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义
文艺复兴时期形成的思想体系
人文主义(humanism)是一种理论体系,该主义倾向于对人的个性的关怀,注重强调维护人类的人性尊严,提倡宽容的世俗文化,反对暴力与歧视,主张自由平等自我价值,并发展成为一种哲学思潮世界观
名词解释
人文主义:文艺复兴时期形成的思想体系、世界观或思想武器,也是这一时期进步文学的中心思想。它主张一切以人为本,反对神的权威,把人从中世纪的神学枷锁下解放出来。宣扬个性解放,追求现实人生幸福;追求自由平等,反对等级观念;崇尚理性,反对蒙昧。
人文主义,周易贲卦彖传:“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人为万物之灵,应致力于文明的进步,发扬人性,发挥人力,拥护人权,培养人格。中国之人文主义,应推孔子之学说,“孔子首先肯定人在宇宙中最高贵的东西。我是人,惟有人有‘我’的自觉。…其精义所在,则为特别提出一个‘仁’字,作为奠定人伦基础和道德规范,故曰‘仁者人也’,‘仁者爱人’。举凡一切可以使人成为更完美的说法,便是人文主义;讨论使人成为更完美的思想,便是人文思想。”“孔子之人格,在于高明与博厚。孔子之真诚恻怛,一面如天之高明,一面如地之博厚。‘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一切无我无私之精神,岂能外于是?‘默而识之’,‘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一切天人合一之精神,岂能外于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一切仁以为己任之精神,岂能外于是?‘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末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这一种对历史文化之使命感、责任感,何以过之!”——兹引国际君友会王爱君文集“人文主义”。
艺术特征
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因素结合;表现人物激情,侧重道德心理刻画;采用民族语言写作,各国民族文学诞生;创造新体裁,流浪汉小说。
简介
人文主义这个词实际上很晚才出现,它来自于拉丁文中的humanitas,古罗马作家西塞罗就已经使用过这个词了。德国启蒙运动时代的哲学家将人类统称为Humanity,当时的人文主义者称他们自己为humanista。而Humanism这个词却一直到1808年才出现。
人文主义是文艺复兴核心思想,是新兴资产阶级反封建的社会思潮,也是人道主义的最初形式。它肯定人性和人的价值,要求享受人世的欢乐,要求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平等,推崇人的感性经验和理性思维。而作为历史概念的人文主义,则指在欧洲历史和哲学史中主要被用来描述14到16世纪间较中世纪比较先进的思想。一般来说今天历史学家将这段时间里文化和社会上的变化称为文艺复兴,而将教育上的变化运动称为人文主义。
从另一个角度说,人文主义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因为许多不同的人称自己或被称为人文主义者,而他们的世界观以及他们对人的观念可能很不相同。有些人文主义观念互相之间非常矛盾。在自由民主的和新教天主教的思想学派中都有人文主义的派别。甚至古罗马的时候就已经有今天可以被称为人文主义的思想流式。那时的人文主义当然与文艺复兴或启蒙运动的人文主义非常不一样。约翰·沃尔夫冈·歌德弗里德里希·席勒的人文主义往往被称为历史主义,而威廉·冯·洪堡的人文主义则与启蒙运动的人文主义完全不同。文艺复兴时期哲学被看作是思想的根本,而在洪堡的时期科学被看作思想的根本。
人文主义是一种哲学理论和一种世界观。人文主义以人,尤其是个人的兴趣、价值观和尊严作为出发点。对人文主义来说,人与人之间的容忍、无暴力和思想自由是人与人之间相处最重要的原则。
西方人文主义
内涵
根据前面的疏解,人文主义在西方文化中的不同发展阶段,其特点和功效容有差异,然其所以成立的机缘却是惊人的一致,这便是唐君毅所说的都是“由于欲对治或反抗某种文化上的偏蔽而兴起”,而决不是从人自身的觉悟而进入。这两种进路,前者取外在的反显观解进入人文主义,后者取内在的主体证悟进入人文主义。前者不能开“道德主体”之门;后者可以开“道德主体”之门。但真正的人文主义,唯有开“道德主体”之门,才能臻于综摄的笼罩形态,而成为领导文化生命的最高原则。因此,始终未能叩开“道德主体”之门,为西方人文主义各阶段的最大特点,也是形成其限制的根本原因。
西方的人文主义之所以不能打开道德的主体之门,这与西方文化中的思考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前面说过,西方文化是以“神本”或“物本”占统治地位。就“神本”来说,这是要拉空甚至撤消人的主体性,把一切都交付于至高无上的神。所以,在宗教上越虔诚,便越是要消解掉自己的主体性,“将自己投掷于神的面前而彻底皈依于神”。在这里,当然不存在打开主体的问题;再就“物本”来说,西方文化的心思全在把握外物之理上,这样,以客体为主而欲把握其理,则主体方面最当行的机能便是“理智”,理智执持外物转而活动。主体若只限于执持外物而转的理智上,至多只能尽观察、分析、推理之能事。并不能打开主体之门,超越地分析、批判主体的各种能力。故主体之门在“物本”这里依然是闭锁的。但就西方的人文主义而言,虽然其信奉着叫嚣着要回到“人本”,然而从最终的实践结果来看,如前所述,并没有真正地回归到“人本”,或者说,并没有真正打开“人”这个“本”。就其所呈现的人文主义的形态来看,实际上依然是停留在“物本”上,至多只是一种特殊的“物本”。也就是说,他们只是把“人本”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本”,这当然也就不能开启“人”这个主体之门了。这样看来,无论“神本”、“物本”,还是所谓的“人本”,都是站在“客体”方面而有所成,并不能收拢回来站在“主体”方面,叩开主体之门以见其所成。在西方文化中,真正能触及主体之门的是作为启蒙思想的完成者和克服者的康德。康德从客体方面收拢回来,以三大批判分别透显主体在成就知识、道德和审美三个方面的能力。他在这三个方面的哥白尼式的回转,使得他不但在启蒙思想所提出的“抽象知性”的基础之上,进一步透显了知性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启蒙思想的完成者。而且进一步检定了知性主体的限度,从而更进一步地透显出道德主体和审美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启蒙思想的克服者。但是,康德毕竟是一个纯粹的哲学家,他之透显各种主体,乃是通过先验的批判,他要剔除内在于生命的存在感受,这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哲学思考。此适合于讲批判哲学,但并不适合于讲人文主义,因为人文主义,如前所言,必须内在于生命而开启一个“质实”的居间领域。而康德由先验批判而透显的主体,无法避免其抽象性,他所透显的各种主体,只是知识的逻辑圆满。也就是说,他只是把各种主体作为知识放在他的义理系统中予以解析,检定限度、厘清分际。这样,各种主体在康德那里,只是有概念性、形式化,故我们说康德只是“触”及了主体之门。
但人文主义要成为领导文化生命的最高原则,就不能从康德的那种概念性的主体之门进入。因为概念都有一定的内涵和外延,这表示任何概念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作为文化生命领导原则的人文主义,不能有这种限制,它应该是“一切建构一切成就之本”,这是现代新儒家对人文主义的基本看法。故唐君毅说:“人文主义不仅不会与一切含真理的“主义”相敌对,而且他(它)正当肯定在各种人类文化领域中之各种‘主义’相对的价值”。这就是说,真正的人文主义是以人为“本”来建构人自身的文化,而不是一种哲学学说之一,故应该综摄、消融一切有价值的思想与文化。问题是:人文主义的开启点在哪里呢?要找到这个开启点,这既不能取西方各阶段的人文主义所走的外在的反显观解之路,因为如前所述,它们并没有真正地回归到“人”这个主体之上;亦不能取康德的先验批判而透显各种主体之路,因为同样如前所述,这各种主体因其形式化与概念性的局限,并不能完成人文主义所本有的综摄、消融一切有价值的思想与文化于其内的理想形态。这样,要找到人文主义的开启点,便只能走中国文化内在于生命、生活的内省、内证之路。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孟子·离娄下》)。中国文化就是要在人的具体生命中凸显出这个“几希”,以开启其内在于人的生命、生活的人文世界。这个“几希”既确保了人之为人的意义,并由此而开启了真正的人的生活。但这个“几希”并不同于十八世纪德国的人文主义者,如歌德,借助柏拉图的“理型”而提出的“人格”概念,它是内在生命、生活而逆觉、证悟出的一个精神实体。这个精神实体可以就孟子的“性善论”而谓之“性体”,亦可以就王阳明的“良知说”而谓之“心体”,其实皆是一“道德的主体”。中国文化始终肯定在人的生命中有一个完全可以自我作主的道德主体,只要去作操持涵养的工夫,则这个主体便自然会在生命境域里呈现。故孔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孟子亦曰:“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孟子·告子上》)。在中国文化里,通过人格的修养工夫而呈现的道德主体(心体或性体),才是真正的”人之本”,人文世界即是由这个“本”所开启。正因为人文世界系由道德主体所开启,故它并不是一种义理系统,而是一种精神境界,乃至“强健”的生活态度(“强健”取“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之意),这就不是西方的人文主义所能尽其意的了。所以唐君毅说:“将中国之人文主义译为Humanism时,在内涵上受了委屈。”中国的人文主义是在由道德主体所开启的精神境界中综摄一切真理,消融一切价值,即在这种精神境界的润泽中,一切真理与价值不至于发生偏执与流弊。这若借用庄子的话说,便是:“其于本也,宏大而辟,深闳而肆,其于宗也,可谓稠适而上遂矣”(《庄子·天下》)。
西方各阶段的人文主义,为了救治文化上的偏执与流弊,外在地、对显地构造一义理系统,其结果是虽克服了此一偏执与流弊,却又不知不觉地催生了另一种偏执与流弊,个中的关键是:他们始终没有找到文化的萌蘖点。以中国文化来说便是:道德的主体没有被打开,文化便不能依靠人自身的觉悟而臻大全。结果便是:“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而不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庄子·天下》)。中国的人文主义之所以能使一切调适而上遂,关键是它打开了一个“宏大而辟,深闳而肆”的道德主体,故在这里的一切,可以“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何以能如此呢?乃是因为人类的一切文化成就,皆系这个“宏大而辟,深闳而肆”的道德主体依其自身觉悟所渐次开发出。这样,人类的文化成就便不是“得一察焉以自好”的主观建构,而系这个作为文化基点的道德主体质实地流出的。于此,牟宗三曾有一妙解。他认为,中国文化内在于生命、生活本身所觉悟到的道德主体,它是一个圆轮,亦是一个中心点,或者说“道枢”,人若在此不能提挈得住而得其全,则这个圆轮亦可上下、内外、正负地开,此上下、内外、正负之开即是世间各种文化系统和哲学:
1、上下的开。道德的主体一旦成为生命的主宰,则上帝亦可内在化,人若不能随此的内在化而提升生命,则多从人的负面性(如罪恶)与有限性着眼而蛰伏于上帝的全知全能全善的威权之下,此即是基督教的形态。
2、内外的开。道德主体本是“宏大而辟,深闳而肆”的,这表明文化系由这个主体由内向外的开辟。但人若只站在外面的某一点,见其相对的客观性与独立性,由此而开展为文化或哲学。如:就宇宙论方面说,“脱离那主体主义的中心而向客观主义走,建立那客观建构的宇宙论”;就存有论方面说,“脱离那主体主义的中心而向客观的独立的存有本身之体回走,建立那客观自性的存有论。……面对实有而站出来,把自己掏空,一无本性,一无本质,然而完全服役于实有便是人的本性、人的本质”。西方文化中的各式各态的宇宙论、存有论(或本体论)大约皆如此,这用《易经》的话说,便是“后天而奉天时”的开。然而这些各式的宇宙论、存有论(或本体论)若要寻求其最后的根据,必须克就道德主体,至“先天而天弗违”的合契,始能最后站得住足跟。
3、正负的开。从道德主体的践仁尽性达到圆熟之境,则一切平平,一切落实,即儒家的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境界。但人若在此平平落实处,只见到那形而下的器而胶着于事相上,则易从负面着眼,从“空”、“无”两方面来观察宇宙人生。从“无”方面说:“无”有那事相对事相的执着,人为造作的不自然,而超显那自然无为的境界,此即为道家;从“空”方面说:“空”却那事相缘起流转的自性而当体证空,此即为佛教。
最后,道德主体的践仁尽性而至圆熟平平之境,则“抬头举目浑全只是知体著见”,则是“天下归仁”。但人若在此提挈不住,不知是“知体著见”,而只见到“抬头举目”之生理活动,如是,只去研究这生理活动本身,此即为科学也。
以上所说,包括宗教、哲学和科学,均系于道德主体所开发出,这才真正尽了“人文主义之为一切建构一切成就之本”的全蕴,这才真正使人文主义成为一个综摄的系统,不与一切含真理与价值的文化相对立,并能使之调适而上遂,成为领导文化生命的领导原则。正因为如此,方可以说,要完成人文主义的全蕴,其唯一进路便是打开“道德主体”之门。
但上述牟宗三的分疏,完全是一种理论的解说,是就“道德主体”作为文化之本的义理解析。而人文主义,前文说过,必须内在于生命、生活本身开启一个质实的居间领域。人的内在于生命、生活的质实的居间领域主要包括:欲望的满足(幸福)、宗教的祈向和美的愉悦(审美)。真正的人文主义必须意涵这三个方面,才能内在化“神本”与“物本”,真正地回到人这个“本”上来。这才是真正的“极高明而道中庸”。这里将主要论述中国由“道德主体”所开启的人文主义在“幸福”问题上具有怎样的表现和深刻内涵。
发展与不足
“人文”二字虽为中国文化所固有(《易传》:“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但人文主义却是西方文化中Humanism一词的译语,也有人把它译成人本主义。所谓“人本”在西方文化中是相对于“物本”和“神本”而言的。然西方文化占强势地位的是“物本”和“神本”,前者成就科学和形而上学(哲学);后者成就宗教信仰。人文主义只是在“物本”和“神本”之间作一些补苴罅漏的工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唐君毅才说:“西方之‘人文主义’,差不多均是由于欲对治或反抗某种文化上的偏蔽而兴起。”也正因为如此,牟宗三才说:“在西方学术思想传统里,人文主义不是主流。而且它也是潜伏在那里,时隐时显,因此它始终没有彰显出来,完成其自身之系统,以为领导其文化生命前进之骨干。”这就是说,人文主义虽然是西方文化中提出的概念,但因“人”这个“本”被“物本”和“神本”所掩蔽了,故从人文主义在西方文化的发展来看,并不能尽人文主义的全蕴。那么,在现代新儒家看来,人文主义在西方文化的发展中到底有哪些限制与不足呢?
人文主义在西方文化中的发展,若就其粗线条勾勒,可分为西塞罗时代的人文主义、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和十八世纪德国的人文主义。这三个阶段的人文主义其具体内容或许有差异,然就它们的基本性格而言,皆不能担当领导西方文化生命的使命,则系其共性。因为它们有其不可克服的局限性与不足。关于西方人文主义的限制与不足,牟宗三在其《人文主义的完成》一文中有详细的分疏与指陈。
首先,看西塞罗时期的人文主义:人文主义这一概念,在希腊并未成立,其成立在西塞罗时期的罗马,故西塞罗是西方文化史上第一个意识到人文主义内容及其价值的人。他之所以有这种自觉的意识,牟宗三认为:“是由于罗马原是一野蛮民族”,故西塞罗的人文主义自觉“正表示野蛮无文的民族开始自觉到自己之野蛮,自己之纯为赤裸裸的原始生命之不足,反省到自己之寒伧,而想要过一种有文化的生活。……西塞罗的人文主义,正尽了这个责任。”但因这个责任只落实在“现实生活之重自由、尊理性、富美感,这种广泛意义的生活情调”之上,因此,这时的人文主义只注意到广度方面的礼仪规范之上,并没有由此进一步向内、向深处开发,以彰显出人文主义得以成立的文化生命的最后根据。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此时的人文主义自觉,正如唐君毅所说,是基于由外在的观解而来的补漏救弊,并非直接从人之自身而要求自立起来。这实际上并不是自觉,而是他觉,依他而觉。这样一来,此时的人文主义则既有其成就,亦有其限制。其成就在:这种人文主义能促成有教养、合规范的社会政治生活;其限制在:这种有教养、合规范的社会政治生活,只是外在的重秩序、尚和谐,实不能凝聚收摄于人的生命中而得以最后的贞定。因此,可以说,此时的人文主义所成就的只是外在的、形式的、美的人间境观,而这种美的人间境观因是外在的、形式的,所以又是松散、虚脱的,随时可以滑坠堕落。这是因为,人文主义若只落实在现实的生活情调之上,即是松散的、无“本”的,而无“本”,则自身就不能挺立得住。
其次,再来看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人文主义之得到世界的意义,是在这个时期。但这个时期的人文主义,依然承继了人文主义在西方文化中的发展传统,是对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桎梏的对治和超越。故此时的人文主义还是停留在外在比照之后的补救,而不是人自身的自觉自立。Renaissance的本来意思是“人的再生”,即把人从神的蛰伏之下解救出来。所谓“再生”,依牟宗三的理解,就是:“对于现实的人生,现实的自我,个性的自我,有一种春天之情的喜悦感,而且有一种现实的人间爱”。这样,因重视个性的自我,人的普遍的理性的一面被忽略,而特别重视人的气质性的一面。因此,可以说,此时的人文主义因对治基督神学而标举的人的再生,实乃对人的才情等气质之性的肯定。所以,文艺复兴时期有很多在才情上表现其创造力的科学家、艺术家。对人的特殊的气质之性的肯定,同西塞罗时期的人文主义尚只停留在外在的和谐的社会政治生活的美的境观之上,可以说是更进一步地收摄到人自身上来,这是人文主义发展中的一大进步,也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的最大成就,因为对于人文主义来说,这是逐渐回归到“人”这个“本”上来了。但必然指出的是:人文主义对生命的反省若只到这种程度,而把人文主义得以成立之“本”建基在人的气质之性上,则依然有其不可克服的限制。这种限制——依牟宗三的看法——主要表现在:此时的人文主义尚不能由个性之我进一步内透反显出一个与“神”通的普遍的自我。因此,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总是同基督教神学对显而成立,其个中关键是:此时的“人”,即个性自我只是一个浑沦的整全,尚缺乏反省的破裂、超越的分解的内在工夫,而见一个超越的普遍自我,以作为个性自我的领导原则。这样一来,“文艺复兴时的人文主义虽表示人性的觉醒,个性自我的觉醒,然其所谓人性仍只是对自神本落下来而说,而落下来自其自身而观之,又只是一个浑沦的泛说,而个性自我亦只是一个浑沦的整全,因此亦只偏于就才情气而说”。于是,文艺复兴时期的精彩由此出焉,其流弊亦由此出焉。其精彩处乃在:能尽人之才情的个性创造,而产生出伟大的科学和艺术;而另一方面,正如唐君毅所言,也使得“人之一切自然本能,蛮性的权利意志,向外征服欲,得一尽量表现之机会;而形成近代文化中另一种人之神性与其兽性之纠缠”。这便是其流弊之所在。
最后,再来看十八世纪德国的人文主义:这个时期的人文主义是对启蒙思想的“抽象的知性”的反抗而成立。而启蒙思想则是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的反省而作的凝敛、收拢与沉淀。前面说过,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因执着于生命个性的欢欣而成就了伟大的科学和艺术,但这种成就是基于个体生命对大自然的爱好与追逐,它并没有收缩回来在主体内作一超越的反省与分解。因此,这个时期的科学成就大多尚处于经验层面,而科学之所以为科学的知识之学并没有成立。启蒙思想就是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的那种个体生命的追寻中收拢回来,沉淀而为知性的精神。所谓知性,就是逻辑数学所规定的“思想主体”(注意,这个“思想主体”并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因为它——若按康德的哲学来讲——实只是一些先天形式,如时空或范畴,如质、量、关系、模态的范畴等,故它是普遍的、客观的、抽象的。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这样一来,“知性”一出现——依牟宗三的看法——“则人之心灵之具体而浑全的活动即被破裂分解而为各方面的形态。知性与直觉分开。因此,了解人的本质亦以‘抽象的理性’视为人之本质”。主体为纯知性,客体为纯自然,知性为知识得以可能的条件,这种收缩回来的基于主体的超越的反省与分解,使得“学之为学”的知识之学得以成立。这是启蒙思想的最大贡献。但另一方面,正如牟宗三所言,使得启蒙思想脱离了人文主义的母体,而成为“非人文的”。因为,若仅以“抽象的知性”视为人的本质,则势必将人的丰富而质实的内容架空,而人文主义必须从整全性、丰富性和质实性来看人。这是十八世纪德国的人文主义者起来反抗启蒙思想的根本原因。十八世纪德国的人文主义起初是由一批文学家所发起,被称为“狂飙运动”。他们从一种新的生命感情出发,而反对启蒙思想的“抽象知性”的僵化、空疏。尽管“狂飙运动”同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一样,均是从一种生命之情而进入,但“狂飙运动”有进步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的地方在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与中世纪的神本对立,与宗教不相融;而“狂飙运动”则通过对生命的深深体验,煅出了宇宙大生命的无限性与遍漫性,从而有一种泛神论的倾向。尽管这与真正的宗教精神尚有很大的距离,但可以看出此时的人文主义与神本并非绝对地不相容了。然而这正如牟宗三所言,毕竟是基于文学情调的主体主义的浪漫精神,这是一种绝对的主观主义,而人文主义必须由主观主义而递进到客观主义,主体的客观主义。后来的莱辛、歌德适时地提出“人格”的概念,就是要把人文主义由主观主义向客观主义牵引。
他们借用柏拉图哲学中的Idea(理型)概念,把“人格”作为生命的理型而内化于生命之中,导入人文主义之内,从而使人文主义克服主观主义的浪漫精神而走向客观主义。这样,人在其自身之中有其内在的形成法则,各个人都是从内在的无限发展达到其整严规定的个性。牟宗三认为:“有了人格概念,先把自己的生命内在地客观化,然后始能肯定人间的一切人文活动,见出其能完成人格的教养作用。这就是移向客观主义”。
所以,在歌德的基于人格的人文主义看来,人格的发展是个性,同时也是整全性。完全的个性,不能说不是“全人”,但不是全知全能,而是人的一切能力都得到充分而健全的发展。这便克服了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因对单纯个性的喜悦,而使得人的能力虽得以充分发展,却又与兽性相纠缠的弊端。这可以说是这一时期的人文主义的最大贡献。然而,歌德等人根据柏拉图哲学的“理型”而提出“人格”的概念来进入人文主义,其弊端也是极其明显的。生命诚然要客观化,从而开出其意义与价值。但歌德等人取法于柏拉图的“理型”,则是不够的,因为柏拉图的“理型”是从对象方面,以一种美学情调的观解,再佐以逻辑思辩,而把握的“体性学的有”,一种纯“形式的有”。这是一种思辩哲学,由此而进入人文主义并不能尽其全蕴,因为人文主义必须依仗生命自身的觉悟而开启一个质实的居间领域。也就是说,依据柏拉图的“理型”而提出的“人格”概念并不能尽人性主体之全义,不能树立人之为人的“道德主体性”,并以之真正开辟出价值之源与理想之源。
以上论述了人文主义在西方文化中的发展,尽管在西方文化“神本”或“物本”的压迫之下,作为“人本”的人文主义并不是主流,然而它毕竟或多或少地尽了它哺育心灵、润泽生命的功效。但是,如上所述,它的限制性又使得它不能成为综摄而笼罩的形态,而成为领导文化生命前进的最高原则。那么,形成西方人文主义的限制性的关键点在哪里呢?人文主义建基在哪里,方能成为领导文化生命前进的最高原则?
简要历程
古希腊先哲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洞察宇宙,探索人生,他们的思想主张是西方人文主义思想的起源。
古希腊,古罗马文明之后,封建神学统治西方近千年,个人意识惨遭压制,人成了上帝的羔羊,人文主义思想几近湮灭。
宗教改革中“因信称义”的“先定论”,否定了教皇的绝对权威,是人获得精神上的自由和灵魂得救的自主权,人文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
启蒙运动思想家高举理性的旗帜,批判宗教迷信,封建制度和一切不合理的现象,强调人的尊严,追求自由平等,主张人权神圣不可侵犯,人文主义思想达到新的高度。
辩证性评价
现代的人文主义开始于启蒙运动,在启蒙运动中人文主义被看做是不依靠宗教来回答道德问题的答案。在启蒙运动的人文主义中,超自然的解释一般被忽略,人们将这种人文主义也称为“世俗人文主义”。
世俗主义又分为很多支流,例 如无神主义、怀疑主义、理性主义,和启蒙运动以后所 产生的种种学说流派。世俗主义的基础信念是无神,因此研究道德、学问,不论是人伦、教育、科学等,都是 从无神的观点出发。这股思潮在十八世纪末,即美国立国 期间,就盛行于南欧一带,尤以法国为甚,对于当代的文 学、艺术、戏剧、教育等,都带来极大的冲击。世俗主义者中,也有自称信有神的自然神论者,不过他们眼中的 上帝是创造后便撤手不顾,不管这个世界,所以他们的 理论和无神论者如出一辙。世俗主义的思想,可说与基督教全面对立。基督徒相信圣 经是上帝的启示,相信有绝对的道德标准,人的自由须对 上帝和对他人负责;世俗主义者不信上帝,不信圣经是上 帝的启示,他们鼓吹“自由、快乐、不受约束”。
文艺复兴时的人文主义者大力倡导尊重个人的基本权利,而启蒙运动中的人文主义则始终抱着“人是可以得到完善的”这一希望。人是世界的最高理想,因此自然界中的其他一切不过是用来实现这个理想的工具而已。
人文主义特点
第一个特点
第一,神学观点把人看成是神的秩序的一部分,科学观点把人看成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两者都不是以人为中心的,而与此相反,人文主义集中聚焦在“人”的身上,从“人”的经验开始。它的确认为,这是所有人都可以凭借的唯一东西,这是对蒙田的“我是谁”问题的唯一答复。但是,这并不排除对神的秩序的宗教信仰,也不排除把人作为自然秩序的一部分而作科学研究。但是这说明了这一点:像其他任何信仰——包括我们遵循的价值观,还有甚至我们的全部知识——一样,这都是“人”的思想、从“人”的经验中得出来的。
第二个特点
人文主义信念的第二个特点是,每个人在他或她自己的身上都是有价值的——我们仍用文艺复兴时期的话,叫做人的尊严——其他一切价值的根源和人权的根源就是对此的尊重。这一尊重的基础是人的潜在能力,而且只有人才有这种潜在能力:那就是创造和交往的能力(语言、艺术、科学、制度),观察自己,进行推测、想像和辩理的能力。这些能力一旦释放出来,就能使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和意志自由,可以改变方向,进行创新,从而打开改善自己和人类命运的可能性——我强调可能性,不是比这更多的东西,不是肯定性,而是指一种资本。
为了要解放这些能力,使男男女女都能发挥他们的潜力,有两件事是必需的。一是教育,教育的目的不是具体任务或技术方面的训练,而是唤醒对人类生活的可能前景的认识,引发或者说培养青年男女的人性意识。有的人生来就具有这种意识,他们的潜力就自然得到发挥。但是大多数人需要唤醒他们这种意识。因此人文主义者不仅对教育寄予核心地位的重视,而且他们也在总体上主张打下全面教育的基础,目的在全面发展个性和充分发挥个人才能。
要解放人的能力的第二个先决条件是个人自由。十八世纪的哲学家用理性这一武器祛除了由世俗的和宗教的习俗、过时的法律、权威主义的制度所加的限制和禁忌,驱散了教会和整个天启宗教的机器所利用的恐惧和迷信。他们想用改革后的法律制度和世俗化国家来代替。这个法律制度建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自由和意见自由的基础上;这个国家则由代议制来治理,对于个人自由和个人创业,尽可能少地予以干涉和立法。
到底少到什么程度,是十九世纪早期和二十世纪各有不同的看法的问题,这说明了用历史的眼光来看人文主义传统,把它看成是一场持续的辩论的重要性。如果我们可以指望人文主义和自由主义传统在它的某个发展阶段赞同自由放任政策,我们也能指望这个传统在后来某个阶段反对这种政策,而且用提倡社会改革,限制经济权力,为不能自谋生计的人提供基本生活需要等手段,来扩大自由,作为国家干预的辩解。在国家干预应该达到什么程度——以及可以达到什么程度而不致产生反效果 ——的问题上的这种意见分歧,仍是人文主义传统的一个特点。这远远不是弱点,相反,这种能够适应社会和环境变化的能力,同死死守住僵硬不变的正统思想相比,在我看来倒是一个优点。
第三个特点
人文主义传统的第三个特点是它始终对思想十分重视,它一方面认为,思想不能孤立于它们的社会和历史背景来形成和加以理解,另一方面也不能把它们简单地归结为替个人经济利益或阶级利益或者性的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本能冲动作辩解。马克斯·韦伯关于思想、环境、利益的相互渗透的概念,是最接近于总结人文主义关于思想 的看法的,即它们既不是完全独立的,也不是自发派生的。
从十四世纪彼特拉克大声疾呼反对经院哲学开始,人文主义就表现出它不信任哲学体系——不论是神学体系——形而上学体系,还是唯物主义体系——中关于抽象思想 的缜密推敲。它重视理性,不是因为理性建立体系的能力,而是为了理性在具体人生经验中所遇到的问题——道德的、心理的、社会的、政治的问题——上的批判性和实用性的应用。为了同样的原因,人文主义偏向于历史的解释方法,而不是哲学分析的解释方法,或者,至少,像马克斯韦伯所说的那样,是两者的结合,把普遍的人生经验同这些经验在特殊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中的表现联系起来。它不想把自己的价值和象征性强加于人,像天主教的或者卡尔文派的、伊斯兰教的、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或象征那样,相反,它认为通向真理的路不止一条,不论是古希腊的还是中国的、罗马的、法国的、印度的文明,它们所形成的道路,都需要认真对待,需要作出努力根据它们自身的条件来了解它们。即使当我们不能接受它们作为我们自己的文明时,或者由于它们不容异见的偏狭性而使我们被迫捍卫我们自己的价值观的时候,我们也应当这样做。
人文主义当初在十四、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开始时,就是抱着这样一个目的,要想深入和恢复遥远的希腊和罗马的古人世界。四个世纪以后,歌德重复了这个经验,从中得出灵感,重新塑造自己的生活和艺术。古代希腊思想、文学和艺术的活力远远没有耗绝,这可以从俄底浦斯神话对弗洛伊德和斯特拉文斯基仍旧有着魅力看出来。我们可能感到遗憾,因为古典文明已不再是许许多多受过教育的人所熟悉或所能接触到了。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学习其他国家人民的语言,他们的历史,他们的艺术和他们的信仰,把自己投入到其他国家人民的思想和感情中去,不论他们是古代希腊人,还是中国人,西班牙人,或者美洲印第安人,或者投入到我们自己社会的早期阶段中去,这样的努力不应该让它消失。这种移情的艺术,狄尔泰叫做verstehen(理解),对人文主义教育是极其重要的,而且在打破那种除了自己这一时代和文化以外对其他时代和文化都一无所知的愚昧性方面,有极大的价值。语言和通过谈话,通过文学、戏剧、演讲、歌曲进行交往的力量,是人文主义 传统中核心的东西。幽默也是,从希腊的瓶瓮画家到查利卓别林,这是最有特点的交往形式之一,是只有人才掌握的笑自己和笑别人的能力,也是除了看到人生所处的困境的悲剧——同时也看到它的喜剧一面的能力。
艺术与人文主义有着一种特殊的血缘关系,这除了适用于文学和戏剧以外,也适用于音乐、舞蹈以及其他非口头艺术如绘画、雕塑、陶瓷,因为它们有着逾越不同语言的障碍进行交往的力量。在十七世纪,维柯曾经指出,象征和神话表达了—个社会的信念和价值观,这可以从有关诞生、婚姻、死亡的普遍经验的风俗和习惯中看出来,也可以从一个社会的有关财产和家庭的法律和制度中看出。这里又是一个极其丰富的泉源,人文学的研究和人类学社会学的研究可以为此提供途径,人文主义传统也可由此汲取营养。另外人文主义也可以是一种理念。
人文主义讨论中有一个最古老的题目在古人中间已经很熟悉。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又重新恢复了讨论,那就是积极活跃的生活和沉思默想的生活孰优孰劣。在逆境的时候,比如在—党专政之下生活,很少有机会可以进行公开活动,那么,当然我们会认为,在自己的私生活中寻找一个避难所和静止点是人文主义传统的自然表现。这是蒙田在十六世纪宗教战争中的态度,又是生活在独裁专政下许多异见分子经历中一再重复的行为,不论这种独裁专政是右派的还是左派的。但是人文主义者的意见还是偏向于积极活跃的生活,争取掌握命运,在邪恶面前进行抵抗,而不是听天由命。
人文主义宗教
如果可以用宗教、人文主义这些概念来分析中国思想的话,就不难发现,中国的宗教和人文主义传统都源远流长,而夏商周三代的宗教和人文主义正是儒学产生的思想背景。我以为,孔子对它们的取舍,已经基本决定了儒学的性质。所以,判断儒学是宗教,还是人文主义,亦或人文主义宗教等等,必须首先探讨中国传统的宗教和人文主义。
提起中国传统宗教,人们自然会联想到道教和佛教。然而,牟钟鉴教授发现,除此之外,中国历史上还有“一种大的宗教一直作为正宗信仰而为社会上下普遍接受并绵延数千年而不绝”,这就是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或原生型宗教。牟教授指出:“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核心,以社稷、日月、山川等自然崇拜为羽翼,以其他多种鬼神崇拜为补充,形成相对稳固的郊社制度、宗庙制度以及其他祭祀制度,成为中国宗法等级社会礼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社会秩序和家族体系的精神力量,是慰藉中国人心灵的精神源泉。”我认为,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的发现和提出,是对中国思想史研究的重要贡献。
早在中国跨入文明时代之初,也就是三皇五帝时期,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就已经形成了,并成为后来夏商周三代的国家宗教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尽管此教在形态上发生了某些变化,但其基本特点没变,其国教的性质也没变。可以说,在满清覆灭之前,它一直是中国人的主流宗教。
相对而言,中国传统人文主义的形成就晚得多了,时当殷周之际。
王国维先生率先提出,殷周之际中国文化发生过一场巨大变革,后来学者们普遍认为那是一场宗教改革运动。我则以为,它首先是一场宗教批判运动,人文主义运动,然后才是一场宗教改革运动
以文王、周公为代表的周初文化精英由殷之代夏、周之代殷的历史,对传统宗教进行了一次深刻、彻底的反思,终于发现并非“天命不僭”,而是“天命靡常”,“惟命不于常”,甚至“天不可信”。至于夏、殷两代的废替,皆因“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原来,社会发展变化的最终根据,并不是神秘莫测的天命,而是人的德行。摒弃天命,注重人事,显然是对传统宗教的根本否定和彻底批判,标志着中国人文主义的形成。
不过,在这同时,文化精英们又巧妙地将这些人文主义成果纳入宗教的体系之中。周公提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主张“以德配天”。在这里,天仍然是人格神,只不过能够根据人的德行扬善罚恶而已。另外,周公还制定了一整套祭祀礼仪制度,用人文主义成果来强化宗法性传统宗教。这一切都意味着宗教改革。
周公等文化精英们之所以一方面进行宗教批判,开创人文主义,另一方面又将人文主义纳入宗教,进行宗教改革,大概是由于宗法性传统宗教一直作为国教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和教化功能,也就是说他们是出于社会、政治、信仰等方面的考虑。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奇特现象,在周初以后的思想界、宗教和人文主义合为一体,共同组成了主流意识形态;或者说宗教和人文主义一体两面,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关于这个特点,相传周文王所作的《周易》一书表现得最为明显。从马王堆帛书《要》篇得知,孔子早已发现《周易》的内容包含三个层面,即赞、数和德。其中,赞和数属于宗教,德属于人文主义。
在我看来,形上学是哲学的命脉,或者说具有形上学的思想才可称得上哲学,而先秦的形上学便是子贡所说的“性与天道”。以是观之,西周时期人文主义的核心是一个“德”字。此“德”字不是后来的“德性”,而是“德行”,乃形下概念。故知当时的人文主义非形上学,则非哲学。
值得注意的是,从《诗经》、《左传》等文献看,西周春秋之际,人文主义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这就是性与天道问题的提出,或者说人性论和与之相对应的义理之天的形成。人之所以有“德行”,是因为有“德性”,而“德性”是天所赋予的,这个“天”就是义理之天,它是当时人文主义的最高概念。人文主义的义理之天和宗教的主宰之天相抗衡,便逐渐拉开了人文主义和宗教的距离,二者所组成的一体也逐渐演变为两体,终于它们都相对独立了。
尽管如此,由于历史渊源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作为两种性质不同的意识形态的人文主义和宗教之间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并导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是说,这种人文主义含有宗教的因素和性质,这种宗教也含有人文主义的因素和性质。在这个意义上,这种宗教可以称为“人文主义宗教”,这种人文主义也可称为“宗教人文主义”。但是,如果我们因此将这种人文主义当作宗教,并冠之以“人文主义宗教”,或者将这种宗教当作人文主义,并冠之以“宗教人文主义”,都是不合适的,因为宗教因素之于人文主义,人文主义因素之于宗教,都居于相当次要的地位,并非主流,故不可以之定性命名。
以上所述宗教和人文主义两大传统正是儒学产生的历史背景。那么,儒学是属于宗教的传统,还是属于人文主义的传统呢?儒学的产生当然标志着先秦人文主义发展的新阶段,这从孔子对《周易》内容三个层面的取舍已经看得非常清楚。他说:“《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德义耳也。……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途而殊归者也。”如果进一步观察整个儒学发展史的话,就不难发现,儒学无疑是两千余年以来中国人文主义巨潮的主流。
总之,儒学是人文主义,不是宗教。它有宗教因素,或者说有宗教性,因此可以称为宗教人文主义,但不能称为人文主义宗教。它不但是一种关于哲学、伦理、社会、政治等方面的理论,也是一种人生学说,一套信仰体系,因而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代替宗教的作用。
文艺复兴之父
彼特拉克(Petrarca,Francesco,1304~1374)
意大利诗人。1304年7月20日生于阿雷佐城,1374年7月19日卒于阿尔夸。父亲是佛罗伦萨的望族、律师。他自幼随父亲流亡法国,后攻读法学。父亲逝世后专心从事文学活动,并周游欧洲各国。他还当过神甫,有机会出入教会、宫廷,观察生活,追求知识,最早提出以“人学”对抗“神学”,是西方文艺复兴第一个人文主义者,被称为“人文主义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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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4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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