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SAARC),简称南盟,成立于1985年12月7日,是
南亚国家共同建立的互助合作组织。
组织成立
成立过程
1980年5月,
孟加拉国时任总统
齐亚·拉赫曼首先提出开展南亚
区域合作的倡议。1981年4月,
孟加拉国、
不丹、
印度、
马尔代夫、
尼泊尔、
巴基斯坦和
斯里兰卡7国外交秘书在
斯里兰卡首都
科伦坡举行首次会晤,具体磋商成立南盟的有关事宜。
1983年8月,7国外交部长在
印度首都
新德里举行首次会晤,并通过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声明》。1985年12月,7国领导人在
孟加拉国首都
达卡举行第一届首脑会议。会议发表了《达卡宣言》,制定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并宣布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正式成立。
成立宗旨
根据《南盟宪章》,南盟的宗旨是:促进南亚各国人民的福祉并改善其
生活质量;加快区域内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
文化发展,为每个人提供过上体面生活和实现全部潜能的机会;促进和加强南亚国家集体自力更生;促进相互信任和理解及对彼此问题的了解;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领域的积极合作和相互支持;加强与其他
发展中国家合作;在国际场合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合作。
基本原则
根据《南盟宪章》,南盟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协商一致;(2)不审议双边和有争议的问题;(3)尊重主权平等、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不干涉别国内政和互惠互利;(4)不取代双边和多边合作,而是对其进行补充;(5)不与双边和多边义务相抵触。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1)峰会:南盟的最高权力属于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的峰会。峰会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自2014年起,每2年举行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在各成员国轮流举行。东道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担任会议主席。
(2)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组成,负责制定政策,审查区域合作进展情况,决定新的合作领域,并决定秘书长人选。每年召开2次会议。
(3)常务委员会:由成员国外秘组成,负责全面监察和协调各项计划,核准项目和方案及其筹资方式,决定部门间优先事项,调集域内外资源,寻找新的合作领域等。
(4)技术委员会:根据“南盟一揽子行动纲要”,成立农业与农村发展、卫生与人口活动、妇青幼、环境与林业、科技与气候、人力资源开发、运输7个技术委员会。此后,南盟还设立信息与通信技术、生物技术、知识产权、旅游、能源5个工作组。
(5)秘书处:南盟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南盟会务、成员国间及南盟与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监督南盟各项活动的实施。现任秘书长萨瓦尔(Md. Golam Sarwar ,孟加拉国籍),2023年10月就任,任期3年。
(6)特别部长会议:迄今已就成员国共同关心的商贸、儿童、妇女、环境、残疾人、住房等领域问题分别举行会议。
(7)经济合作委员会:由成员国商务和贸易部秘书组成,已成为南盟处理经贸问题的核心机构。负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促进域内经贸合作。
(8)区域中心:已分别设立了农业信息中心(
达卡)、结核病中心(
加德满都)、气象研究中心(
达卡)、文献中心(
新德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伊斯兰堡)、海岸区域管理中心(
马累)、信息中心(
加德满都)、能源中心(
伊斯兰堡)、灾害管理中心(
新德里)、林业中心(
廷布)和文化中心(
科伦坡)。
组织成员
组织领导
现任秘书长萨瓦尔(Md. Golam Sarwar ,
孟加拉国籍),2023年10月就任,任期3年。
主要活动
南盟峰会
1985年首届南盟峰会在
孟加拉国达卡举行,迄今已举行18届。
1985年12月7日,第一届南盟首脑会议在
孟加拉国首都
达卡举行。
不丹、
孟加拉国、
印度、
马尔代夫、
尼泊尔、
巴基斯坦和
斯里兰卡南亚7国首脑签署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南盟宣告正式成立。
1986年11月,第二届首脑会议在印度
班加罗尔举行。会议通过了《班加罗尔宣言》,并制定了关于发展旅游、
货币交换及进行
学术交流等内容的合作计划。
1987年11月,第三届首脑会议在
尼泊尔首都
加德满都举行。会议通过了《加德满都宣言》。
1988年12月,第四届首脑会议在
巴基斯坦首都
伊斯兰堡举行。会议发表了《伊斯兰堡宣言》和
联合公报。
1990年11月,第五届首脑会议在
马尔代夫首都
马累举行。会议通过了《马累宣言》。
1991年12月,第六届首脑会议在
斯里兰卡首都
科伦坡举行。会议通过了《科伦坡宣言》,并决定成立地区消除贫困委员会和发展基金。
1993年4月,第七届首脑会议在
达卡举行。会议通过了《达卡宣言》。
1995年5月,第八届首脑会议在
印度首都
新德里举行。会议通过了《德里宣言》。
1997年5月,第九届首脑会议在
马累举行。7国首脑一致同意在各成员国之间建立非正式磋商机制。会议通过了《马累宣言》,决定到2001年建成南亚自由贸易区。
1998年7月,第十届首脑会议在
科伦坡举行。会议通过了《科伦坡宣言》。
2002年1月,第十一届首脑会议在
加德满都举行。会议通过了《加德满都宣言》。
2004年1月,第十二届首脑会议在
巴基斯坦首都
伊斯兰堡真纳会议中心举行。会议通过了《伊斯兰堡宣言》,签署了《南亚自由贸易协定框架条约》、《南盟打击恐怖主义公约附加议定书》和《南亚社会宪章》等一系列文件。
2005年11月12日至13日,第十三届首脑会议在
孟加拉国首都
达卡举行。会议通过了内容广泛的《达卡宣言》,签署了关于避免
双重征税等内容的三个协议,同意吸收
阿富汗为新成员,接纳
中国和
日本为
观察员,同时确定第14届南盟首脑会议在
印度首都
新德里举行。
2007年4月3日至4日,第十四届首脑会议在
印度新德里举行。会议通过了《第14届南盟首脑会议宣言》。2007年,
中国、
日本、
韩国、
美国、
欧盟等观察员首次派团出席南盟峰会。
2010年,第十六届南盟首脑会议将在
不丹举行,这是南盟成立25年来,第一次在不丹举行首脑会议。
2011年,第十七届南盟首脑会议在
马尔代夫最南端的阿杜市举行,本届会议的主题是“建设沟通与合作的桥梁”。
2014年,第18届南盟峰会在
尼泊尔加德满都举行,会议通过《
加德满都宣言》,强调加快推动
区域一体化建设,加强在贸易、投资、金融、能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互联互通以及文化领域的合作,优先推进区域和
次区域内项目。
合作情况
南盟经过十四年的曲折和徘徊,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迄今为止, 南盟取得的最大合作成果是“
南亚特惠贸易安排(SAPTA)协定”的签署和实施(该协定于1995年12月8日起正式实施)。
协定签署后,南盟现已完成了两轮贸易谈判。截至1997年,各成员国已共同降低了2239种商品的关税,减让幅度一般为10%至60%。虽然上述减让商品多为
贸易量较小的商品,
大宗商品尚未被列入减让清单,但此举仍促进了区域内
贸易额的上升。
此外,南盟各国还在根除贫困、农业、旅游、交通通讯、教育卫生、环境气象、文化体育、反毒反恐怖、妇女儿童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并就
粮食安全、反毒品和反恐怖问题签署了合作文件。1997年,南盟第九次首脑会议将建立南亚
自由贸易区(SAFTA)的最后期限定为2001年。
南盟机制鼓励成员国进行次区域合作。1997年4月,
印度、
孟加拉、
尼泊尔和
不丹四国宣布成立
次区域合作组织,定名为“南亚增长四角”(TheSouthAsianGrowthQuadrangle)。该组织旨在加强四国在经济领域中如:
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运输、通讯、能源等一些特定项目上的合作,推动本
地区经济全面发展。
与华关系
2005年11月,第13届南盟峰会原则同意
中国成为观察员。2006年8月,南盟第27届部长理事会审议通过南盟观察员指导原则,正式接纳
中国为观察员,并邀请
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出席第14届南盟峰会。2007年、2008年、2010年、2011年和2014年,时任外交部长
李肇星、副部长
武大伟、
王光亚、
张志军、
刘振民分别率团出席第14至18届南盟峰会。2012年6月,中国任命驻
尼泊尔大使兼任中国常驻南盟代表。中国现任常驻南盟代表为驻尼泊尔大使
陈松。2014年11月,外交部
刘振民副部长率团出席第18届南盟峰会。
中国在人力资源培训、扶贫救灾、经贸、人文交流等领域与南盟各国开展了多项合作,建立了
中国—南亚博览会、南亚东南亚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南亚合作论坛等平台,举办了南亚国家政党干部研修班、南亚外交官了解现代中国研修班、南亚职业教育官员研修班等活动。2013年6月,由南亚国家商品展更名的首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在昆明举行。2018年6月,第五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和首届中国—南亚合作论坛在云南举行。
胡春华副总理出席开幕式并发表
主旨演讲。2023年8月,第七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在
云南昆明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办主任
王毅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2017年,
中国与南盟8国贸易总额为1267.7亿美元,
同比增长14.6%。
中国对南盟为加强南亚各国的合作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和支持,希望该组织在促进南亚各国消除贫困
共同发展、维护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中国与该组织成员在经济、贸易等不同领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南亚各国重视同中国的关系,大多希望中国同南盟建立联系,积极参与并促进南亚经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