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兵学校设立在北京
东四牌楼四条胡同。学校的学员队名额70余人,由陆军部分配各省名额,例如
四川、
河北、
山东、
河南、
江苏、
广东、
云南、
陕西、
辽宁等省可保送3名至5名,
浙江、
安徽、
吉林、
黑龙江、
贵州、
广西、
山西、
甘肃等省只能保送2名到3名。我是这年由安徽保送到校,同去者还有何之铭。
新疆、
青海两省当时没有保送。校里另有军士队的组织,约有80人,这是由驻京、
热河、
察哈尔、
绥远各部队在军士中挑选保送而来。
前清末叶的中国军队都是巡防营和绿营,其军风纪之坏不可胜言,时有军民冲突之事发生。
光绪三十二年在天津
塘沽办了一个陆军警察学堂,这个学堂里的学生都是由各省挑送,为数约60余名,毕业后派回本省担任维持军队的军风纪。这个学堂只办过一期。到了辛亥年即1911年冬季即被撤销,陆军部另在北京办了一个宪兵学校,将来所有陆海空部队外出军人的军风纪事务都由宪兵维持和纠正.所以宪兵学校四个字前面不必冠以陆海空的字样。
学员与军士两队共有150多人。学校有马100匹,马厩在安定门外。学员队的学科有治安警察法、行政执行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法学通论、违警律、平时国际公法、战时国际公法、骑兵操典、步兵操典、侦探学、心理学、日语、英文等。术科有马术、步操、刺枪、劈剑、摔跤、捕绳术等。军士队则侧重于各种术科,学科比较少。两队的术科教官均系专任;学科的教官十九都是兼职,多从陆军部职员和大理院推事之中及司法机关聘请担任。学员队毕业期限规定为两年,军士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