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医师(attending physician)是医院的职称的一种,比
住院医师高一级,比
副主任医师低一级,属于
中级职称。 不同于“
主治医生”或“主治大夫”。
职责范围
1、在医生组长领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
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
经常检查本病房的
医疗质量,严防
医院感染与差错事故的发生。
3、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检查
抗生素的合理使用情况。
4、主持病房的临床
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
病历。
5、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生患者
病危、死亡,
医疗事故、医院感染、
传染病疫情等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组长汇报。
6、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
7、担任一定范围的临床教学,组织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职称分类
住院医师(助教,二级教师,
助理工程师,
实习研究员) 主治医师(讲师,一级教师,工程师,
助理研究员)
副主任医师(副教授,高级教师,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
正高级教师,研究员工程师,研究员)
报名方式
报考条件
条件依据
凡符合
卫生部、
人事部印发的《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1、参加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
基本条件:
(2)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
合格证书。
2、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内科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
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
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1年度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
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
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外科学工作的人员;凡报考
内科主治医师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
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
2、报名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
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3、凡符合上述所规定
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从事内科主治医师的考试,并根据自己所在科室报考相关科目。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
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
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
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不得申报条件
1.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
2.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考试方法
自2003年度起,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
管理办法。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4个科目)的考试(即:2003年至2004年为一个周期,2004年至2005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考试成绩在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
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时间
全国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试。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为2013年5月18、19、25、26日,但2013年
主治医师考试具体时间尚未公布,考生可参考:
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为2013年5月17、18、24、25日,但2014年主治医师考试具体时间尚未公布。
晋升条件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
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
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六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
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5、取得本专业或
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从事初级(师)
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