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志》原是唐
贞观年间《
五代史志》的原稿,后并入《
隋书》,根据《隋大业正御书目》作为底本,并参考
王俭《七志》、
阮孝绪《
七录》分类体系而成。利用隋代一万四千四百六十六部,合八万九千六百六十六卷遗书,与《隋大业正御书目》核对,删去重复,按经、史、子、集四部四十类著录。
值得注意的是,《隋志》是
经史子集四部后附入道佛二家,所以也不是完全的四分法,确切说应该算是六分之法。
《隋书·经籍志》按四部分类,先有总序一篇,记叙目录学演变和编写
经籍志的原因。此后,每部下有大序,类下又有小序。序中简要说明每类的学术源流及其演变。类下著录书名及卷数,又常常附以简要注释,指明注者,记其时代爵衔,间或注明书的内容真伪及存亡残缺,如称“宋有”“梁有或亡”,并以夹注,附入亡佚书目。充分体现了目录书“辨章学术,
考镜源流”的优点,具有极高的
学术价值。
《隋志》确定了四分法在古代目录学中的地位,此《志》所著录的
经部著作及其儒家类文献,并大序、小序、注释等,仍不失为考见唐以前儒家著述概况的重要资料。
清代以来,考补
疏证者有十家之多,如
章学诚、
章宗源、
姚振宗、
张鹏一等人都有著作传世,其中以张鹏一《隋书经籍志补》及章宗源《
隋书经籍志考证》较有影响。此《志》的单行本较多,后人的考补、疏证著作皆可算单行本;另外,又有《
八史经籍志》本及1955年商务印书馆标点
铅印本。
经部十个大类:易、书、诗、礼、乐、春秋、
孝经、
论语、
谶纬、小学,著录经学文献共六百二十七部,五千三百七十一卷,通计亡书,合为九百五十部,七千二百九十卷。
其中《易》六十九部,五百五十一卷,通计亡书,合九十四部,八百二十九卷;《书》三十二部,二百四十七卷,通计亡书,合四十一部,二百九十六卷;《诗》三十九部,四百四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七十六部,六百八十三卷;《礼》以一百三十六部,一千六百二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二百一十一部,二干一百八十六卷;《乐》四十二部,一百四十二卷,通计亡书,合四十六部,二百六十三卷;《春秋》九十七部,九百八十三卷;《春秋》,通计亡书,合一百三十部,一千一百九十二卷;《孝经》十八部,六十三卷,通计亡书,合五十九部,一百一十四卷;《论语》,七十三部,七百八十一卷,通计亡书,合一百一十六部,一千零二十七卷;《
纬书》十三部,九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三十二部,二百三十二卷;《小学》一百零八部,四百四十七卷,通计亡书,合一百三十五部,五百六十九卷。
子部儒家类共著录儒家文献六十二部,五百三十卷,通计亡书。合六十七部,六百零九卷。分十四类:儒、道、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兵、天文、历数、五行、医方。
《隋志》在四部分类外尚有道佛附录,合为六部;但道佛二录均有类无书,仅记总部、卷数而无具体书目,与四部的
编制方法有所不同。因此,《隋志》基本上是一部
四分法目录,但仍残留着
六分法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