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部负责征收
南直隶以及浙江、江西、湖广诸省的税粮(此四地所交税粮几乎占了
明帝国的一半),同时还负责漕运、全国
盐引勘合(明朝从始至终,南京户部一直负责这一事务,其中只有2年南京户部不负责这个事务:
正德三年,
刘瑾变法,由北京户部负责,“南京引板,俱令销毁”,但在正德五年,刘瑾被诛后户部奏请“刷印盐引,仍隶南京户部”,获得批准。此后一直未变)及全国
黄册的收藏和管理(存于今南京
玄武湖)。南京户部侍郎因此经常兼任总理粮储。
南京兵部负责南京地区的守备,南京地区的49个卫,都隶属南京
兵部尚书指挥。南京兵部尚书一般挂“参赞机务”衔,会同
镇守太监和
南京守备勋臣共同管理南京的全部事务。
南京刑部负责南京诸司、公侯伯府、京卫所的刑名,明史上刘瑾就曾经因为南京刑部尚书
吴洪依法断案不合其意而矫诏令其致仕。可见南京刑部也有司法权力。
南京工部的职责与北京中央的工部相仿,只是管辖地区限于南京及附近各省。此外,南京工部也负责部分南方的税收(名义上叫“竹木抽分”,明朝工部、兵部都有收税权,并非户部独有)。另外,南京户部刷印盐引勘合的铜版要由南京工部负责铸造。
永乐十九年,明成祖
朱棣诏令“六部政悉移而北”,正式以北平(朱棣继位后于永乐元年改北平为北京)为都。
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出于种种原因,仍然保留了南京的都城地位,并保留了一套中央机构。
南京和北京一样,设六部、都察院、通政司、五军都督府、翰林院、国子监等机构,官员的级别也和北京相同。北京所在为顺天府,南京所在为
应天府,合称二京府。
虽然南京六部的权力远不如北京六部,但是南京六部也有一定职权。主要是因为南京所在的
南直隶地区辖十五个府又三个直隶州,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两省及上海之地,却不设布政司、按察司、都指挥司三司,原来三司执行的职权便由南京六部负责,其中又以南京户部、南京兵部的权力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