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账款
出租人向承租人预先收取的租赁款
预收账款(Deposit received)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基本含义
交易是有风险的,特别是在首次对不熟悉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认为客户的信用状况不佳,存在拒付风险的交易事项时,企业往往采取先款后货的交易方式,先款后货通常有几种方式:一是全额先款后货,即通常的收多少钱,发多少货;二是先预收一定比例的款项,收到头款后发货,待客户收到货后再收尾款或依其他约定方式收款。
是先收款还是先发货,往往取决于交易双方的信任以及标的物的紧俏程度,即要看这个交易是处于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预收的款项可能还具有定金或保证的性质,这要看双方在合约中怎么约定。采取预收方式销售物品或提供劳务是最安全的交易方式,因为这不会产生坏账,但企业也可能会因此而失去一些业务拓展的机会。
预收账款是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向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
1.“预收账款”的双重性。
企业在收到预收款项时,先列入“预收账款”的贷方,此时该项目表现为一项负债;等到企业发出商品时,按总的价税款列入“预收账款”的借方,由于预收款会小于实际价税款,在企业发出商品后“预收账款”的余额一般为借方,其本质为应收的性质,等同于“应收账款”。在期末列报时,如果截止期末“预收账款”为借方余额则应列入应收账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列入预收账款项。如果企业在预收账款业务不多时,可用“应收账款”来代替,其列报方式等同。
2.“预收账款”的列报方法
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之和记入“应收账款”项,而根据明细账的贷方余额之和记入“预收账款”项。
相关关系
预收款项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的贷方,不单独设置本科目,在使用本科目时,要注意与“应收账款”科目的关系,预收账款与应收账款的共同点是:两者都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物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不同点预收账款是收款在先,出货或提供劳务在后,而应收账款是出货或提供劳务在先,收款在后,预收账款是负债性质,应收账款是债权类资产性质。
注意事项
预收帐款会计科目或是与之相关的会计科目在进行设立时,应该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以及规定向购货人来进行收取相应的款项,通常可以向购货人收取预收帐款,同时可以按预收帐款来进行财务核算,可以把会计帐户的设立写在购货合同上面。
账目设置
预收账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收到预收账款时:
贷:预收账款——XX客户
待开出销售发票时:
借:预收账款——XX客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收账款按应收账款方式进行控制。按具体客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具体可采用如下方式:1、区域分布/具体客户模式;2、合约结合具体客户模式;3具体客户模式,对客户不多的企业,采取具体客户模式进行明细核算。
预收账款是负债类科目,是指己方预收对方的账款,而实际的货物还没有发出!
会计分录为:
销售未实现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单独设“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在“应收账款”的贷方登记收到的预收款数额: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发出货物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若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企业不需要记)
核算内容
1、借方发生额(表示预收账款减少)
与收入同步确认的应收未收款项、已核销坏账客户确认恢复付款能力、从“应收账款”科目转入、从“其他应收款”科目转入、因应收票据到期未付款而转入、帖现商业汇票到期未付款转短期贷款、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
2、贷方发生额(表示预收账款增加)
预收客户之预付款项、收到的营业款项、预收的商业汇票、以存货清偿应收账款、以股权清偿应收账款、以债权清偿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偿、已经确认之坏账损失、因债务重组损失的款项、“应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转入
预收账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属应收账款性质,反映企业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异常提示
1、长期大额挂账借方余额有资本不实抽逃资金或求人垫资虚假出资嫌疑;
2、长期大额挂账借方余额有被人挪用资金及私设小金库账外经营嫌疑;
3、长期挂账之借方余额有已出现相关经济纠纷或已成事实坏账损失可能;
4、长期挂账借方余额有虚开发票无款进账或有已收回未入账被挪用嫌疑;
5、长期挂账贷方余额有隐匿收入偷漏税或出借银行账户代人进账之嫌疑。
6、长期挂账借贷方余额有在预收应收或其他往来科目双户挂账串户嫌疑。
主要区别
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的区别:
1、应收账款是资产类科目。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
2、预收账款是负债类科目。
预收账款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的款项。企业在发货前预收的货款,应作为企业的一项负债。
3、销售的时候先收钱后付货的是预收账款,先付贷记借贷方核算的内容是一致的。
4.应收账款核算符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的所产生的债权,对债权人来说是一项资产.
5.预收账款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根据合同协议约定预先收取的定金或预付款,对收款的企业来说,是一项负债.(也就是说在符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确认条件前收取的款项)。
递延收益与预收账款的比较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以得知,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二者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一是概念和核算科目不同。递延收益是指企业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即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包括尚待确认的劳务收入未实现融资收益等,它在以后期间内分期确认为收入或收益,带有递延性质,对此会计上设置“递延收益”科目进行核算;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它在以后商品发送或劳务提供时一般一次确认为收入,不带有递延性质,对此会计上设置“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都带有预收性质,但前者需要递延,后者不需要递延,因此,二者分别通过不同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是“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都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科目。“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二者都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科目,但是“递延收益”是属于内部负债性质的科目,应按照其内容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而“预收账款”是属于外部负债性质的科目,因此应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这些内容也可以从早期的国际会计准则中得到反映。
三是“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都属于过渡性科目。从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内容可以看出,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一般都是在将来向对方发送商品或提供劳务时,转为收入并予以确认,因此都属于过渡性科目。但是预收账款是在发送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一次转为收入,而递延收益是在对外提供劳务时,分期转为收入或收益,即递延收益一般需要在未来期限内合理地进行分摊。
四是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方法相同。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二者都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方予以列示。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递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方的“预计负债”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预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方的“应付账款”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总之,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这两个会计科目,以便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深层分析比较
一、预收账款的核算与应收账款、预收账款项目填报的深层分析
根据账户的用途结构,应收账款明细账余额应在借方,但预收账款的特定核算方法会使应收账款明细账产生贷方余额,该余额实际上是预收账款。预收账款的核算在实际工作中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核算,第二种方法是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而将预收账款的内容合并在应收账款账户内核算。按第二种方法核算,应收账款账户在核算内容上包含了预收账款,可能会因此出现应收账款明细账的贷方余额。贷方余额是已预收但尚未提供商品或劳务的预收账款,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包括在预收账款项目内。由于应收账款明细账贷方余额的存在,应收账款总账账户内真实的应收账款数额应是应收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之和,此数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包括在应收账款项目内。应收账款总账余额实际上是上述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的差额,而不是真正的应收账款。
二、预付账款的核算与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项目填报的深层分析
从账户的用途结构分析应付账款明细账应是贷方余额,它反映期末应付账款数额。但是,预付账款的特定核算方法会使应付账款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该余额实际上是预付账款。预付账款的核算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单独设置预付账款账户核算,第二种方法是不单独设置预付账款账户而将预付账款的内容合并在应付账款账户内核算。按照第二种核算方法,如果预付账款发生在前一个月,收到商品或接受劳务在后一个月,就会产生应付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该余额实际上是预付账款,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包括在预付账款项目内。由于应付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的存在,所以应付账款明细账的贷方余额才是真实的应付账款,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该余额应包括在应付账款项目内。应付账款总账余额实际上是上述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的差额,而不是真实的应付账款。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8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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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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