨疏中涉嫌不敬,于六月初三日(7月3日)被免官闲住。
己巳之变期间,郭巩组织迁安军民守城。崇祯三年(1630年)正月,后金军攻下
永平,向郭巩下聘书,郭巩上“却聘书”,随后逃到北京请援,家属被清军掳走,其中他的妾石氏自缢。郭巩将“却聘书”呈给朝廷,自证清白,但兵部尚书
梁廷栋称他书中称后金为“大金”为非法,将其逮捕下狱,后论死。迁安民众认为知县投降后金,被处死是罪有应得,郭巩
缒城请救,反而论死,实属冤枉,乃呈禀诉其冤,山永巡抚
杨嗣昌害怕得罪崇祯帝,先是拒绝受理,受理后也没上报。崇祯六年(1633年),郭巩减死改判谪戍广东
廉州府(今广西
合浦),迁安民众又向山永巡抚
杨嗣昌请求捐钱赎其罪,或改流放就近卫所。杨嗣昌向崇祯帝转达这个请求,被拒。
崇祯八年(1635年)九月初六日,郭巩在广西
横州宝华山瞻拜龙隐殿
建文帝塑像,欲访求其墨宝“万山第一”,但真迹已被守吏携去,只留下模仿题额,郭巩感慨而赋诗:“万山第一圣人题,御笔星辉守吏携。塑像长春称老佛,至尊隅在冷萋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