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分类指会计报表的重分类。它调表不
调账,即不调整
明细账和
总账,只调整报表项目余额。具体说来,它根据会计
明细科目的
期末余额而非总账余额(净值)而定,当资产类往来
会计科目期末出现
贷方余额时,这时不再是债权而是一种债务,应
重新分类到负债类科目;反之,当负债类
往来科目期末出现
借方余额时,这时不再是一种债务而是一种债权,应重新分类到资产类科目中去。如果不这样进行重分类而直接以总账余额反映到
会计报表当中,则不能反映
资产负债的本来面目,甚至导致
财务指标异常。比如,
应收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贷方余额,这时应将它重分类到
预收账款当中。同理,
应付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借方余额,这时应将它重分类到
预付账款当中。因此,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与
其他应付款、
待摊费用与
预提费用为重分类的对应科目。
在
会计账户的资产、负债和
所有者权益中,有时会出现账户的
总账或
明细账的余额为负数的情况。比如在
利润表(亦即
损益表)的
税前利润,或者
资产负债表中的
未分配利润项目。这些项目的余额为负数时,作为会计师,可以以红字记账,即“
财政赤字”;也可以颠倒借贷记录。但是,有些账户的余额不能为负数,这样这些账户的余额(无论是总账还是明细账)出现负数,就应当作相应的调整。
在2006年新修订的《
会计准则》中,“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都成为二级账户,其所属的一级账户为“应收款项”。本例题中“应收账款”的乙公司余额、“其它应收款”的丙公司余额为负数,不符合相关准则规定。
在新《会计准则》中,“应付账款”和“其它应付款”也降为二级账户,属于“应付款项”这一一级账户。本例题中“应付账款”的乙公司余额、“其它应付款”的“乙公司”余额为负数,不符合相关准则规定。
在新《会计准则》中,“预收账款”为
一级科目“应付款项”的
二级科目;“预付账款”为一级科目“应收款项”的二级科目。本例题中“预付账款”的乙公司余额、“预收账款”的丙公司余额为负数,不符合相关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