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十六年(1659)六月,海寇
郑成功犯
瓜洲,高尔位出
扬州城护解盐课银,为总督
亢得时所劾,上谕高尔位身为御史,闻警即当率属固守,乃贼尚未至,先借端出城,致令百姓惊逃,深为可恶,令解任,该督抚严察具奏。顺治十七年(1660)五月,
总漕蔡士英奏高尔位于顺治十六年六月十六日起解课银十四万两次日,贼陷瓜洲,即出城送至
高邮,于二十日回扬,贼锋甚炽,恐致不虞,于二十二日罄发库项十一万,两遣
运判郭显功押解进京,旧例原无盐院亲送之条,缘乏兵护亲送至
淮安,至七月二十四日回扬,下
吏部,会同
都察院议。寻议高尔位虽无城守责,但闻警当协守城池,乃以送盐课为词,两次出城,应议处事在赦前,免议得旨俞允。
康熙三年(1664)三月,内迁
顺天府府丞。康熙四年(1665),兼理
崇文门税务。康熙十七年(1678),迁
通政使。康熙十九年(1680)正月,授左
佥都御史。十二月,迁
奉天府府尹。康熙二十二年(1683),擢
刑部右侍郎。康熙二十三年(1684),转左。康熙二十五年(1686),
丁母忧。康熙二十八年(1689),
服阕,补
刑部左侍郎,兼管
右侍郎事。康熙二十九年(1690)三月,授
佐领。
康熙三十年(1691)正月,以疾乞休,谕照旧供职。六月,擢
工部尚书。十月,以疏浚城河浮估,降补
通政司参议,命以所降级
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