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第(1563年1月6日—1643年),字登之,号嵘塘山人,
滦州桥头社(今河北省
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安机寨村)人,祖籍湖广
安陆。
明朝后期大臣。
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
观政户部。翌年任
临颍知县。临颖县志说他赈灾救荒,“医活数万人”。而且比较廉洁,缴上来的赋税根本不拆封,就直接送到开封府上,由此杜绝了耗羡的弊端。
可能由于征税方面的政绩比较突出,高第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调任户部主事。翌年差浒墅钞,也就是派去了苏州钞关收商税。旧例,在主钞关之外的支流水道上都设绳拦截,以防商船从中私自开走以避税,高第认为只需封锁主河道附近的水域即可,不用一切都斤斤计较。后高第
丁忧回籍。
万历四十一年(1613)三月,高第考满,再从山东副使升为湖广右参政(从三品)。关于他此段期间的事迹,《湖广通志》说:“高第……分守荆西,修学宫及魁星楼、尊经阁。捐资区画,不烦民力”,也就是说他在当地捐款建了文庙学宫等建筑。不久后,高第升山东按察使(正三品)。
天启元年(1621)三月,吏部以高第兼
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令其巡抚大同。在任上,据《永平府志》,《滦州志》等记载,他又私人出资七千两银子,助给边将的抚赏,在军中朝中口碑很好。高第曾著有《抚云疏稿》一书,当为此时的奏疏集子。
天启五年(1625)二月,起复高第为
兵部左侍郎管工部右侍郎事。五月,升任
兵部尚书。期间,他在经筵上力请熹宗释放东林党人
杨涟、
左光斗,为
魏忠贤所忌,怂恿熹宗对高第予以严厉责备。适逢
柳河之役,高第上疏:“自广宁弃后,
蓟镇单弱,所赖以内护邦畿、外拒奴虏者,惟榆关为扼要。近闻渡河取败,宜挑选精兵谨防山海。及查关山原设三部总兵,各有所管地方,分布驻防,不意今春夏间,三部兵马尽驱之关外……此何等时也,犹不思护内而防外乎?”十月,熹宗在
文华殿召见高第,赐其
蟒衣玉带,令其取代
孙承宗经略辽东、蓟镇、天津、登莱等处军务。
天启六年(1626)三月,
宁远大捷后,因迫于辽事的压力,连续两次上疏辞职,熹宗允其归。
崇祯元年(1628)四月,崇祯皇帝清洗阉党后,给当初被阉党陷害的官员平反,高第名列其中,但因年老暂未安排具体职务,闲赋在滦州老家。
崇祯三年(1630)正月,
后金攻打永平。高第听闻之后,仓惶举家逃走。十一月,明朝以其逃跑以致府城沦陷为由,逮捕高第。后令其谪居山东省
无棣县,起复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