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烈
明朝监察御史
陈茂烈(1459~1516),字时周,号梅峰,福建莆田人,明朝弘治八年(1498)进士,官至监察御史
人物生平
十八岁时,作《省克录》,谓颜子之克己,曾子之日省,是学习的方法。
弘治八年(1498)进士,奉命出使广东,师从陈献章,陈献章教他主静之学。陈献章退而与张诩争论焦点问题,作《静思录》。授吉安府推官,因考绩淮河,天寒没有絮衣,几乎被冻死。入为监察御史,袍服质朴鄙陋,乘一疲马,人们望而敬之。
因母亲年老终养。供母之外,不办一帷。陈茂烈亲自种田汲水。太守闻其劳,进二卒助之,三日遣还。吏部以其贫穷,发给他晋江教谕的俸禄,陈茂烈没有接受。布政使陈珂又上奏供给月米,陈茂烈上书进言:“臣素贫,食本俭薄,故臣母自安于臣之家,而臣亦得以自其贫,非有及人之廉,尽己之孝也。古人行备负米,皆以为亲,臣之贫尚未至是。而臣母鞠臣艰苦,今年八十有六,来日无多。臣欲自尽心力,尚恐不及,上烦官帑,心窃未安。”上奏没有同意。
正德十一年(1516)冬,母亲去世,陈茂烈也跟着去世。巡按福建御史王应鹏上奏陈茂烈清修苦节,贫且无后,请加恤典,下诏令有司树坊。
轶事典故
陈茂烈为诸生时,韩文林俊询问莆田的人物,林俊回答说:“从吾。”即彭时。韩文又问,林俊回答说:“时周。”即陈茂烈。且说:“与时周语,沉疴顿去”。林俊对陈茂烈的看重可见一斑。
亲属成员
曾祖父:陈伯洪,官至兴化卫总旗
族子:陈远扬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8 14:57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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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