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
职业定义
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及其他保育机构中,从事儿童基本生活照料、保健、自理能力培养和辅助教育工作的人员。
报考条件
保育员2020年出台的职业标准,更改为初、中、高三个等级。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保育员介绍
保育员是指幼儿园或托儿所里负责照管儿童生活的人员。
职业定义: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
二、按照消毒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水杯、毛巾、碗、筷的消毒工作,认真做好水杯架和饭前餐桌的消毒工作。每天要定时冲洗厕所,做到厕所槽内无污垢,保持厕所内清洁无臭味。
三、在教师指导下,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好保中有教,全面了解幼儿的饮食、睡眠情况,保持幼儿仪表整洁,精心护理幼儿生活。
四、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夏天防暑降温和防蚊、蝇工作,保证幼儿开水供应,每天擦净席子。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定时拆洗和翻晒幼儿的被褥、枕套、,定期清洗、消毒玩具,保持睡具、玩具的清洁卫生。
五、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防止霉烂、损坏、丢失。
六、根据本班教育教学要求做好配班工作。
(1)保持儿童生活作息制度,贯彻一日生活常规要求;
(2)负责夏季室内消灭蚊蝇,冬季室内保暖工作;
(3)配合教师进行晨、午检,协助保健员带儿童看病,督促教师给幼儿服药;
(4)帮助备课和准备上课及游戏的材料,参加一定环节的组织儿童工作(如作业、游戏、值日等);
(5)坚持正面教育,对幼儿耐心细致,态度和蔼;
(6)仪表整洁,以身作则,处处做儿童的表率,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8)保管好本班设备、用品,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定时清点,如有损坏,及时报告总务人员,妥善处理;
由班长签字,负责填写每月领物本。
工作内容
一、晨间清洁卫生:
1、 每天在7点半开窗通风,冬季开窗15分钟。
2、 检查幼儿的茶杯。准备保温桶的幼儿饮用水。桶可在前一天晚上放入开水,以使第二天有饮用的温开水。水温要符合幼儿安全,以滴在成人手背上不烫为好,如过烫的开水要开盖降温。
3、 湿扫湿抹。先用清水将窗沿,桌面,玩具柜擦一遍,然后再用消毒液擦一遍,地面,走廊拖一遍。
4、 最后整理。做到不零乱,杂物不乱放。
5、 盥洗室的准备,为幼儿备好洗手的肥皂。检查一下幼儿擦手的巾是否齐全。
6、 厕所的清洁卫生。先用清水冲洗一遍,然后用消毒液再刷一遍。
二、晨间接待:
1、 配合老师做好接待工作
2、 做到穿戴整齐,仪表整洁,大方,热情接待。与家长做简短交谈,了解一下幼儿在家的情况。检查一下幼儿的口袋。
3、 对患病的幼儿或情绪不好的幼儿要特别关照。
4、 组织幼儿擦椅子,指导幼儿擦 ,但不要过多的干涉和要求。根据情况,不一定每天擦。
三、幼儿户外活动中的保育护理。
1、 每日不少于2小时。
2、 保育员注意观察每一位幼儿,注意活动器具的安全,幼儿衣服不宜穿得过多。照顾幼儿按顺序玩,不要拥挤和推打。
3、 幼儿在户外活动中,保教人员要全神贯注,不得随意离开幼儿,也不要聚在一起聊天。
4、 注意户外场地的安全。
5、 做操时,保育员要关心幼儿的衣服,情绪。
6、 保育负责做好活动后的整理和安全防护工作。
四、大小便的培养
1、 为幼儿准备敞开式,清洁卫生,安全符合幼儿特点的盥洗和入厕设备。进食前或入厕前后必须用肥皂洗手。
2、 组织幼儿盥洗时要维持好幼儿的秩序。
3、 注意观察幼儿大小便情况,如有异常要及时记录或向保健老师汇报。
4、 保教人员在处理完幼儿的大小便后要用肥皂洗手。
五、盥洗
1、 养成幼儿手脏、进食前、大小便后用肥皂洗手的习惯。洗手时教幼儿怎样卷袖子或往上拉。
2、 洗手时手心、手背、手指缝到手腕关节活动处都要洗。先用流水淋湿手心、手背等处,然后抹上肥皂,双手心须搓出肥皂泡后用流水冲洗干净,洗完双手后将小手在水池内甩三下,防止水滴在地上,用自己的毛巾擦干双手,小幼儿要帮助他拉下袖子。
3、 对不会洗手的幼儿,由老师帮助洗。
4、 对幼儿大便拉在身上或腹泻的幼儿,大便后先换下弄脏的衣裤,然后用便纸擦干净,再用海晏河清给幼儿清洗屁股,洗屁股的盆要专用,每次用后消毒备用。洗屁股时由前往后洗,也可用水壶冲洗。
5、 给幼儿洗时,动作要轻柔,语气要和蔼可亲,不要留长指甲或容易操作幼儿皮肤的戒指。对大便在身上的幼儿不能训斥或埋怨,以免增加幼儿的心理负担。
六、早点的安排
1、 幼儿的早点工作由保教人员相互配合,各尽其责,老师负责组织幼儿有序地上厕所,洗手,保育员负责点心的准备。
2、 保育员做好点心前的桌面消毒。
3、 倒牛奶时,保育员必须到每个幼儿位子上去倒。一次不能倒的太多,以杯子的一半为好。并注意第二次添加。
基本要求
保育员基本要求
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2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热爱幼儿。
(2)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3)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4)尊重家长,热情服务。
(5)文明礼貌,团结协作。
2.2基础知识
2.2.1婴幼儿生理、心理教育的基本知识
(1)婴幼儿生理学知识。
(2)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3)婴幼儿心理保健知识。
(4)婴幼儿教育学知识。
2.2.2常见病及常见传染病的基础知识
(1)婴幼儿常见病的知识。
(2)婴幼儿常见传染病的知识。
2.2.3婴幼儿常见意外事故的初级处理办法
2.2.4婴幼儿营养常识
2.2.5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2)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3)教育法的相关知识。
(4)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知识。
(5)幼儿园饮食卫生条例的相关知识。
项目背景
社会的发展,家政行业迅速在市场上占据了不可忽略的地位,婴幼儿早期教育市场的迅猛发展,家长们对幼儿的教育问题也越来越重视,聘请保育员对孩子进行早期的科学护理和教育,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职业领域。
随着社会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以及对保育员专业化素养关注的提高,保育员的专业化发展现状似乎并不乐观,保育员普遍存在素质水平不高,缺乏专业科学知识
职业相关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
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前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工作节奏的加快,家政服务正成为社会专业化分工的一个组成部分,被越来越多的家庭所接受,呈现出家庭劳动社会化的趋势。市场尚需保姆、保育员及护理病人的家政服务员
就业方向
职业现状
市场潜在需求巨大,但其专业性运作和行业管理缺乏系统性。保育员整体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科学知识匮乏,更是有许多从业人员大部分为自学,对幼儿教育缺乏完整的认知,教学内容也只是简单的幼儿园教育。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和教材,也呈现出理论基础薄弱,师资水平参差不齐,需要加以正确的引导和管理。用国家职业标准去规范幼儿教育培训教学,理顺培训市场。
相关法律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设立幼儿园,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二)有符合规定的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十九条 保育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学历,并经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尊重、爱护和平等对待学前儿童,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聘任(聘用)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时,应当向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有前述行为记录,或者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不得聘任(聘用)。
第四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关注教职工的身体、心理状况。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在入职前和入职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工作人员培训规划,建立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
参考资料
保育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指导中心.
保育员最新申报条件及申报等级.全国保育员培训中心.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9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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