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第
明朝后期滦州籍大臣
高第(1563年1月6日—1643年),字登之,号嵘塘山人,滦州桥头社(今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安机寨村)人,祖籍湖广安陆明朝后期大臣。
人物生平
早期仕途
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观政户部。翌年任临颍知县。临颖县志说他赈灾救荒,“医活数万人”。而且比较廉洁,缴上来的赋税根本不拆封,就直接送到开封府上,由此杜绝了耗羡的弊端。
可能由于征税方面的政绩比较突出,高第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调任户部主事。翌年差浒墅钞,也就是派去了苏州钞关收商税。旧例,在主钞关之外的支流水道上都设绳拦截,以防商船从中私自开走以避税,高第认为只需封锁主河道附近的水域即可,不用一切都斤斤计较。后高第丁忧回籍。
宦海沉浮
万历三十年(1602),复任户部主事,管禄米仓
万历三十三年(1605),升户部员外郎。
万历三十四年(1606),外放大同知府。
万历三十八年(1610)二月,转任山东按察副使。
万历四十一年(1613)三月,高第考满,再从山东副使升为湖广右参政(从三品)。关于他此段期间的事迹,《湖广通志》说:“高第……分守荆西,修学宫及魁星楼、尊经阁。捐资区画,不烦民力”,也就是说他在当地捐款建了文庙学宫等建筑。不久后,高第升山东按察使(正三品)。
万历四十六年(1618)五月再升为陕西右布政使(从二品),很快又升山西左布政使。
天启元年(1621)三月,吏部以高第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令其巡抚大同。在任上,据《永平府志》,《滦州志》等记载,他又私人出资七千两银子,助给边将的抚赏,在军中朝中口碑很好。高第曾著有《抚云疏稿》一书,当为此时的奏疏集子。
天启二年(1622)十二月,召高第入京,为兵部右侍郎。
天启四年(1624)正月,为兵部左侍郎。同年二月,高第致仕。
经略辽东
天启五年(1625)二月,起复高第为兵部左侍郎管工部右侍郎事。五月,升任兵部尚书。期间,他在经筵上力请熹宗释放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为魏忠贤所忌,怂恿熹宗对高第予以严厉责备。适逢柳河之役,高第上疏:“自广宁弃后,蓟镇单弱,所赖以内护邦畿、外拒奴虏者,惟榆关为扼要。近闻渡河取败,宜挑选精兵谨防山海。及查关山原设三部总兵,各有所管地方,分布驻防,不意今春夏间,三部兵马尽驱之关外……此何等时也,犹不思护内而防外乎?”十月,熹宗在文华殿召见高第,赐其蟒衣玉带,令其取代孙承宗经略辽东、蓟镇、天津、登莱等处军务。
天启六年(1626)三月,宁远大捷后,因迫于辽事的压力,连续两次上疏辞职,熹宗允其归。
崇祯元年(1628)四月,崇祯皇帝清洗阉党后,给当初被阉党陷害的官员平反,高第名列其中,但因年老暂未安排具体职务,闲赋在滦州老家。
罢职逝世
崇祯三年(1630)正月,后金攻打永平。高第听闻之后,仓惶举家逃走。十一月,明朝以其逃跑以致府城沦陷为由,逮捕高第。后令其谪居山东省无棣县,起复作罢。
崇祯十二年(1639),放回滦州。四年后去世。
主要作品
高第著有《太极说》《良知说》《抚云疏稿》《籁真集》等(均亡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7 20:17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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