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3人才工程”由
江苏省发起实施,即培养30名左右研究成果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国家级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理论家;培养300名左右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省级优秀人才;培养3000名左右成绩显著的市级优秀人才。被推荐选拔者年龄要在50周岁以下,被评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将不再申报。
内涵
工程的内涵是:第一期从1997年至2000年,重点培养出30名能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并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杰出专家;培养出300名国内学术、技术界具有
重大影响的高级专家;培养出3000名省内各学科、各行业成就突出、具有一定声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二期从2001年到2003年每年新增培养对象1000名左右,其中第一层次的杰出专家10名左右,第二层次的高级专家100名左右,第三层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名左右。 第三期计划从2003年到2007年之间,培养三个层次的人才:培养30名左右45岁以下,专业技术在国内领先,在全省保持学科优势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300名45岁以下在全省各学科、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及
发展潜力,并作出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科技骨干;培养3000名40岁以下,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年轻人才,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扩展
为精心实施“333工程”,
江苏省委组织部在组织和
实施机制上锐意创新。
江苏省成立了由9名
两院院士和14名行业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以及7个行业专家评审组。一期工程选拔培养对象3116人、二期工程培养对象3145人,全部得到了同行公认、单位公认、社会公认。在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等高校建立了“333工程”培养基地,为一半以上培养对象选聘了导师。省和各地共选派538名培养对象出国留学,1019名培养对象到国外短期考察,1100多名培养对象到培训基地攻读学位或参加短期学习、进修。 “333工程”实施以来,省财政共投入
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省各部门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累计投入经费在7000万元以上。1亿多元的资金投入,保证了“333工程”各项培养措施的顺利实施。
“333工程”实施5年来,在培养对象中,已有4人分别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走上了省部级领导岗位,57人被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1人被评为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7人获得
国务院特殊津贴,431人被评为市级专家或拔尖人才。
在“333工程”的带动和影响下,江苏省进一步形成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有利于
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吸引
高层次人才的
向心力和
凝聚力。近年来,一批海外留学人员纷纷来江苏创业,一个颇具规模的沿江留学人员创业带正在形成,已建有
苏州、
南通、
无锡等9个沿江
留学人员创业园,海外学子在园区建立的高科技企业已近300家,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数、留学人员兴办的
企业数都占全国同类总量的六分之一左右,位居全国各省市之首。江苏已成为高层次人才向往的一片创业热土。
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人选的
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
为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宗旨,有较强的
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
30名杰出专家培养对象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岁以下,其中50岁以下的不少于60%;300名国内高级专家培养对象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岁以下,其中45岁以下的不少于60%;3000名省内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40岁以下的不少于50%。贡献特别突出者,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符合基本条件及第六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名为杰出专家培养对象人选:
1、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造性的系列成果,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为国内外同行专家所公认,近五年来,获得
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
2、在
应用技术研究、推广领域,近五年来,获得
国家发明奖二等奖以上和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
3、近五年来,在完成国家重大
科学研究与
工程技术项目或重大
国际合作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
关键技术问题,技术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并取得重大的
经济效益或
社会效益。
4、近五年来,在
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
理论创新成果,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
学术水平居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对经济和
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社会主义
两个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获得省(部)
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符合基本条件及第六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名为国内高级专家培养对象人选: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近五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重要贡献人员。
2、在应用技术研究、推广领域,近五年来,获得省(部)
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
3、近五年来,在完成部、省重大科学研究与工程技术项目、大中型企业关键
技术设计、改造和消化引进
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近五年来,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对
国家经济与
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
可行性研究论证、建议,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
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
符合基本条件及第六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名为省内科学技术领域带头人培养对象人选: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近五年来,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和市(厅)
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
2、近五年来,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省以上
科技项目、重点工程
建设项目、重大
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
突出贡献者。
4、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在省级以上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十篇以上论文或出版二部以上专著,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大反响,近五年来,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