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佐领即
镶黄旗满洲都统第四
参领第十七
佐领,因为由
顺治、
康熙年间归附的
俄罗斯人丁组成,故俗称俄罗斯佐领。编立之初以伍朗格里为佐领。伍朗格里死后,其子罗多浑继任。罗多浑死后,该佐领归入公中。佐领下人只能担任五品以下武职。他们的后裔被称作
阿尔巴津人(
俄语:албазинцы),1949年后因所居之处的不同被分别归类为
满族和
俄罗斯族等。
简介
八旗佐领名。由顺治、
康熙年间归附不返之
俄罗斯人编立,隶
镶黄旗满洲第四参领。康熙二十二年(1683) 初置时为半个佐领。康熙二十四年后续有俄罗斯人投诚不返,始编为整佐领。其佐领员缺,原由五郎格里父子相继管理,后改由
满洲大臣兼管,
咸丰十年(1860) 复定为该
骁骑校专缺升补。佐领下人准任五品以下武职,马甲、养育兵等与满洲一体
挑补,
同治十年(1871) 并准挑补
绿营旗缺马甲及升补绿营额外外委。
概况
俄罗斯佐领的构成主要分为二部分,主体部分是俄罗斯降人,其中最早编入
满洲八旗是在顺治时期,“顺治五年即1648年,俄国人伍朗格里愿归顺中国,被编入
牛录,授副佐领。该佐领隶镶黄旗,顺治年间两次来京”。(37)有人认为伍朗格里最初可能在
盛京等地编旗,后来才迁居
北京。“被俘的阿尔巴津人就被列入当时的披甲阶层。他们属于满洲八旗的镶黄旗,编入顺治五年(1648年)设立的一个佐领。这个佐领可能就是由俄国俘虏的后裔组成的,因此在阿尔巴津人给皇帝的呈文(1860年11月28日)中将之称为俄罗斯佐领。”(38)因俄罗斯人丁不够单列佐领标准,故未单独编设佐领。另一部分包括来自俄国的逃人,如
卡尔梅克人(39)及其他因为各种原因于17世纪离开
西伯利亚的异族人。“在他(伍朗格里)的领导下,以
瓦西里为头领(分得
拨什库(40))的阿尔巴津人加入了俄罗斯佐领。”(41)
关于该佐领的形成过程,
清朝官修史书《
钦定八旗通志》记载:“第四参领第十七佐领,系康熙二十二年将尼布绰等地方取来鄂罗斯三十一人及顺治五年来归之鄂罗斯伍朗各里、康熙七年来归之鄂罗斯伊番等编为半个佐领,即以伍朗各里管理。后二次又取来鄂罗斯七十人,遂编为整佐领。”(42)据此可知,最早归附的俄罗斯人有顺治五年的伍朗各里一人;第二批是康熙七年归附的宜番(或伊番、
伊万)等人;第三批人数较多,即康熙二十二年从
尼布楚等地方取来俄罗斯人31名(此年共获俄罗斯人33名,其中有2人遣归)。俄国文献记载此年七月,“阿尔巴津(雅克萨)总管……派格里什卡·斯捷潘诺维奇·梅利尼克等20名军役人员自
阿尔巴津堡沿
阿穆尔河下行去贝斯特拉亚河一带为我皇(
沙皇)征收
实物税。他同时还派自由猎人47名与之同行,既为行猎,也为壮大声势。此行共计67人……自阿尔巴津堡沿阿穆尔河顺流而下,航行11日后,突与岬后闪出来的中国人不期而遇”,(43)结果被清军俘获30余人。此事中方文献亦有记载:“
罗刹诸人沿
黑龙江而下,遇我将卒,降其三十余人。”(44)《
清圣祖实录》对此亦有大体相同记载。(45)
《钦定八旗通志》引文中所指“后二次”即前文所述的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所俘及投诚的
俄罗斯人,但具体人数并非其所载的70人,笔者据《清圣祖实录》、《
平定罗刹方略》、《
哥萨克在黑龙江上》等文献记载统计,应为77人。
如上所述,俄罗斯佐领的编设经历了近40年的历程,最早编旗是在顺治五年,而集中编旗是在康熙年间,康熙二十二年九月,“
户部议复:罗刹归顺人机里郭礼等,应交与
正白旗,编入佐领下。上曰:罗刹归顺人颇多,应令编为一佐领,令其彼此相依,庶有资藉。”(46)这样在
康熙皇帝的
钦定下,迁入北京的俄罗斯人被编为镶黄旗满洲第四参领第十七佐领,史称“俄罗斯佐领”,驻地在
北京城东直门内的胡家圈
胡同。因俄罗斯人丁最初不足编为一整个佐领,康熙二十二年先编设半个佐领,二十四年始成一整佐领,当时佐领中有150人。(47)
康熙帝谕将投诚俄人归入上三旗
康熙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户部题:投诚罗刹四十人,不足编为半个佐领,酌量归入上三旗内。
上曰:此议亦当,但率领投诚之人,不与议叙,实属可悯;应量给伊等原带品级。(48)
首任俄罗斯佐领即为伍朗格里。(49)关于佐领的人选情况,清人
福格所撰《
听雨丛谈》及官修《钦定八旗通志》有详细记载:“镶黄旗满洲内有俄罗斯佐领一缺,原命俄罗斯人伍朗格里管理,后隶满洲官员领之。”(50)“伍朗格里故,以其子罗多珲管理。罗多珲故,以
大学士马齐兼理。”(51)后来,由
理藩院尚书阿灵阿接管俄罗斯佐领,阿灵阿去世后,佐领续以尚书
德明、大学士
尹泰兼理。这样,清政府不仅将来自遥远异国的俄罗斯人编入满洲八旗,还被编入最嫡系由皇帝直接领属的
上三旗,成为世袭披甲阶层并驻防于京师重地。
有清一代,
八旗俸饷因旗分、兵种及等级、地区、入旗时间及部、族等有别而存在各种差别。首先是旗分有别。满洲统治者实行“
首崇满洲”的政策,八旗内部存在各种等级及差别。同为
旗人,满洲、
蒙古、
汉军地位与待遇依次递减,且“上三旗”和“
下五旗”有别,即编入上三旗者要优于下五旗;而同在满洲旗分内,迁居京旗者要优于驻防东北者。俄罗斯佐领编入上三旗的镶黄旗且驻防北京,其待遇要好于
赫哲等其他“新满洲”。其次,八旗兵丁视兵种之别而有等级之分。就京旗驻防兵丁来说,大致有三等:一等为
领催、
前锋;二等为
马甲;三等为
步甲。饷银禄米的发放即依照等级高低而有多少之别。(52)其中京旗领催、前锋每月饷银4两,马甲3两,步甲、
养育兵2两;而驻防领催、前锋为3两,马甲2两,步甲、养育兵仅1两。京旗饷米约为驻防的4倍。(53)俄罗斯佐领为京旗,故俸饷等待遇要高于驻防“
新满洲”。可见,俄罗斯披甲凭借其特殊身份享受着相对于
布特哈、锡伯、
鄂伦春等“新满洲”较好的待遇。
此外,未成年披甲子弟(即
西丹)可获得披甲俸禄的一半,即每月一两半银子和一部分禄米。没有孩子即没有儿子的寡妇以及失去双亲的女孩也依此例领取俸禄。过年时,额外获赐一个月的俸银。同时,清政府在俄罗斯佐领旗人遇有
红白喜事时,亦赏赐红白事
例银,作为官兵操办喜丧之事的资助,其中
骁骑校、领催等军官妻子丧葬时可享受与其相同的丧葬赏银。
职责
有清一代,俄罗斯佐领为清政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因其特殊身份,早在
雅克萨战争前,
康熙皇帝就曾招募俄罗斯人(主要是
卡尔梅克人)为其效力。
雅克萨战争期间,俄罗斯人主要担负侦察敌情与战地招抚、劝降的任务,战后又被委以翻译、教习、侍卫等职责。
侦察敌情:入旗后一些俄罗斯人即被派往黑龙江抗俄前线,俄罗斯人的主要任务是侦察敌情。如康熙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罗刹酋长杯敦遣人来求饮食,因遣骁骑校宜番等往给饮食,因察其虚实动静”。(55)同时,俄罗斯人提供的侦查情报也反映在一些
耶稣会士制作的地图中,在《
尼布楚条约》签订前的中俄边界谈判过程中,“耶稣会士们还拿一幅
西伯利亚全图给我们看,地图上标着所有城堡,并注明每个城堡驻防的人数;据教士们告诉我们,上述情报都是那些俄奸提供给
汗(指
清朝皇帝)的,目的想博得汗的宠信”。(56)这些侦察活动所获敌情,使清军得以详细了解雅克萨城俄军人数与布防、武器粮草及援兵等情况,这些俄罗斯人侦察所获珍贵情报为保障战争胜利及外交谈判做出了重要贡献。
战地招抚、劝降:康熙皇帝优待俄罗斯降人,并非完全简单地宽大为怀,而是考虑到黑龙江流域抗俄前线战事的需要。此事在《清圣祖实录》中多有记载,康熙二十二年四月,“遣官兵与奉命赴罗刹甲士宜番,驰至雅克萨宣谕,兼观其形势若何,再议进止机宜”。(57)同年七月,
马喇等奏请:将“所获宜番、米海罗莫罗对二人,赏以衣帽,递至萨布素处放还,请饬理藩院作书,即令宜番持去”。(58)九月,康熙帝上谕
理藩院尚书阿穆瑚琅:“明白具文,遣招降罗刹内宜番、米海罗莫罗对,执书晓谕。彼有何言,令其回奏。”(59)上文中提到康熙二十五年时宜番尚在为清军侦查敌情,则此宜番在完成任务后至少在康熙二十五年前已返回复命,并最终留在中国,随后编入俄罗斯佐领之中。而米海罗莫罗对与米海罗是否为同一人尚不得而知,因米海罗为康熙二十三年才被宜番所招抚,如为同一人,有人认为宜番、米海罗不可能同时于康熙二十二年被清政府派遣前往招抚俄罗斯人,存疑待考。另外,“其新投诚罗刹内鄂佛那西、费礼普,令驰驿至萨布素处,酌遣招抚”。(60)这些俄罗斯降人在编入八旗后很快被送往黑龙江前线,承担信使及招抚等任务。
俄罗斯人的主要任务还包括在战地前向自己同胞
喊话,宣传清军不杀害俘虏的优待政策,号召、动员他们投降清朝皇帝。骁骑校宜番即曾参与招降俄罗斯人,康熙二十三年,“遣宜番等造其居,开谕之……招抚罗刹米海罗等二十一人”。(61)《历史文献补编——十七世纪中俄关系文件选译》中也记载:“原由阿尔巴津叛逃、现充中国通译的叛徒开始呼喊俄人投降博格达汗。”(62)“往昔背叛我皇陛下之俄人伊瓦什卡·阿尔捷米耶夫、阿加丰卡·济良、斯坚卡·韦尔霍图尔等充任通译,将他们(指格里什卡·梅利尼克等被俘哥萨克)押到中国将军帐前,对他们进行了审问。这些叛徒对彼等言道:汝等同伙格里什卡·梅利尼克等29人均已投降博格达汗。”(63)
这种攻心战在第二次雅克萨战争中更是收到了奇效,被围困的哥萨克士兵看到敌人阵营中有自己的同胞,消除了顾虑。正是在已投降者的劝降下,固守雅克萨的哥萨克在弹尽援绝的情况下最终决定放下武器。“阿尔巴津人看到敌营中已有自己的同伴,又看到对方兵力雄厚,所以非常害怕此时如不自动投降,就会遭到必然覆灭的下场;而且他们还设想,如不抵抗就投降,也许会得到
中国皇帝的赦免。于是他们便听从了叛变投敌者的话。”(64)可见,这些俄罗斯人不仅参加了雅克萨战争,而且在劝降的关键时刻立有功劳,为尽快结束战争,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俄罗斯人与其他编入
满洲八旗的旗人一样,以当兵为基本职业,并领有俸饷。因其娴熟火器,多承担清军火枪教习、出征等职责;而掌握俄文的技能又使其职司翻译和俄文教习。
火枪教习:有些哥萨克文化水平不高,但能征善战,且素习火枪,已编入满洲八旗的俄罗斯人即被安排负责教习清军使用火枪。康熙十五年,俄国使者尼古拉·斯帕法里访问北京后,回忆说:“目前在中国共有十三名俄国人,其中仅有两名是在阿穆尔河(黑龙江)被俘的,其余的都从边境城堡特别是阿尔巴津(雅克萨)逃来中国的……汗录用了他们,发给他们薪俸,并让他们成了家。……他们目前都在教中国骑兵和步兵如何使用火枪。……这些俄国逃亡者经常去耶稣会教堂,其中有几名已被送去[军队]服役。”(65)可见,俄罗斯人因娴熟火器而负责教授清军在骑战和步战中如何使用火枪。
奉调出征:“新满洲”八旗素以骑射娴熟而名闻天下,而以骁勇善战著称于世的俄罗斯人娴熟火器,康熙年间清军与卡尔梅克人开战,清政府即曾命令俄罗斯旗人奉调出征。据《俄国驻北京传道团史料》记载:临出发时他们把司祭(有人认为是马克西姆)的头剃光,只在后脑勺留下一条像
满洲人那样的辫子,带着他一块儿出征去了。(66)
翻译:中俄交往较晚,且言语不通,甚至在签订《
尼布楚条约》时不得不起用通晓
拉丁语的耶稣会士
张诚和
徐日升。而俄罗斯降人中有的文化程度较高,俄文既能读能写,又很快掌握了中文,一些俄罗斯旗人在衙门中遂承担翻译工作。据一位来自
托博尔斯克地方的俄罗斯人曾写信给其兄弟称:“他本人现在
部院担任翻译,因他能阅读和书写
俄文,也学会了
中文,因而胜任翻译俄文文件。”(67)依例,俄罗斯佐领负有为朝廷翻译、誊抄中俄往来文书之责,在康熙四十六年罗多珲身故以前,中俄两国外交文书的翻译工作主要由其承担。从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换成库兹玛、伊凡等人。清代的
内阁档案亦多次提到:“由本衙门将俄罗斯
察罕汗之俄文奏书,交罗刹人希图班、鄂果番、侍卫罗多浑等翻译”;(68)或者将致俄罗斯
国书,交“俄罗斯
牛录小
领催库西玛、雅稿、伊凡、尼坎等,与理藩院
主事伊林验同译成俄罗斯文”。(69)在俄文文献中,雅科夫·萨文(又称雅稿(70)、雅槁(71)、雅郭布(72))一直被称为“通译”。但这些俄罗斯人的俄文还不是十分精通,只能翻译一些简单的来往公文。
俄文教习:(73)《尼布楚条约》签订后,中俄贸易迅速发展起来,边界交涉不断增多,文书往来频繁。为了处理对俄关系,清政府于康熙四十七年开设俄罗斯
文馆(初名“俄罗斯学”),“内阁理藩院之俄罗斯学为八旗习俄罗斯字学生而设,所以通象译也”,(74)主要培养急需的俄文翻译人才。康熙皇帝对培养俄文翻译十分重视,文馆俄语教习最初从定居北京的满洲镶黄旗俄罗斯佐领(降人及后裔)中遴选充任。七月,大学士马齐奏请从俄罗斯佐领中选择“善于俄文者,派为教授”。小
拨什库(领催)库兹玛(又称库西玛(75)、库锡玛(76)、库希玛(77))和
披甲伊凡最先被选定为文馆教习,而后又有
雅科夫参与。同时,俄文教习还担负为清廷翻译中俄往来公文之责。
但是,来自俄罗斯佐领的俄文教习大多为雅克萨战俘后裔,即出生于北京的第二代中俄混血儿,他们普遍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俄文水平有限,既不懂文法,语言水平也不高,仅能教授俄罗斯文馆学生基础的俄语知识,无法培养高水平翻译人员。康熙五十年,他们因不能胜任教习工作,雅科夫等人奏请:“从前俄国来文内有难译之处,均咨询老俄人。现老俄人渐次亡故,俄国事件关系重大,倘再来文,诚恐难解之处不能成译。”(78)另外,教习队伍不够稳定,长期执教者不多。康熙五十一年七月,伊凡辞职,而库兹玛和雅科夫辞职未获批准。直至
雍正十二年(1734年),俄国来函仍由他们翻译缮写,被称作“俄罗斯馆先生”。(79)康熙五十年底,清政府还从盛京的俄罗斯降人中选中
尼堪(又称尼坎(80))来北京教授俄文,任职时间不长,康熙五十三年后即不见于记载。至
乾隆朝,因俄罗斯佐领下也无可堪充任教习之人,即以俄罗斯文馆学生暂行管理。(81)
结局
在八旗这个多民族的大熔炉里,除“满洲”人外,其他少数民族成员大多都经历了“脱胎换骨”的改造。与其他被编入满洲八旗的非满洲人一样,俄罗斯人也概莫能外,在编入满洲旗分后,其语言姓氏、婚丧习俗、宗教信仰等文化风俗诸方面均受到满洲文化的强烈影响。服饰上,清政府规定被征服编旗的异族人必须服用满式衣冠,俄罗斯旗人脱下了粗呢外衣,穿上绸缎、棉布衣服,脱下兽皮鞋帽,换上中式鞋帽。(82)发型上,作为降顺的重要标志,俄罗斯人也改从满族发式。语言姓氏上,俄罗斯人编旗后,因担任翻译、教习及与满人交往所需,一些人逐渐掌握了满文满语,并取了满洲名字,如伍朗格里、其子罗多珲(罗多浑)、孙子福寿都是满洲名字;另外在俄国传教士的文献记载中,很多俄人及其后裔也取满名,如伊万叫德成,格里戈里叫友发,帕维尔叫民泰。(83)婚丧习俗上,俄罗斯人遵守中式生活方式及风俗习惯,改以中式婚礼娶妻,死后请
和尚诵经。宗教信仰方面,俄罗斯人定居北京并娶中国姑娘后,受中国妻子宗教信仰的影响,他们不再与其司祭来往,而改奉妻子的宗教(
佛教、
道教等)信仰,其后裔(包括马克西姆神父的孩子)根本不去教堂
领洗、做忏悔与祷告。(84)这一系列变化表明,经过一段时期的融合,这些以“新满洲”形式编旗的俄罗斯人已从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到文化习俗、思想意识等方面全面满化,逐渐融入满族社会,并最终融入满洲共同体之中。随着岁月的流逝,从而完成了由俄罗斯而“新满洲”,由“新满洲”而“满洲”的转变,客观促进了“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进程。新中国成立后开展
民族识别时,俄罗斯旗人后裔都被归入了
满族,成为满族大家庭中的一员。
部分注释
(37)[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阎国栋、肖玉秋译:《东正教在华二百年史》,第21页注释8。
(38)俄罗斯佐领中起初仅有佐领1人、骁骑校1人、领催5人、马甲20人并随甲(披甲子弟)14人。见[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阎国栋、肖玉秋译:《东正教在华二百年史》,第30页注释4。
(39)卡尔梅克人系卫拉特蒙古后裔,少数人信仰东正教,大部分人信仰藏传佛教。准噶尔部强盛时土尔扈特部迁至伏尔加河畔,后沙俄势力扩张并欺凌土尔扈特部。为摆脱沙俄控制,乾隆三十六年(1771)在渥巴锡汗率领下,土尔扈特大部东归中国;约1/3被围未能东归则继续留在当地,接受沙俄统治并为其作战。
(40)清代八旗低级军官名。“拨什库”,满语boo okū“催促人”之意,汉名“领催”。“分得拨什库”,汉名“骁骑校”,设于佐领之下,正六品。
(41)[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阎国栋、肖玉秋译:《东正教在华二百年史》,第30—31页。
(42)《钦定八旗通志》卷3,《旗分志三》,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44—45页。
(43)[俄]古文献研究委员会编、郝建恒等译:《历史文献补编十七世纪中俄关系文件选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335页。
(4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一编上册,“理藩院为要俄遣还逃人撤出侵地事致雅克萨俄官咨文”,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0页。
(45)《清圣祖实录》卷111,康熙二十二年七月戊戌条记载:“阿达哈哈番马喇等奏:索伦总管博克等所获罗刹及军前招降者,共选五人,遵旨送京,余二十六人皆迫于大兵,始行投诚。索伦距罗刹近,不宜久留,应一并解至。议政王大臣等议,送京交户部安插。”
(46)《清圣祖实录》卷112,康熙二十二年九月乙未。
(47)参见[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阎国栋、肖玉秋译:《东正教在华二百年史》,第21页注释8。
(4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一编上册,“康熙帝谕将投诚俄人归入上三旗”,第56页。
(49)[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阎国栋、肖玉秋译:《东正教在华二百年史》第21页注释8记载:“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伍朗格里被封为世袭佐领。伍朗格里的这个封号传至其孙福寿,因福寿无后,始为镶黄旗所公有”。
(50)(清)福格:《听雨丛谈》卷1,《满蒙汉旗分》,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页。
(51)《钦定八旗通志》卷3,《旗分志三》,第45页。
(52)参见陈鹏:《清代东北地区“新满洲”研究(1644-191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156—157页。
(53)参见(清)萨英额:《吉林外纪》卷5,《俸饷》,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67页。
(54)参见[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阎国栋、肖玉秋译:《东正教在华二百年史》,第290—291页。
(55)(清)鄂尔泰等修:《八旗通志》(初集)卷153,《名臣列传十三·郎谈》,第3887页。
(56)[英]约·弗·巴德利著,吴持哲、吴有刚译:《俄国·蒙古·中国》下卷第二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528页。
(57)《清圣祖实录》卷109,康熙二十二年四月丙子。
(58)《清圣祖实录》卷111,康熙二十二年七月戊戌。
(59)《清圣祖实录》卷112,康熙二十二年九月丁丑。
(60)《清圣祖实录》卷113,康熙二十二年十一月癸未。
(61)《清圣祖实录》卷114,康熙二十三年正月辛酉。
(62)[俄]古文献研究委员会编、郝建恒等译:《历史文献补编——十七世纪中俄关系文件选译》,第335页。
(63)[俄]古文献研究委员会编、郝建恒等译:《历史文献补编——十七世纪中俄关系文件选译》,第336页。
(64)[俄]尼·伊·维谢洛夫斯基编、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俄语编译组译:《俄国驻北京传道团史料》第一册,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21页。
(65)[英]约·弗·巴德利著,吴持哲、吴有刚译:《俄国·蒙古·中国》下卷第二册,第1528页。
(66)参见[俄]尼·伊·维谢洛夫斯基编、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俄语编译组译:《俄国驻北京传道团史料》第一册,第29页;另,[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阎国栋、肖玉秋译:《东正教在华二百年史》第38—39页亦有记载。
(68)《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一编上册,第78页载:“内阁关于俄使文纽科夫呈递国书及接受清廷敕书记事”。
(69)《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一编上册,第318页注释。
(70)参见《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一编上册,第295页注释。
(71)参见《清高宗实录》卷539,乾隆二十二年五月丁巳。
(7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下册),第2518页。
(73)学界对此问题已有研究,参见肖玉秋:《清季俄罗斯文馆延聘俄人教习研究》,《史学月刊》2008年第12期。
(74)(清)何秋涛:《朔方备乘》卷13《考七·俄罗斯学考叙》,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64年版,第282页。
(75)参见《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一编上册,第289页注释。
(76)参见《清高宗实录》卷539,乾隆二十二年五月丁巳。
(77)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下册),第2518页。
(78)高文风:《我国的第一所俄语学校——俄罗斯文馆》,《外语学刊》1979年第2期。
(79)《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一编下册,第622页注释记载:“雍正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票签处交来军机处呈览之一件俄罗斯文书,主事萨木宝珠等收下,交俄罗斯馆先生雅稿、库西玛等翻译缮清。”
(80)参见《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一编上册,第318页注释。
(81)参见《清高宗实录》卷539,乾隆二十二年五月丁巳。
(82)参见[俄]尼·伊·维谢洛夫斯基编、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俄语编译组译:《俄国驻北京传道团史料》第一册,第28页。
(83)参见[俄]尼·伊·维谢洛夫斯基编、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俄语编译组译:《俄国驻北京传道团史料》第一册,第72、74页。
(84)参见[俄]尼·伊·维谢洛夫斯基编、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俄语编译组译:《俄国驻北京传道团史料》第一册,第70、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