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居注,是中国古代记录帝王的言行录,该史书体例由东汉
明德皇后开创。
顾炎武在《
日知录》中讲:“古之人君,
左史记事,右史记言,所以防过失,而示
后王。记注之职,其来尙矣。”从汉以后,几乎历代帝王都有起居注,但流传下来的很少。主要因其一般不外传,仅作为撰修
国史的基本材料之一。
隋唐主要承袭了北朝制度,至唐代确立了理想化的起居注记史体制。其特点是直接的即时记载,奉从据事直书原则,更具备不许皇帝查看的独特性,这对皇权专制有一定的牵制作用。后来各朝代未能完全贯彻这种体制,但也无法否定唐代所确立起居注制度的合理与正义。
其后一直到清朝,各朝代都曾有起居注的撰写;但是,由于动乱与本身未成为一个持续性的制度,在清朝以前的起居注,大部份
均已不存。 在清朝,最早在
清太宗和清世祖
顺治年间即有撰写,但断断续续,直到清圣祖时才开始设立
起居注馆,由经筵日讲官来专职编
修起居注,其职位多由
翰林院的官员兼任,起居注的制度,曾于康熙
五十七年(1718),因为
党争而被清圣祖下令废止,但又于清世宗雍正元年(1723)开始恢复编撰,此后,此一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
魏晋及南北朝多以
著作郎兼修《起居注》,北魏始置“起居令史”,另有“
修起居注”“监起居注”等官,掌侍从皇帝、记录皇帝言行。隋代于内史省(即
中书省)设“起居舍人”。唐宋又于
门下省设“
起居郎”,和“起居舍人”分记皇帝言行。元代以
给事中兼修《起居注》。明初曾专设起居注,后渐废。清代以翰林、詹事等
日讲官(被送入宫中讲解经史者)
兼充,称“
日讲起居注官”。明
孔贞运《明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
袁可立)墓志铭》:“赐
进士及第、
柱国光禄大夫太子太保、
礼部尚书兼
文渊阁大学士、总裁国史玉牒、同
知制诰、起居经筵日讲、通家侍生孔贞运顿首拜撰。”
负责
修起居注的官员,在皇帝公开的各种活动中均随侍在旁,因此起居注记录的内容甚为广泛,包括除了皇帝宫中
私生活外的种种言行,其编撰方式,可以分别说明如下:首先是关于礼仪方面的记事或是行踪,例如祭天、向
皇太后问安等等。 再写皇帝的圣旨。 次写中央各部重要的
奏折、
题本。 后写地方大官的奏折。同类的事情中,则以事务轻重为顺序加以记载。
在清朝以前,唯一较完整保存的是
明神宗的《万历起居注》,由于有多种抄本传世,故大部分的内容得以保存,而《
大唐创业起居注》并不是真正的起居注。 此外,在清朝,由于
辑佚学的盛行,
黄奭从类书中,辑录有多种的晋朝起居注。 由于年代较近,清代的起居注保存较为完整。北京的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台湾的
国立故宫博物院各藏有3000余册的清代起居注,而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也藏有少量的起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