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期,
开宝四年置高邮军,直属京师。诏文为:惟彼高邮,古称
大邑,舟车交会,水陆要冲,宜建军名,以雄地望。军同下州高沙郡,辖高邮县;
熙宁五年军罢,县属扬州;
元祐元年,复置高邮军;
建炎四年,升高邮军为承州,领
承州、天长军,辖高邮县与兴化县;绍兴五年(1135年),废州,县属扬州;绍兴三十年,复为军,仍领高邮、兴化二县。
元时期,
至元十四年,置高邮路,辖高邮、兴化二县;至元二十年,改为高邮府,辖高邮、
兴化、
宝应三县,属扬州路。至正十四年,
张士诚在高邮
建都,国号大周。元末,高邮改为散府。
明洪武元年(1368年)置高邮州,领兴化、宝应二县,属扬州府;治
高邮县(今
江苏省
高邮市)。辖境相当今江苏省高邮、宝应、兴化、金湖等市县地。洪武四年,升守御所为高邮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