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化七年(1471),征拜
礼部右侍郎。改任右
副都御史、
山西巡抚。雷复
端恪守法,得军民心。雷复败寇于红沙烟,再败之烟寺沟、石人村,赐敕奖劳。山西发生洪灾,而
廷议以
陕西用兵,令雷复
预征刍饷,转输
榆林。雷复上言:“自山西至榆林,道路险绝,民赍银往易,价腾涌,不免称贷,偿责多破产。今雨雪
愆违,饥民疾病流离,困悴万状,而应输绫帛、药果诸物,又不下万计。乞依山东例
蠲除,仍发帑振赡。”得到
明宪宗的采纳。等到发金三万不足的的时候,雷复请求卖
盐引四十万引,并令百姓捐米授
散官。得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