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兴化市淮剧团成立于1955年(前身为江淮淮剧团),1970年改名为兴化县文工团。1983年,根据中央“一县保持一个艺术表演团体”的精神,重新恢复兴化县淮剧团,
兴化撤县建市后,更名为
兴化市淮剧团。
江苏省
兴化市淮剧团成立于1955年(前身为江淮淮剧团),1969年兴化县淮剧团和兴化县杂技团合并为兴化县文艺演出队,1970年改名为兴化县文工团;1972年撤销文工团中的淮剧队,恢复杂技团;1983年,兴化县淮剧艺术训练班成立;1987年,根据中央“一县保持一个艺术表演团体”的精神,经上级批准,兴化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兴化
杂技团,正式恢复兴化县淮剧团,团址位于兴化市区城北新村18号(原杂技团团址),兴化撤县建市后,更名为兴化市淮剧团。
江苏省兴化市淮剧团是兴化唯一的专业文艺表演团体,隶属于兴化市人民政府,由兴化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主管的文化
事业单位。历任负责人为刘明尧、陈效曾、吕冠杰、潘金国、张道贵、刘泽旺、许志宏,2013年下半年起刘泽旺同志任剧团
法人代表、团长。2014年底止,兴化市淮剧团现有正式在编人员32人,其它演出人员11人,其中,具有中、
高级职称的
专业技术人员22人、
初级职称12人。
江苏省兴化市淮剧团自成立以来,在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指引下,在
兴化市委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先后创作并演出了一大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优秀剧目,如大型
淮剧《血泪姻缘》、《小镇税官》、《高原血魂孔繁森》、《留一盏灯》、《沈正彬》、《赤色玉麒麟》等,并在省以上各种艺术大赛上均获得多项大奖。1990年兴化市淮剧团被评为江苏省
文化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2002年以来,兴化市淮剧团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三送工程”的号召,紧贴时代主题、适应基层需求,创作并演出了包括大型传统戏、反应现代生活的小戏、小品、歌舞等丰富多彩的的文艺节目,通过多种形式,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每年为兴化农村基层观众免费送戏下乡136场,极大的丰富了农村农民和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的多元化和高效率。2009年10月,兴化市淮剧团以本土历史文化名人
郑板桥为原型创作演出的郑板桥系列淮剧之《板桥放粮》、《板桥卖画》、《板桥事亲》、《板桥断鸡》,由
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向全国观众播出,产生良好效应,至今已播出十多次,为宣传板桥、宣传兴化,弘扬传统文化,进一步扩大地域文化影响力,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多年来,
兴化市淮剧团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宣传兴化政治、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繁荣水乡文艺舞台,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3年,“兴化淮剧”被列入兴化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4年列入
泰州市级非遗保护项目。我们相信,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全体演职员的共同努力下,兴化淮剧这朵瑰丽的
淮剧奇葩,将在美丽的水乡大地上越开越美丽。作为非遗保护单位,
兴化市淮剧团正上下一心,发奋努力,共同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振兴中华
淮剧艺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黄梅戏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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