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现存的成文法法例汇编
《香港法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现存的成文法法例汇编。由于香港法律制度普通法为依归,对于有争议的判例或有必要遵守的规定,都会以成文法的形式颁布并实行。
简介
香港政治体制不是三权分立,而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
《香港法例》由律政司法律草拟科负责草拟、或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以私人草案的方式提交,并由立法会通过法例,香港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行政执法。
由于香港回归之后,受制于《基本法》第74条关于议员条例草案的限制,议员提出私人草案比以前困难,撰写法例的责任就落在律政司的法律草拟科的法律草拟专员身上。
参考资料
官网首页.电子版香港法例官网.
政府、法律及治安.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1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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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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