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总水平,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所有商品和
服务价格的
加权平均水平。
价格总水平调控,是指国家通过经济、法律和
行政手段,对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干预和约束,以保证价格总水平
调控目标的实现。
价格指数是用来反映报告周期与基期相比商品价格水平的变化趋势和变化程度的
相对数。反映价格总水平的变动叫做
价格总指数,一般称为价格指数。
根据对比基期的不同,价格指数可分为:
环比价格指数、
定基价格指数和年距价格指数。环比价格指数,是指以
报告期的前一期为基期而计算的价格指数,用以对价格的变动程度和趋势,作出阶段性观察。定基价格指数,是以某一固定时期为基期而计算的价格指数,其目的是在此基础规定的前提下,统观价格
变动趋势和规律。年距价格指数,是以报告期的上年同期为基期而计算的价格指数,以便在不受
季节因素影响的条件下单纯反映价格的动态变化。年距价格指数是
环比指数的一种特殊形态。
从这个方程式可以看出,P的值取决于M、V和T这三个因素的相互关系。在这三个因素中,M是一个由模型之外的因素决定的,V是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T的增长相对稳定,所以价格得变动主要取决于M的变动。
很明显,价格总水平的变动与货币数量、货币流通速度变化成正比,而与
总产出变化成反比。这三个因素的不同组合,就决定了价格总水平的不同变化趋势。
价格总水平决定于
总需求和总供给的比例关系。总需求是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某一给定的
价格水平,一个国家或地区各种
经济主体愿意购买的产品总量。一般来说,当价格总水平下降时,总需求扩大,当价格总水平上升时,总需求减少,价格总水平和总需求反方向变动。
总供给是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定时期内在一定价格水平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产者愿意向
市场提供的产品总量。从长期看,总
供给变动与价格总水平无关,不论价格总水平如何变化,
总产出不变。从短期看,当价格总水平上升时,总供给扩大,反之,则减少,价格总水平与总供给成同方向变动。
在市场活动中,工资、利率、汇率等
货币形式的
经济变量都和价格总水平有着相互作用的关系,当价格总水平变动时,这些经济变量都会受到影响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价格总水平不仅有直接的影响,还具有间接的效应,主要包括,对企业的
生产决策的影响,对收入
分配结构的影响,以及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一般来说,价格总水平变动,特别剧烈的、大幅度变化不利于经济增长,只有在短期内,在价格变动没有被
市场主体预期的情况下,才可能对经济增长发生某种作用。
通货膨胀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经济增长,而
通货紧缩在一定程度上则不利于经济增长。但这种作用也只是暂时的。
2024年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要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适时降准降息,保持流动性充裕,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探索拓展中央银行宏观审慎与金融稳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