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
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简称“SCO、上合组织”),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发展沿革
组织诞生初期
上海合作组织肇始于1996年4月,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的上海会晤。上海会晤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开启了五国加强边境地区相互信任和裁军谈判进程的会晤机制。协定的主要内容为:双方部署在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互不进攻;双方不进行针对对方的军事演习;限制军事演习的规模范围和次数;相互通报边境100公里纵深地区的重要军事活动情况;彼此邀请观察实兵演习;预防危险军事活动;加强双方边境地区军事力量和边防部队之间的友好交往等。
这一机制被称为“上海五国”。在随后的五国元首定期会晤中,“上海五国”签署了增进国家平等信任、睦邻友好、互利合作的法律文件和协定,在地区安全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1998年7月、1999年8月和2000年7月分别在阿拉木图、比什凯克和杜尚别举行的第三次、第四次和第五次“上海五国”元首会晤,签署的《阿拉木图声明》《比什凯克声明》和《杜尚别声明》,实现了“上海五国”机制的两大根本转变:其一,将五国元首会晤由五国两方,转变为五国五方;其二,由单纯讨论边境地区军事领域信任与裁军问题,转变为讨论五国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安全等方面的全面合作问题,实现了“上海五国”由会晤机制到合作机制的重大转变。
建立起步阶段(2001-2004)
2001年6月14日至15日,“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15日,六国元首举行首次会议,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乌兹别克斯坦正式加入上海合作组织。此次峰会还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为上海合作组织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后,着重进行建章立制和机制化建设。2002年6月,圣彼得堡峰会通过《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对组织的宗旨、任务、原则、合作方向、组织架构、对外关系等做出明确法律规定,这是上海合作组织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同时,通过《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明确界定“三股势力”,确定合作的原则、方式和各方权利义务,为成员国开展有效安全合作提供法律基础。作为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2003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在北京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行政机构;2004年6月,在塔什干设立另一常设性机构——地区反恐怖机构。2004年9月,成员国总理第二次会议着重讨论经贸合作问题,并就组织内部建设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各方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关于技术性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的备忘录》等文件。
成长壮大阶段(2004-2017)
这一阶段,上海合作组织内部能力建设和对外扩大同时开展。首先是成员不断扩大。在2004年6月塔什干峰会上,蒙古获得观察员国地位,上海合作组织开启扩大进程。
2005年7月5日,第五次峰会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
2006年6月15日,第六次峰会在上海举行。成员国元首围绕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主题,提出了上合组织发展的远景规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等重要文件。
2007年8月16日,第七次峰会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2008年8月28日,第八次峰会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会议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条例》等重要文件。
2009年6月15日至16日,第九次峰会在俄叶卡捷琳堡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叶卡捷琳堡宣言》和《反恐怖主义公约》等重要文件。会议给予斯里兰卡和白俄罗斯对话伙伴地位。
2010年6月11日,第十次峰会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宣言》,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
2011年6月15日,第十一次峰会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对上合组织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作出战略规划。
2012年6月7日,第十二次峰会在北京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等10个文件。会议同意接收阿富汗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土耳其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
2013年9月13日,第十三次峰会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比什凯克宣言》。会议批准《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
2014年9月11日至12日,第十四次峰会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峰会宣布继续制订《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并正式开启扩员大门。各方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
2017年6月,印度和巴基斯坦成为正式成员国,上海合作组织成为拥有包括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共18个国家的欧亚地区最大的国际性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在能力和机制完善上也做了大量工作。2007年8月,比什凯克峰会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从法律上明确成员国在安全、经济、立法、环保、应对自然灾害和人为突发重大事件、人文等领域开展合作的原则、权利和义务。
2009年、2017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签署《反恐怖主义公约》《反极端主义公约》,进一步夯实安全合作的法律基础。2012年,上海合作组织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2012~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等一系列文件,标志着成员国的合作开始进入更高水平、更为务实的阶段。2014年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批准《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程序》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修订案,为正式扩员打开了窗口。2015年7月,乌法峰会通过《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确立未来十年组织的基本战略和合作方向。这一时期,还陆续建立了安全会议秘书、外交、国防、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定期会议机制。同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俄罗斯乌法举行,乌法峰会通过关于启动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海合作组织程序的决议,上海合作组织扩员的大门正式打开。上海合作组织的地域范围从中亚、东亚进一步扩展到南亚、西亚广大地区,在这些地区形成了地区性安全合作整体态势,使地区集体安全机制更为成熟。这也是上合组织继2001年后首次扩容。此外,本次峰会也决定给予白俄罗斯观察员国地位,给予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尼泊尔对话伙伴国地位。
2016年3月22日,阿利莫夫与尼泊尔外事国务部长拜拉吉签署了《关于给予尼泊尔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国地位的备忘录》;2016年6月23至24日,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
巩固发展时期(2017.6-2018)
2017年6月9日,上合组织完成首次扩员,印度和巴基斯坦正式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同年11月3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俄罗斯索契开幕。
2017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接纳印度和巴基斯坦后,影响力和辐射力大大增强,开启了中亚、南亚两大区域融合发展的新征程。
新时代时期(2019-)
2018年6月9日至10日,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会上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青岛宣言》,赋予上海合作组织新的崇高使命和历史担当。首先是突出“上海精神”,确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其次是提出全球治理的上海合作组织主张,强调建立更加公正、平衡的国际秩序,明确推动建立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再次是规划未来合作蓝图,通过《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未来5年实施纲要和未来3年合作纲要,发表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联合声明,提出一系列重大合作举措。经过18年的建设和发展,上海合作组织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各领域合作基本上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外,也不断加强和推进组织机制建设,形成了涵盖不同层次、涉及众多领域的机构体系。面向未来,“上合”号巨轮将从青岛再度启航,驶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征程,开启共促团结、共筑安全、共谋发展、共建家园新时代。
2019年6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
2019年6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
202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迎来成立20周年华诞,截止当前,上合组织的经济总量接近20万亿美元,比成立之初增加了13倍多,对外贸易总额达到6.6万亿美元,比20年前增加了100倍。
2021年8月11日,据伊朗主流报纸《德黑兰时报》报道,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阿里·沙姆哈尼(Ali Shamkhani)与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秘书尼古拉·帕特鲁舍夫(Nikolai Patrushev)通话后发推表示,“伊朗加入上合组织的政治障碍已经扫除,在走完技术程序之后,伊朗将成为上合组织的正式成员”。
2021年9月1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通过关于启动接收伊朗成为正式成员国的程序,并吸收沙特阿拉伯、埃及、卡塔尔为对话伙伴国。
2022年6月14日,据俄新社报道,俄罗斯总统上合组织事务特别代表哈基莫夫称,白俄罗斯准备申请加入上合组织,相关提案已获得白俄罗斯部长会议的批准。
2022年7月12日,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消息,乌兹别克斯坦代理外交部长弗拉基米尔·诺罗夫表示,伊朗2022年将被接纳为上海合作组织(SCO)成员,在撒马尔罕峰会上将签署伊朗作为上合组织成员国的义务的备忘录。
2022年7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张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已收到白俄罗斯成为上合组织正式成员的正式申请。
2022年9月,上合组织峰会在乌兹别克斯坦城市撒马尔罕举行。
2022年9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撒马尔罕国际会议中心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签字仪式。仪式上,成员国领导人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撒马尔罕宣言》。会议还签署关于伊朗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启动接收白俄罗斯为成员国的程序,批准埃及、沙特、卡塔尔、同意巴林、马尔代夫、阿联酋、科威特、缅甸为新的对话伙伴,批准成员国睦邻友好长期合作条约未来5年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决议。会议决定,由印度接任2022年至2023年度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
当地时间2022年11月27日,伊朗议会高票通过伊朗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法案。
2023年1月28日,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发言人哈迪·塔汉·纳齐夫表示,该委员会已经批准此前议会通过的伊朗成为上海合作组织(上合组织)成员国法案。
2023年2月9日,白俄罗斯总统办公室新闻处表示,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当天签署总统令,批准关于白俄罗斯获得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义务的备忘录草案。
2023年3月9日,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在首都明斯克表示,白俄罗斯计划2023年6月前完成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上合组织)的手续。
2023年3月29日,沙特阿拉伯内阁批准了加入上海合作组织的决定,承认该国在上海合作组织(SCO)的对话伙伴地位。
2023年4月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第二十次会晤以线上形式召开,会议由印度文化部长基山·雷迪主持。
当地时间2023年5月6日,阿联酋宣布,该国正式获得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地位。
2023年5月,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大数据合作中心正式启用。 自7月4日起,伊朗将获得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全部权益。
2023年7月,据新华社,白俄罗斯国民会议代表院6月30日通过白俄罗斯加入上海合作组织的法律草案。草案包含加入上合组织的章程及加入上合组织后双方主要合作方向等内容。同7月4日,伊朗作为新成员加入上合组织。上合组织正式成员国增至9个。同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由哈萨克斯坦接任2023至2024年度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
2024年7月2日至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出席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应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托卡耶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邀请对两国进行国事访问。
2024年7月1日消息,阿斯塔纳峰会后,中国将接任上合组织2024-2025年轮值主席国。这是时隔7年中国再次担任主席国。7月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成员国领导人签署接收白俄罗斯为成员国的决议。当地时间7月4日上午,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由中国接任2024—2025年轮值主席国。这是时隔7年中国再次担任主席国。
2024年7月4日,巴基斯坦总理夏巴兹·谢里夫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上表示,巴方将于2024年10月在伊斯兰堡主持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
2024年7月6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在北京举行白俄罗斯国旗升旗仪式,欢迎上合组织第10个正式成员国。
组织机构
组织宗旨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机构设置
综述
上海合作组织已建立国家元首总理、总检察长、安全会议秘书、外交部长、国防部长、经贸部长、文化部长、交通部长、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国家协调员等会议机制。
每个会议机制的运作,均有相应的文件予以规范。上海合作组织的协调工作由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负责。
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是最高领导机构。
负责研究、确定上海合作组织合作与活动的战略、优先领域和基本方向,通过重要文件。元首例行会议每年举行一次,通常由成员国按国名俄文字母顺序轮流举办,就组织内所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指示,会议举办国担任组织轮值主席国。
上海合作组织政府首脑理事会
上海合作组织政府首脑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例会,重点研究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的战略与优先方向,解决经济合作等领域的原则和迫切问题,并批准组织年度预算。
上海合作组织外交部长理事会
上海合作组织外交部长会议讨论组织当前活动问题,筹备国家元首会议和在组织框架内就国际问题进行磋商。必要时,外交部长会议可以本组织名义发表声明。
外交部长会议例按惯例在每次国家元首会议前一个月举行。召开外交部长非例行会议需有至少两个成员国提出建议,并经其他所有成员国外交部长同意。
例会和非例会地点通过相互协商确定。国家元首会议例会主办国外交部长担任外交部长会议主席,任期自上次国家元首会议例会结束日起,至下次国家元首会议例会开始日止。
根据会议工作条例,外交部长会议主席对外代表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和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秘书处是本组织主要常设执行机构,设在北京,2004年1月正式启动。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长由国家元首理事会会议根据外交部长理事会会议的推荐任命。秘书长由各成员国公民按其国名俄文字母排序轮流担任,任期三年,不得连任。副秘书长由外交部长理事会会议根据国家协调员理事会的推荐任命。秘书处官员以定额原则为基础,由雇佣的成员国公民但任。秘书处主要职能有:为本组织的活动提供协调、信息分析、法律和组织技术保障;秘书处根据上合组织条约法规文件协调本组织同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合作,就涉及本组织活动的问题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联系,以及经成员国同意,就上述目标缔结相关文件;秘书处还可根据规范其活动的条约法规文件,同上合组织框架下的非政府机构开展合作;组织和协调上合组织观察员团观察总统和/或议会选举以及全民公决的活动;秘书处定期为平面和电子媒体代表举行吹风会;制作和发行秘书处通讯;维持秘书处网站运作;经商成员国同意,在预算拨款范围内签订一次性合同,招聘学术专家完成本组织感兴趣的课题研究工作,并举办学术研讨会议;秘书处为本组织框架内制定的条约和法规文件提供前期法律及财务评估;行使保存本组织框架内通过的文件的职能,核对并向成员国及本组织反恐机构(如文件涉及该机构)提交核对无误的文件副本;秘书处根据本组织机构细则,并与会议举办国合作,为本组织各机构会议提供组织技术保障。
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
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2004年1月启动。主要职能是:准备有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建议和意见;收集并分析反恐机构从成员国获取的信息,建立及补充反恐机构资料库;加强成员国在应有关成员国请求准备和举行反恐演习、以及准备和举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缉捕和其他行动中进行协作;参与准备涉及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问题的国际法律文件草案;协助培训反恐专家及相关人员、准备及举行学术会议、研讨会、协助就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问题交换信息。
地区反恐怖机构下设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理事会是地区反恐怖机构协商决策机关,由成员国反恐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关,执行委员会主任任期3年。
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
2005年10月26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上合组织总理会议期间,国家开发银行与俄罗斯开发与外经银行等银行签署了关于成立“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的协议,标志着上合银联体正式成立。经过多年发展,银联体在促进成员国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上合组织框架下最重要的投资融资合作机制和平台。
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
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于2006年6月14日在上海正式成立。委员会主要由各成员国实业家委员会组成,主要任务是推动成员国在经贸、金融信贷、科技、能源、交通、通信、农业等领域的合作。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秘书处是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受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领导,秘书处所在地为莫斯科市。
成员国
截至2024年7月4日,有十个成员国:印度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白俄罗斯。
轮值主席国
秘书长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由上合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会议根据上合组织外交部长理事会会议的推荐任命。秘书长由各成员国公民按其国名俄文字母排序轮流担任,任期3年,不得连任。
现任秘书长
张明:2022年1月1日出任上合组织秘书长,任期三年。
现任副秘书长
历任秘书长
1、张德广(Zhang Deguang)2004年1月15日—2007年1月1日 中国籍
2、博拉特·努尔加利耶夫(Bolat Kabdylkhamituly Nurgaliyev)2007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 哈萨克斯坦籍
3、穆拉特别克·伊马纳利耶夫(Muratbek Sansyzbayevich Imanaliyev)2010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 吉尔吉斯斯坦籍
4、德米特里·费奥多罗维奇·梅津采夫(Dmitry Fyodorovich Mezentsev)2013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 俄罗斯籍
5、阿利莫夫·拉希德·古特比金诺维奇(Alimov Rashid Qutbiddinovich)2016年1月1日—2019年1月1日 塔吉克斯坦籍
6、诺罗夫·弗拉基米尔·伊马莫维奇(Norov Vladimir Imamovich)2019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 乌兹别克斯坦籍
7、张明(Zhang Ming) 2022年1月1日— 今 中国籍
活动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的合作已涉及安全、经济、交通、文化、救灾、执法等广泛领域。安全与经济合作是两个优先方向。
政治
上海合作组织解决边界问题,巩固成员国政治互信睦邻友好;在成员国关切的问题上以上海合作组织名义表示支持,成员国多次阐述对阿富汗巴以冲突伊拉克朝核问题等问题的共同立场,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上,阿斯塔纳峰会宣言强调改革应遵循最广泛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应为改革设立时限和强行表决尚有重大分歧的方案。
安全
安全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领域,核心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当天,成员国即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在国际上首次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作了明确定义,并提出成员国合作打击的具体方向、方式及原则。上海合作组织由此成为最早打出反恐旗帜的国际组织之一。
上海合作组织在共同打击“三股势力”、毒品走私、网络和跨国有组织犯罪以及有效应对数据安全、生物安全、外空安全等领域开展高效合作,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国际形势深刻变化、百年变局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上海合作组织在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和促进各国发展繁荣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展望未来,成员国将进一步加强团结合作,加大相互支持,推动务实合作,携手构建更加紧密的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
经济
经济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领域,是组织顺利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2001年9月14日,六国总理在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议,讨论区域经济合作问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2002年,六国先后建立起经贸部长和交通部长会议机制,开始探讨在贸易、投资、交通、能源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的途径。2003年9月23日,六国总理在北京举行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其中明确规定了六国经贸合作的优先领域、主要任务及实施机制,为六国在今后较长时期内开展经济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教育
截至2014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院校由来自上海合作组织5个成员国的74所院校组成,其中哈萨克斯坦14所、中国20所、吉尔吉斯斯坦9所、俄罗斯21所、塔吉克斯坦10所,涵盖7个专业方向(区域学、生态学、能源学、IT技术、纳米技术、经济学和教育学)。
2022年1月18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举行理事会成立大会暨学院挂牌仪式。
2023年7月4-5日,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主办的第十六届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术共同体年会“大变局下的全球发展与安全秩序”在北京辽宁大厦隆重召开。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校长办公室组织“区域学”项目院校32名师生参加会议。
2024年3月12日,2024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项目院校工作会议在北京首都师范大学举行。
司法
军事
农业
2019年6月14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习近平提出“中方愿在陕西省设立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加强同地区国家现代农业领域合作”的倡议。
物流
2013年11月29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十二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中国愿在新亚欧大陆桥东端的在连云港为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提供物流、仓储服务。
2015年7月,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正式成立;2016年6月24日,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发展基金正式设立运作;2021年10月28日,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专用铁路正式开通。
科技
2023年9月14日,上合组织国家数字科技平台在北京揭牌,首批入驻企业就相关地区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等发展展开交流,为后续各方在数字科技领域深度合作奠定基础。
文化
2014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平号角”国际军乐节创办。迄今已举办6届,现已成为上海合作组织的一项重要文化名片和连接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友谊的桥梁纽带。
2022年8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六届“和平号角”国际军乐节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办。
交通
2024年6月2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十一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
条约条例
条约协定
《反极端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科技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农业合作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政府间合作协定》《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等。
条例规则
《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条例》《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0年至2012年合作纲要》等。
管理集体
秘书处
地区反恐怖机构
标志
会徽
上海合作组织会徽呈圆形,主体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个成员国的版图、左右环抱的橄榄枝和两条飘带,象征成员国为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所起的积极推动作用,并寓意上海合作组织广阔的合作领域和巨大的发展前景。会徽上部和下部分别用中文、俄文标注“上海合作组织”字样。会徽选用绿色和蓝色,象征该组织和平、友谊、进步、发展的宗旨。
上海精神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集中体现于上海精神上,即“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上海精神已写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语言
上海合作组织工作语言为汉语俄语
评价
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它进一步加强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中国经济网 评)
上海合作组织合作机制堪称不同政治制度、不同文化国家和谐共处的典范,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加强地区经贸以及人文合作,为地区间睦邻友好合作带来新机遇与新可能。(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拉希德·阿利莫夫 评)
意义
尽管上海合作组织一再宣称他不针对任何第三国,但由于其影响力不断扩大,并成为一个重要的地区性的国际组织,北约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对其提防,并认为是与北约的对抗,在上海合作组织举行反恐演习时,经常同期在亚太地区举行军事演习,以示对抗。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30 18:35
目录
概述
发展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