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大顺二十岁时,跟随祖父
陶谐来到
京师,以
三河籍,考中嘉靖二十二年(1543)
顺天府乡试。当时,南方士子附籍中举者九人,北方士子于是向朝廷告发,于是陶大顺等九人充本县
廪生。嘉靖三十七年(1558),陶大顺再次考中
举人。
嘉靖四十四年(1565),与儿子陶允淳同年考中
进士,授
工部都水司
主事。以父亲年老,请假
归养。起任
兵部武选司主事,升任兵部职方司
员外郎。历任
大名道兵备副使、
湖广兵备副使、
山东粮储道参政、湖广参政、
福建按察使、福建右
布政使、福建左布政使。
藩司失银,吏卒五十人皆牵连。陶大顺对左布政使说:“盗者两三人耳,何尽系之为?请为公治之。”于是放走囚犯,令人跟踪查捕盗贼,果得真凶。官至右
副都御史、
广西巡抚,
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