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军民指挥使司
明朝官署名
明朝官署名。明代在西部边疆及西南腹地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设立了多个卫军民指挥使司,职兼军民,既参与军事事务,又处理民政事务,是明朝一种比较特殊的地方行政建置。
机构职责
卫军民指挥使司,融合了
卫所
和府州的功能,既管辖
军户
,处理卫内军务,也兼辖民户,处理民政事务,同时下辖当地
土司
机构。主要负责维护明朝在西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统治。
历史沿革
明朝
洪武
十二年(1379)七月,改陕西河州右卫指挥使司为河州卫军民指挥使司,同时裁撤河州府,成为历史上首个卫军民指挥使司。
此后一直到
正统
年间,明朝在陕西、湖广、云贵、四川、广西等少数民族聚集地区陆续设立了二十余个卫军民指挥使司。
明朝中后期曾大量调整和裁撤卫军民指挥使司,到清朝罢
卫所制
时彻底罢撤。
部门设置
其设官同
卫指挥使司
,有
指挥使
、
指挥同知
、
指挥佥事
、镇抚、经历、知事等官,又设抚夷
同知
、
儒学教授
、训导等文职。下辖各
千户所
以及土司机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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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历史沿革
部门设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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