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背景
长期以来,苏联的传统观点一直认为,第一个五年计划(1928—1932),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时期;第二个五年计划(1933—1937),是建立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的完成阶段,到30年代后半期,苏联基本上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斯大林宣布,1937年苏联已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社会);
第三个五年计划(1938—1942),是建设发达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开端。
可以说,
斯大林时期形成的高度集中的指令性
计划经济体制和片面发展重工业的经济结构(斯大林模式),是
发达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
斯大林的这一模式的基本战略决策是:
把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要求放在第二位,只给予低标准的满足,以便最大限度地集中人力、物力资源,把国家高速建成社会主义强国。
当然,不可否认,斯大林时期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斯大林模式对于巩固
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防御帝国主义的侵略,曾起过积极的作用。
但当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已经得到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已经取得了一定发展之后,仍继续沿袭这种体制,显然是战略上的失策[2] 。
到50年代,问题暴露了出来。
虽然工业发展很快,从1913年到1950年增加了12倍,但是农业却徘徊不前,只提高了40%。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快。
某些方面还有所降低。
农业集体化的弊端日益暴露;国民经济发展比例失调,影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1953年,全苏人均粮食产量仅为432公斤。低于1913年的540公斤。
城市中,副食供应不足,多数消费品质量低劣。
农村情况更差。有的农庄的工分只有几戈比[2] 。
面对这一现实,
赫鲁晓夫执政后对苏联的
经济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试图突破斯大林模式的旧框框。
他首先从农业入手,采取了三次重大改革措施:
一是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取消农副产品的
义务交售制;二是大规模开垦荒地,扩大播种面积,种植玉米,增加粮食产量;三是取消农业
机器拖拉机站,把农业机器卖给集体农庄。
1961年10月,在苏共召开的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新的《苏共纲领》。“二十二大”决议和苏共新纲领,提出了以扩大企业权限、加强经济刺激、充分利用
商品货币关系和各种经济杠杆,以及加强
经济核算为中心的比较完整的改革思想和方向。《纲领》强调指出:
“为了动员内部潜力,更有效地利用
基本建设投资、
生产基金和财政资金,必须在国家计划任务的基础上,扩大企业的业务独立性和主动性。提高企业在采用先进技术和更充分地利用生产能力方面的作用和兴趣”;“根据商品货币关系在社会主义时期所特有的新内容,对商品货币关系充分加以利用”;“经济领导将依靠对高生产指标的物质刺激和精神刺激,对劳动的物质刺激和精神刺激是争取共产主义斗争中的伟大的创造力量。”
《纲领》提出的上述三项原则,标志着苏联的经济改革进入了一个向纵深发展的新阶段,“
利别尔曼建议”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赫鲁晓夫在1961年10月18日苏共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所做的报告中,谈到
苏联共产党的新纲领,并宣布苏联将在20年内“基本建成
共产主义社会”,这反映了赫鲁晓夫在决策重大问题时的主观盲动性。
赫鲁晓夫改革
政治方面
主要是平反冤假错案;破除对
斯大林的个人迷信,强调集体领导原则。
斯大林逝世后,政治上,大量冤假错案造成的不稳定因素开始抬头;各加盟共和国由于斯大林时期的体制造成的民族离心倾向日益严重;各阶层对个人迷信造成的压抑气氛日益不 满;经济上,部门管理造成的专业狭窄、分散,协作不灵的问题更加突出;人民生活改善很慢的状况已经成为严重的问题;过分偏重发展重工业造成的国民经济畸型结构,使得人民生活必需品十分紧缺。因此,改革斯大林时期的体制是势所必然,符合苏联人民的心愿。
赫鲁晓夫时期的政治改革,便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赫鲁晓夫时期的政治改革是从1954年开始的,历经十年。从总体上说,赫鲁晓夫时期的政治改革主要有两大特点:
一是在基本上不动中央集权体制的基础上,扩大地方权限;二是以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原则改组党和政府机构[3] 。
农业方面
赫鲁晓夫在执政期间,对苏联经济进行了广泛的改革和调整。
长期以来,苏联只注意重工业的增长,忽视农业的发展,甚至掩饰农业方面的严重问题。苏联曾宣布,1952年的谷物产量达到13,000万吨。
马林科夫在党的十九大上宣称:“农业问题永远彻底解决了。”,实际上,这一年只生产了9000多万吨粮食,1953年又降为8250万吨。苏联1953年的人均粮食和肉类的产量只有432公斤和30公斤,比革命前1913年的540公斤和31.4公斤还要低。
农业的落后,既影响了人民生活的改善,也妨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953年9月,他在党中央全会上作了《关于进一步发展苏联农业赫鲁晓夫的措施》的报告,指出农业的基本问题在于违背物质刺激原则。根据赫鲁晓夫的报告,苏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减轻农民的负担,取消不必要的国家干预,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首先,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
过去,集体农庄每年要向国家义务交售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其价格低于成本。1958年6月,政府取消这种
义务交售制,把它改为农产品采购制。
从1952年到1964年期间,国家收购各种谷物的平均价格指数提高了7.48倍,收购畜产品的价格指数提高了15.69倍。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
其次,改变计划体制。
1955年以前,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指标多达280项,详尽规定各种农作物的播种面积、播种时间、技术措施、收割期限、产量等,限制了广大农庄干部和庄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955年起,国家放宽对农牧业的生产管理,只下达国家收购各类农畜产品的数量指标,农庄有权自行安排生产。
但是,这项决定没有得到认真贯彻,国家仍不时干预农庄的生产安排。
第三,鼓励庄员发展副业经济。国家允许庄员拥有自留地和饲养一定数量的牲畜。
1946年后,政府为督促庄员把主要精力用于集体生产,不断增加自留地的农业税额,并规定产量愈高税额愈多。农民不堪重税,纷纷砍掉自家果树,杀掉喂养的牛猪。副业生产日渐缩小。
赫鲁晓夫上台后,立即改变收税办法,由按产量改为按自留地面积计算税额。同时,降低自留地的税额,免除私人果树、奶牛的实物税。
1954年6月,废除自留地的
义务交售制。1958年1月,取消副业的义务交售制。
在政府的鼓励下,副业经济迅速发展。
苏联2000万农户中原来大约有四分之一农户不养奶牛。到1959年,几乎每个农户都养了奶牛。此外,城镇居民还养了350万头奶牛。全国牛奶产量明显增加。
几年内,羊的头数增长了一倍,猪和家禽的数量也大大增加。果园又兴旺起来。
私人农产品的销售价格从1954年起开始下降,农贸市场日趋繁荣。
为了扩大谷物生产,赫鲁晓夫提出开垦荒地的办法。
1954年2月,党中央全会在听取了赫鲁晓夫的报告之后通过决议,决定在哈萨克斯坦和西伯利亚大规模开垦生荒地和熟荒地。
从1954年到1958年的五年期间,政府为开荒投资67亿
卢布,动员数十万志愿者到东部地区安家落户,共开垦出4000万公顷的土地,大约是全苏耕地的五分之一。垦荒运动在初期取得了明显成果。1958年,苏联农业丰收,垦荒区共收获谷物5850万吨,占当年全苏粮食总产量的40%以上。
然而,特大丰收也带来许多新问题。由于缺乏足够的卡车、人力和粮仓,加之道路坎坷不平,未能在冬季到来之前把荒地的庄稼全部收割完毕,还有大量粮食在运输途中、在储存过程中损失掉。60年代初,由于垦殖方法不当,垦荒区风沙侵蚀日益严重,几十万公顷新开垦的土地被破坏。因此,在赫鲁晓夫时期,没能把垦荒的成果真正巩固下来[4]。
1958年2月,党中央全会根据
赫鲁晓夫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发展集体农庄制度和改组机器拖拉机站的决议》,决定将拖拉机等农业机器卖给集体农庄,并将
机器拖拉机站改组为机器修配站。这项决定受到农民欢迎,它有利于消除“在同一块土地上有两个
社会主义企业——集体农庄和机器拖拉机站进行经营”的情况。
但是,赫鲁晓夫要求过急。到1959年1月,80%的集体农庄买下了农业机器,全国8000个
机器拖拉机站撤销了7655个。剩下的20%农庄都是负债累累的贫困集体,根本买不起任何机器。然而,中央委员会指示,这些农庄就是贷款也必须买农业机器,以防止他们滋长“依赖别人的思想”。
农庄买下机器后,按法令规定可以在三年至五年内分期偿付买拖拉机站设备的款项。但在一些富裕农庄的带动下,在
赫鲁晓夫的赞赏下,几乎所有的农庄都在一年内偿清了欠款。这种匆忙的做法,使一项正确的改革产生许多不良后果。
首先,集体农庄由于要花费大笔钱财购买机械设备,不得不取消或推迟许多计划内的项目,甚至挪用其他方面的资金,打乱了农庄的正常发展进程。
其次,改革后新购买的农业机器大多得不到正常的保管和维修。农庄把有限的资金都用于购买机器,无力修建存放农机的库房。
国家原来预计建立大约四千个机器修配站,来帮助农庄维修农业机器。但是,这些修配站一直没能很好建立起来。
1961年,政府决定机械在农庄就地修配。大约有一万个大型农庄建立起自己的修配厂。而其他的三四万个农庄没有修配厂,只能敷衍了事地进行一些维修。
第三,农庄没有足够数量的、经过正规训练而能有效使用农业机器的技术员。过去,在
机器拖拉机站工作的技术员不愿从国家工作人员变为农庄庄员,他们当中的驾驶员有一半离开了农业岗位。结果,虽然农庄购买了大批机器,却不能充分利用它。
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
赫鲁晓夫强调要扩大对集体农庄的帮助。
国家派出2万名有大学文化水平的干部去当农庄主席,并向农村输送了12万名农机师、农艺师和
拖拉机手。国家大力发展农机工业,使农村拥有的机械数量成倍增加。
1953年,农村共有74万台拖拉机,1964年增长到154万台,谷物收割机从32万台增至51万台,卡车从42万辆增至95万辆。
政府还从资金方面帮助农庄,免去农庄历年欠国家的债款,同时不断扩大国家对农庄的长期贷款数额,1953年为5.8亿卢布,1964年增为12.5亿卢布。
赫鲁晓夫在改革调整农业过程中,办了不少欠考虑、主观盲动的事。
他看到美国种玉米对发展畜牧业收益甚大,就不顾苏联的条件如何,强行扩大玉米的种植面积。1953年,全苏的玉米播种面积只有350万公顷,赫鲁晓夫却要求到1960年扩大为2800万公顷,八年中要增加七倍。
这项规定导致灾难性后果。玉米是干热气候作物,而苏联很多地区日照量不够,玉米经常结不了穗。庄员消极抗拒。
播种玉米最多的一年是1956年,其面积达到930万公顷。赫鲁晓夫下台后,一些有种玉米传统的地区也拒绝种玉米。1965年,全国的玉米播种面积只有320万公顷,低于1953年的水平。赫鲁晓夫扩大玉米种植面积的计划彻底破产。
1957年5月,赫鲁晓夫突然提出,苏联的人均牛奶和黄油的产量将在1958年赶上美国,人均肉类产量将在1960~1961年赶上美国。这是一个颇欠考虑的口号。
在牛奶和黄油产量方面,苏美相差不多。
但在肉类产量方面,苏联有很大的差距。1957年,苏联的肉类产量只有570万吨,而美国是1600万吨;人均肉类产量,苏联是36公斤,美国是97公斤。
要达到赫鲁晓夫提出的目标,就要使苏联的肉类产量在三四年内增加近两倍。这对于缺乏饲料和大型畜牧设备的苏联来说,是很难办到的。
1958年的畜牧业发展情况很不理想,它的产量只增加了5%,而不是赫鲁晓夫要求的60%~70%。
但是,这并没有使赫鲁晓夫头脑清醒过来。他不断对地方施加压力,要求各州采取果断措施,提高肉类产量。
在这种情况下,梁赞州委第一书记拉季奥诺夫在个人野心的驱使下,大胆保证梁赞州在1959年一年内,将使肉类产量增加一倍,出售给国家的肉类数量增加二倍。
赫鲁晓夫没有分析这一保证是否有现实可能性,就大加赞赏,号召其他各州向梁赞州学习。1959年底,拉季奥诺夫以种种弄虚作假的手段,宣告“胜利完成”指标,并因此获得
列宁勋章和
社会主义劳动英雄称号。但是,没过多久,骗局就被揭穿。拉季奥诺夫自杀身亡。梁赞州试验的破产说明赫鲁晓夫的赶超计划是不现实的[4] 。
尽管
赫鲁晓夫的农业政策有很多失误,但他的改革与调整还是取得了积极成果。苏联农业克服了长期停滞不苏联前的状态,取得了较快的进展。
从1950年到1960年期间,农业人口减少了1100多万,但农业产量明显增加。1951~1955年期间,粮食的年平均产量为3850万吨,1961~1965年期间,年平均产量达到1.303亿吨,增长近50%。
在同一时期,肉类的年平均产量由570万吨变为930万吨,增加60%以上;奶类年平均产量由3790万吨变为6470万吨,增加70%以上。农庄庄员的生活大大改善。
1955年的平均月收入为25卢布,1965年达到51.3卢布。
农业虽有较大进步,但农业落后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苏联农业是粗放经营,劳动生产率很低。由于受气候影响,产量波动很大。
1962年,谷物产量达到1.402亿吨,但第二年就陡降为1.075亿吨,减少3270万吨。
1953~1958年期间,农业产量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6.8%。而后期出现不少问题,效果明显减弱。1958~1964年期间,农业产量的年平均增长率只有1.7%。
工业方面
苏联工业绝大部分由国家集中管理。1936年,中央直属企业的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90%。从一个小别针到巨型发电机的生产都要受国家计划委员会控制,受政府有关部、局的领导。
赫鲁晓夫上台后,发现中央很难把全国20多万个企业都集中管理好,力图改变这种高度集中管理体制。他陆续把1.5万个中央直属企业下放到加盟共和国管理,同时扩大了加盟共和国的管理权限。1957年2月,赫鲁晓夫在党中央全会上作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业和建筑业的管理组织》的报告,要求把工业和建筑业的日常领导工作从中央转到地方。经过一个多月的全国讨论后,最高苏维埃于5月决定撤销25个中央部和113个加盟共和国的部,只留下航空、无线电、造船、化学、中型机械等几个中央部。最高苏维埃还决定将全国划分为105个经济行政区,各区设国民经济委员会,原属中央和加盟共和国各部管理的企业一律交给所在地区的国民经济委员会管理。
赫鲁晓夫认为,放松中央控制会推动生产发展。但是,执行的结果,这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因为这次改革只不过把部门管理体制改为经济行政区管理体制,即由“条条”管理体制改为“块块”管理体制。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国家管理企业的行政办法,没有扩大企业的
经营自主权,故难以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不仅如此,这次改革由于准备不足,由于没有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还引出了一系列问题。中央统一管理被削弱后,各地滋生了严重的本位主义,彼此矛盾重重,互相扯皮。这种情况对专业化大企业打击最大。过去它们只同上级一个主管部门打交道就可以组织好本企业的生产,则需要同分属于不同经济委员会的众多企业打交道,而且往往一个委员会就可以打乱整个企业的生产活动。专业化大工厂不得不生产过去可以很容易从其他州买到的零件。赫鲁晓夫看到这点,逐渐又把权力收回到中央。他先是合并地区国民经济委员会,1960年由105个调整为100个,1962年又减为47个,最后又成立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但是仍然不能解决问题,于是又出现了各类工业部门的全国性委员会。它在很多方面实际上重新发挥着以往的部的作用。这些委员会的主任以部级干部的身份参加苏联部长会议。结果,到1963年时,管理工业的机构不仅没有像原来设想的那样有所精简,反而扩大了二三倍。工业和建筑业管理组织的改革没有取得积极成果。赫鲁晓夫在实行简政分权的做法失败后,开始寻求新的改革方案。1962年9月9日,哈尔科夫经济学院教授利别尔曼在《真理报》发表了《计划、利润、奖金》的文章。他建议用利润奖金等经济手段而不用行政手段来推动企业的生产发展。国家下达给企业的生产计划只限于各种产品的数量和交货期限两个指标,其余完全由企业自行制定。利别尔曼还主张把赢利率作为衡量企业好坏和规定奖金多少的标准。利别尔曼的改革方案得到
赫鲁晓夫的支持,并开始在乌克兰的一些工厂试行。赫鲁晓夫的工业改革虽然不算成功,但是在他执政时期苏联工业还是有了明显的进展。第六个五年计划(1956-1960年)和七年计划(1959-1965年)都取得成绩。从1951年到1965年期间,苏联工业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7%。苏联的工业产量成倍增加。1953年到1964年间,钢的产量从3810万吨增长为8500万吨,煤从3.2亿吨增为5.5亿吨,石油从5280万吨增为2.23亿吨,电力从1340亿度增为4590亿度。工人的生活得到改善,平均月工资从1955年的76.2卢布上升到1965年的104.2卢布。
勃列日涅夫改革
第一阶段
在第一阶段,勃列日涅夫主要做了三件事:调整赫鲁晓夫时期的政策;积极营造与巩固权力;探索改革与全面推行新经济体制。赫鲁晓夫下台时,苏联社会经济已经处于混乱状态。勃列日涅夫上台后,首要实行的政策就是,在不使苏联社会发生大的波动、人心稳定的前提下,尽快地对赫鲁晓夫时期的一些具体政策进行调整和纠偏。他上台后,苏联报刊上对赫鲁晓夫不点名的批判还在继续进行。1964年10月17日
《真理报》发表题为《苏共不可动摇的列宁主义总路线》一文指出:“列宁式的党反对主观主义和在共产主义建设中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裙带关系,草率的结论,鲁莽冒失的、脱离实际的决定和行动,吹牛皮说大话,根本不顾科学和实际经验已经研究出来的结论,凡此种种都和列宁式的党格格不入。共产主义建设是个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事业,它不能容忍官府衙门的工作方法,不能容忍个人单独作出决议,不能容忍无视群众实际经验的态度。”后来,“唯意志论”和“主观主义”成为苏联报刊用来批判赫鲁晓夫的代名词。政策的调整与修改突出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重新恢复按地区生产特征建立统一的党组织与领导机关,取消赫鲁晓夫时期以生产原则为基础分别成立的工业党组织与农业党组织。考虑到赫鲁晓夫执政后期,党的集体领导原则遭到严重破坏,勃列日涅夫上台后,也像赫鲁晓夫上台初期一样,强调要恢复被
斯大林破坏了的集体领导原则。这也是斯大林逝世后,苏联第二次认真地试图实行集体领导。勃列日涅夫执政初期比较谨慎。在一段时期内,他与部长会议主席
柯西金和最高苏维埃主席波德戈尔内三人,形成了被称之为三驾马车的集体领导架构,还通过决议,规定苏共中央第一书记和苏联部长会议主席职务“永远分离,不得兼任”。另外,他还试图改变党的作风,强调民主与法治。这主要是针对赫鲁晓夫时期“唯意志论”、草率决定重大问题等弊端提出来的。勃列日涅夫在刚上台欢迎宇航员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的制度保障劳动人民享有广泛权利和政治自由。党和国家将警惕地捍卫这些权利和自由,恪守社会主义法制。”[2] 这三个方面的调整,涉及政治领域一些重要问题,对以后开展经济改革也是十分重要的条件。尽管勃列日涅夫能力比较弱,但在苏联那种高度集权统治下培养出来的领导人,都懂得如何保持自己的个人领导权,勃列日涅夫也不例外。十分了解他的(在二战期间与其共事的)阿尔祖马尼扬是这样描述当时新上任的这位第一书记的:“这个人在权力斗争和安插干部方面是不用别人去教他的”。[3] 经过一番策划,勃列日涅夫把在他看来对他构成威胁的人物一一排挤出了最高领导圈。当勃列日涅夫地位日益巩固,三架马车的构架也逐步解体,集体领导更不复存在。在高度集权的体制下,党内缺乏民主,集体领导很难实现,最高领导凌驾于政治局之上的局面也很难解决。与此同时,一批保守的、主张废除苏共二十大、二十二大有关反斯大林个人崇拜的决议的人如契尔年科、吉洪诺夫、谢洛科夫等,纷纷进入最高权力圈。随着改革的推行,主张改革和反对改革之间的斗争也随之展开。在调整赫鲁晓夫时期的政策与巩固自己权利的同时,勃列日涅夫上面对国内经济的种种问题,也看到东欧各国都在推行经济体制改革,所以在执政的第一个阶段,他对经济体制的改革是持积极支持态度的。赫鲁晓夫执政后期留下了严重的农业问题,在全面推行
新经济体制前,他不得不先抓农业改革。针对农业中存在的问题,自苏共中央全会后,勃列日涅夫在农业方面采取了相关政策与改革措施:实行固定收购和超计划交售奖励的制度,凡是农庄、农场超过固定收购计划指标后交售给国家的农产品,国家按比收购价格高出50%的价格收购。为了提高物质刺激在促进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从1965年到1979年,农产品共提价7次。苏联在不断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过程中,实行了稳定零售价格的政策。这样做有利于社会稳定,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某些农产品收购价格超过了零售价格水平,出现了倒挂,如近郊农民拿着大麻袋到城市大量购买面包用于喂猪;二是财政补贴不断增加。完全经济核算制的农场,可以把大部分利润留为自己支配,而不是上缴预算。1964年7月15日苏联最高苏维埃还通过了《集体农庄成员优抚金和补助金法》。该法律指出:苏联现已有可能在集体农庄中设立养老金、残废优抚金、丧失赡养人员优抚金以及女庄员的妊娠生育补助金,实行更稳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规定的优抚金和补助金,用农庄和国家的资金来支付,不得从农庄庄员收入中作任何扣除。几经变更后,农庄的社会保证与保险(放心保)基金,1/3来自农庄,2/3来自国家预算拨款。1965年到1982年,按法律规定领取优抚金(主要是养老金)的农庄庄员人数由800万人增加到1080万人。从1973年开始到勃列日涅夫逝世,农业投资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基建投资总额中一直占27%左右。如果把与发展农业直接有关的化肥、农药、农机、混合饲料、微生物工业部门的投资计算在内,农业投资占整个国民经济投资总额的30%以上。苏联对农业投资的数额,在当时世界各大国中居首位。[4] 勃列日涅夫在对赫鲁晓夫后期已酝酿的经济改革进行继续试验与对农业改革的基础上,决定在工业部门推行新经济体制。他执政第一阶段一直强调,改革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进行: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提高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管理经济由行政方法与经济方法相结合,逐步转向以经济方法为主,加强经济杠杆作用;贯彻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结合的原则。这三条,既是实行新经济体制的原则,也是改革要达到的目标。围绕这些改革目标,首先,重新建立了部门管理体制。经过改组后,苏联工业管理体制大体上又恢复到1957年赫鲁晓夫大改组以前的状况,力图“把集中的部门管理同共和国和地方的广泛的经营主动性结合起来”。1965年改组后到1970年,加盟共和国(包括地方)所属工业产值与联盟所属工业产值基本各占50%左右。其次,在加强企业经营独立性与经济刺激方面实行改革,改革计划体制。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主要靠下达大量指令性指标来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丧失了独立性。1965年改革时,国家给企业下达的指标,由赫鲁晓夫时期的八类二十多项减为六类九项。长期以来,由于企业利润基本上全部上缴,基本建设投资主要靠国家财政的无偿拨款。勃列日涅夫时期进行经济改革时,强调基建投资的资金来源与企业经营活动结果之间要挂钩,相当一部分利润应留给企业。这样,基建投资的资金来源除了国家财政拨款外,相当一部分是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长期贷款。应该说,对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在改革起步阶段的苏联来说,勃列日涅夫推行改革的三项原则与目标,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在勃列日涅夫执政的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年-1970年),经济状况也要好于赫鲁晓夫执政后期的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俄罗斯学者
菲利波夫对第八个五年计划的评价是,它是“作为斯大林时代以来最成功的一个五年计划载入苏联历史的”。“尽管犹豫不决和保守主义不允许改革者的计划得以彻底地实施”,但“新办法开始在绝大部分工业企业实行,并波及运输业和其他一些国民经济部门”,因此,“到1960年代末期,还是取得了一些成就”。[3] 但这个时期的改革并没有使传统的体制发生根本的变化,以至于后来,改革实际上停了下来。
第二阶段
勃列日涅夫执政的头几年,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社会经济情况较好。但也是在这一时期,随着其领导地位的日趋稳固,他的一些亲信逐步进入各级领导岗位。勃列日涅夫从执政初期的谨慎到越来越自信并发展到自以为是,其中,不少阿谀奉承者起了作用,周围的保守力量对他影响日益增加。依赖于旧体制获得与保持既得利益的官僚权势阶层反对改革的影响力日益增强,而作为本质上持保守、怕承担责任及从来不想对传统体制进行根本改革的勃列日涅夫,对改革的态度也开始消极起来,后来实际上取消了改革。1971年的苏联共产党二十四大后,就不准用“改革”一词了,改用“完善”一词,认为苏联对原有的体制不需要改革。俄罗斯很多学者认为,这一改变是苏联向“停滞”过渡的标志。如果说,赫鲁晓夫时期的改革主要在“条条”与“块块”之间兜圈子,那么勃列日涅夫时期的改革,则是在减少还是增加几个指令性指标之间扭来扭去,一直迈不出大步。改革停滞在工业领域突出表现为原来确定的改革三项目标均未能实现。首先,
企业自主权官僚主义的管理作风和管理方法所代替。”
戈尔巴乔夫改革
思想方面
指导思想多元化,实质上是指苏联共产党不再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不再把共产主义作为苏联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否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用别的思想或主义作指导。新思潮和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是戈尔巴乔夫上台之后推行的一套理论。
政治方面
政治上推行多党制和议会政治是戈尔巴乔夫全盘西化的政治改革的主要内容。以所谓多党制取代共产党的领导,以议会制度取代苏维埃制度。因为无产阶级不能代表所有人的权益,如果实行多党制,无疑意味着承认无产阶级的分裂。其结果同样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瓦解。
经济方面
苏联经济改革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和改革开放一样推行私有化,要从根本上改变当时苏联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当然,在改革的头几年,并没有明确提出推行私有化。但随着改革政策的失误,经济危机的加深,苏联领导人不仅没有正确地总结教训,反而把经济搞不好的原因,除归咎于无产阶级专政的上层建筑外,还归咎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因而逐渐形成了这样的经济改革思路,其基本出发点是:认为国家集中的资产过多,人民同国有制关系疏远,职工没有主人翁感和积极性,因而造成了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所以要实行国有资产分散化和国营企业私有化,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混合经济”的道路。
军事方面
军队“非党化”和“非政治化”是戈尔巴乔夫推行全盘西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俄罗斯民主和反政变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