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本
明朝大理寺正
严本,字志道,号蒿庵,江苏江阴人,祖籍江苏昆山,官至大理寺正
生平经历
严本自幼通晓群籍,习法律,以傅霖刑统赋》言简义博,注释不统一,于是著《辑义》四卷。
永乐十一年(1413),得到吏部郎中何澄、江阴知县李进的推荐,被征召至南京太子朱高炽监国,命吏部尚书蹇义疑律测试他,严本分析明畅。授刑部广西司主事刑部侍郎张本掌管刑部,官吏中很少有让他满意的,他唯独看重严本,让他负责审理疑狱
永乐十九年(1421),奉命跟随工部尚书宋礼伐木于四川。一日,乌蒙蛮群至,众人皆恐惧,严本挺身而出,谕以朝廷威德,蛮人帖服。严本奉命出使徽州,此时督办误期,按例罚工,严本不忍压迫百姓。有人劝说他,严本说:“吾办矣。”于是寄信给他的子,卖田作为赔偿。
明仁宗即位,得到刑部尚书金纯大理寺卿虞谦的推荐,改任承德郎大理寺正断狱者多以“知情故纵”及“大不敬”论罪。严本争论说:“律自叛逆数条外,无‘故纵’之文。即‘不敬’,情有重轻,岂可概入重比?”得到虞谦的采纳,悉为驳正良乡百姓失马,怀疑他的邻居,上告于县丞,邻居被拷问至死。县丞坐决罚不如法,应当流放,而告发者坐绞刑。严本说:“丞罪当。告者因疑而诉,律以诬告致死,是丞与告者各杀一人,可乎?”驳正之。莒县屯卒强夺民田,百姓告官,屯卒被罚鞭刑。屯卒夜盗民驴,百姓搜得之。屯卒反以为诬告,擒送千户,百姓被囚禁而死。法司坐千户流放。严本说:“千户生,则死者冤矣。”于是正其故勘罪。苏州卫卒十余人夜劫客舟于河西务,一卒死。卫卒害怕事情被告发,诬陷邻舟解囚人为盗,其朋友前往援救被杀。众人皆被诬告服罪。严本还以说:“解人与囚同舟。为盗,囚必知之。”按验,果然得到事情,于是卫卒抵罪。七十八岁时,去世。
人物评价
明史》:本立身方严,非礼弗履。其使徽也,知府馈酒肴亦不受。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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